理解别人的痛苦
如果一个人知道悔过,别人就不应该对他说:“记住你从前的所为。”
如果他是赎罪者的儿子,他不应该受到奚落:“记住你的父亲做过的事。”
一个人能否成为受别人欢迎的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是否具有同情心,是否关心别人。
在犹太王国中,父母从小就让孩子参与抚养小动物,通过这些促进孩子的同情心和责任感。很多的家长还带孩子去动物领养机构,让孩子领养无家可归的动物。
在他们看来,从关心小动物到关心他人,对孩子来说这中间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孩子的同情心却可以在照顾小动物的过程中一点点的积累起来。
孩子在一到三岁之间,已经能分辨出自己和他人,同时也能分辨出自己的痛苦与他人的痛苦。在一岁之前的孩子是分不清自我和他人、分不清自己和世界的。自己的痛苦和世界之间有什么关系,他人的痛苦和自己有什么样的关系,对这个时期的孩子来说是浑浑沌沌的。所以我们只看到这个时期的孩子哭。当他看到别的孩子哭泣时,自己也会跟着哭。
孩子到了三岁左右时,就会对他人的痛苦表示出本能的同情了,如表露出关心的表情,同情的关注,甚至用充满同情的肢体接触,抚摸,轻拍,以示安慰。然而,在此阶段,孩子仍然不具备语言的安慰和更为高级的同情、关心行为。
孩子到了五到七岁时,他们就已经具有了对他人的同情认知的反馈能力。也就是说,已经超越了他人哭而我哭,或者说是他人哭我立即跑过去表示“安慰”的阶段,而是能够根据别人的痛苦的情况,决定安慰的时间和关心的形式:是陪别人哭,还是语言安慰,或者说是去叫大人来处理等等。
孩子到十岁左右时,许多孩子已经能够用理智的态度来对待弱势或者是劣势的人和事,表现出恰当地同情心和关心。这个时期的孩子的同情心已不再局限于家庭或者是认识的人身上了,他们已经把同情心扩散到任何一个弱势或者是劣势的陌生人和事件上了。
从上面这些孩子的年龄段来分析,培养孩子最佳同情心的最佳时机是从小时候开始。此时一方面孩子已经具备了形成同情心的心理基础,另一方面是孩子的模仿能力强,如果是父母通过言传身教,就能增强孩子的同情心。
孩子具有天生的同情心,父母应该注意保护、培育,不要轻易扼杀。当孩子做了好事时,父母要多加鼓励,因为父母的信任感、外界的反馈会促进孩子有更多的行动,孩子与父母的互动会形成良性的循环。
《塔木德》中说:
如果一个人知道悔过,别人就不应该对他说:“记住你从前的所为。”
如果他是赎罪者的儿子,他不应该受到奚落:“记住你的父亲做过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