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女性的理想
1820年,苏珊·安东尼出生于马塞诸塞。父亲是一家小棉纺厂的厂主。她虽是基督教贵格会教徒,竞公然违背教规,与一个浸信会教徒结婚。母亲是一个爱美爱唱爱跳的大胆而又敏感的女人。苏珊·安东尼从小就继承了母亲的敏感和父亲的叛逆的性格。
7岁那年,苏珊被送进费城苏兰德寄宿学校上学,校长黛柏拉·莫尔金小姐是个正统而又刻板的女教师。学校的课程是根据由来已久的三重教育,道德、贞操以及谦卑来安排的。在学校里,苏珊是个让她的教师斯柏拉最为头痛的学生,因为她压根儿做不到一丝不苟“尊重传统尊严”和“谦卑”。
1838年,父亲的纺织厂,在金融危机中倒闭了。苏珊只得离开学校当了教师,以每周2美元的薪金贴补家用。可是一个学期以后,校方没有找她再签合同。因为她的言行太过于随便。人们一再警告她不要和地方上的“黑鬼”来往,否则会危及她的地位。然而她却以这样的挑战回击了他们:“今天下课以后,我访问了4个有色人,和他们一起喝茶,这给了我无法言喻的满足。”她对人类大家庭中善良的黑人深表同情,而对恃强凌弱的白人只有蔑视。
不久,苏珊来到另一所学校任教。这儿流氓习气严重,暴行时有发生。一些粗鄙的学生以欺负教师作为消遣。然而他们很快就发现,安东尼小姐绝非可以欺负的教师。她从柳树上砍下一根粗大的枝条,对着那帮无赖的头目一顿猛抽,打得他们鼻青脸肿、俯首帖耳。从此,安东尼小姐就受到全校学生的尊重。“天哪,这个女人有男人的胆量!”学生们对她敬而畏之。
她不仅有男人的胆量,更有男人的头脑。她被任命为纽约州卡南约哈利学院女生部的校长以后,其出色的才干给村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女人是到卡南约哈利来的最精明洒脱的‘男人’”。
1848年夏季的一天,苏珊在报上读到一则消息:纽约州的塞内卡福尔斯召开了一次妇女大会,目的是讨论妇女的“社会、公民和宗教权利”。这引起了她浓厚的兴趣,她开始研究美国妇女的社会、公民和宗教地位。研究的结果使她惊骇。美国的法律也像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律一样,把妇女摆在没有尊严的下等位置。根据这样的法规,女人永远是未成年的弱者,在法律上,她永远不能长至成熟阶段。如果她结婚,则变成丈夫的财产;如果她独身,也必须将她的财产转让给一个男性监护人。已婚女性不得因为违反契约提出控诉,不得保留她工作所得的薪金,不得接受对她的人身或人格给予伤害以后所付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丈夫总是受益者。他不仅是她命运与财产的主宰,也是她子女的主人。他可以不经母亲同意将子女抛弃或赠给他人,即便事实证明他是个堕落的人或是酒鬼。离婚以后他也是子女的监护人。男人可以打妻子、儿女和他的狗。女人即使受到丈夫残酷虐待也不得提出离婚,总之,每个美国妇女都是一个奴隶。这个法律使苏珊气愤无比。她深感有责任去为争取妇女的权益而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