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限【九月一分】
年 里
条银比簿
第九限【十月一分】
其限以初一至十五日为上限十
六日至二十日查拿二十一日至
二十五日比责以十六日至三十
日为下限初一日至初五日查拿
初六日至初十日比责【九限外有欠粘接白页送印开比】其限按征比月分分数、均作九限以便逐月与限单查对完欠之数。若另分作限。恐反参差不能合一。有此簿。各里完欠一目了然、较看限单更省力。
此系里比簿、甲亦可用、○如州邑革去里长排年专用户头、止照本里比簿式造于本甲比簿之首以便稽查一里之完欠、其则排里经管之事、与户头经管无异、可相仿而行、
里甲限单式附
实征【里甲照填】限单式
某州县乡 都 甲共人丁
优免
田
亩
【银米】
地
亩
【银米】
山
亩
【银米】
**
畂
【银米】
木 共征本色米若干
原额地丁某某等银若干续加 银若干
□共实征银
内搭征钱
州县田地科则钱粮款项有无加增
按一分征【银米】 分半征【□□】 二分征【银钱】
但不同照本处全书所定照式开造
二月征二分【上下】限【□银若干□银若干】
总页末开某甲户头某人查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