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05年“十五”期间,宁夏地表水水质监测对象仍然是黄河及其支流清水河、茹河、湖泊和排水沟,共设监测断面18个,其中黄河4个(中卫下河沿、银古公路桥断面、陶乐渡口断面和宁钢浮桥断面);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4个(拖配厂断面、皮革厂断面、沈家河水库断面和三营断面),二级支流茹河2个(古城断面和水文站断面);湖泊2个(沙湖和西湖);排水沟6个(四二干沟、银新干沟、第三排水沟、第五排水沟、清水沟和东沟)。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点至2005年年底已增加为12个。
地表水水质评价标准仍然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黄河干流、支流断面水质类别采用Ⅱ类、Ⅲ类评价(见表2-1-1,表2-1-2)。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为银川市第一至第六水源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第一、第二水源地和惠农区红果子水源地,吴忠市第一水源地,固原市的彭堡水源地和海子峡水库,其中,2005年开始监测的有银川市的第四水源地和石嘴山、吴忠市的水源地。除固原市海子峡水库为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外,其他水源地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十五”期间,宁夏各城市水环境质量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17586个,其中河流及排水沟9107个,饮用水源地6120个,湖泊2359个。
2006—2010年“十一五”期间,宁夏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断面共37个,其中地表水2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14个(2010年为12个,固原市海子峡水库和彭堡水源地停用)。黄河干流宁夏段监测断面6个,其中国控断面4个(中卫下河沿、银古公路桥、陶乐渡口、麻黄沟),省控断面2个(金沙湾、叶盛公路桥)。黄河支流清水河监测断面点位4个,茹河监测断面点位2个,与“十五”期间相同。
监测频次: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宁夏环境监测实施细则》,黄河干流每月1~10日监测一次,全年共12次;黄河支流逢水期各监测1~2次(2010年每月监测一次);湖泊、排水沟逢单月监测一次,全年共6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全年共12次。
监测项目:地表水监测项目共24项,湖泊监测项目共25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23项。
水质评价项目与标准:根据国家技术规范与宁夏地表水水质状况,确定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汞、铅、挥发酚和石油类等九项指标作为地表水河段(排水沟)和湖泊(水库)水质类别评价指标,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主要入黄排水沟评价标准则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质标准;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地表水水源地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
“十一五”期间,宁夏各城市水环境质量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27039个,比“十五”期间增加53。8%,其中河流及排水沟11831个、饮用水源地14176个、湖泊1032个。
2011—2015年“十二五”期间,宁夏地表水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断面黄河干流为8个,其中陶乐渡口断面改为平罗黄河大桥断面,其余断面点位没有变化,人工监测断面点位6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个;黄河支流清水河、葫芦河、泾河、渝河、茹河为10个;沿黄重要湖泊7个;主要入黄排水沟11条(个),共设监测断面3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个,其中地下水型水源地9个、地表水型水源地1个,全区共布设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断面46个。与“十一五”相比,增加了11个监测断面(点位),主要集中在湖泊和入黄排水沟。水源地减少1个监测点位为银川市第一水源地。
“十二五”期间,全区地表水、主要入黄排水沟监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基本项目23项(总氮除外),以及流量、电导率;湖泊增测叶绿素a、总氮、透明度和水位等指标。监测时间均为每月1~10日。
监测频率与上期相同。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实施监测。
水质评价项目与标准:本期与上期采用标准相同。
评价指标21项: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汞、氨氮、铅、挥发酚、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总磷、铜、锌、硒、氟化物、砷、镉、六价铬、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硫化物。
各主要入黄排水沟水质评价参照上述办法和标准进行,水质类别评价则采用单因子指数法。
“十二五”期间,宁夏环境质量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65490个,比“十一五”期间增加了142%,其中河流及主要入黄排水沟36023个,饮用水源地21392个,湖泊8075个。
2016年,宁夏地表水(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水库)年度例行监测断面28个,其中黄河干流宁夏段监测断面6个,黄河支流(清水河、葫芦河、泾河、渝河、茹河、蒲河、洪河、甘渭河和都斯兔河)监测断面14个,湖库监测断面8个。主要入黄排水沟13条(个)。全区共监测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个,趋势科研水源地1个。监测断面(点位)比“十二五”有所增加,主要是黄河支流增加4个(蒲河、洪河、甘渭河、都斯兔河),湖库增加1个(鸭子**水库),入黄排水沟增加2个(中卫北河子沟、银川第二排水沟)。
2016年,黄河干流宁夏段及支流、湖泊、水库断面监测指标(项目)、频率、水质评价标准与“十二五”相同。
2017年,宁夏地表水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水库年度例行监测断面点位数量与上年度相同;排水沟数量、监测断面点位与上年度也相同;黄河干流、支流水质评价指标与上年度相同,水质类别评价也相同,即采用单因子评价法。
2018年,全区水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断面(点位)共97个。国控断面(点位)28个,其中,地表水断面(点位)1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个,趋势科研水源地1个;区控监测断面(点位)69个,其中,地表水断面(点位)2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3个,主要排水沟监测断面(点位)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