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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办理建议提案和环保实事(第2页)

2018年,办理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号《关于支持固原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的建议》、第8号《关于支持固原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与全国全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议》、第10号《关于西吉县燃煤锅炉改造列为“煤改气”试点县的建议》、第49号《关于解决沙坡头区农村排水问题的建议》、第50号《关于健全基础设施、完善城市功能的建议》、第56号《关于支持石嘴山市开展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外围整治工作的建议》、第99号《关于提高美丽村庄补助标准的建议》、第113号《关于加强重点产业划分及金融工作发展的建议》、第135号《关于对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理林地许可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第172号《关于将固原市原州区列为精细化管理试点城市的建议》、第180号《关于加大对贺兰山东麓(西夏区段)打击非法盗采砂石料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第183号《关于对城乡危废进行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的建议》、第184号《关于对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的建议》、第1880号《关于提高车辆报废补偿标准,解决“僵尸车”问题的建议》、第194号《关于提高秸秆再利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建议》。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第129号、第196号建议列入重点建议进行了重点办理。

(二)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1982—1984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办理了自治区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26号、第51号、第58号和自治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88号《关于银川亚麻厂污水臭气对小吃街影响的损害提案》,并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了有关部门和提案人。

1986—1988年,现场办理了自治区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76号提案和五届一次会议交办的第264号、第283号、第342号提案。

1989—1993年,完成了自治区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5号提案,五届三次会议第5号、第11号、第12号、第172号提案和五届四次会议第227号提案,六届一次会议第56号、第57号、第106号提案,六届二次会议第49号、第67号、第108号、第211号提案以及政协全国八届二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等。

1996—1997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通报了全区环境保护系统提案办理工作,成立了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召开了提案办理人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提案人意见建议。现场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75号、第92号、第184号、第206号、第247号、第249号提案和六届五次会议第106号提案。

1998—2002年,自治环境保护局在调研座谈的基础上,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15号、第76号、第84号、第121号、第127号提案,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27号、第48号、第61号、第80号提案,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0号、第48号、第119号、第198号、第204号提案。

2003年5月22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在石嘴山市召开政协提案办理现场会,通报了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22号、第180号、第198号、第243号提案和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446号、第0801号提案办理完成情况。这些提案不仅涉及有关加强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解决银川市二二支沟环境污染问题,还涉及小造纸环境污染治理问题,以及关于进一步控制二氧化硫污染、加强贺兰山东麓中段环境保护等问题。环境保护局领导在总结通报提案办理工作时指出,办理好这些提案对于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加快办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据资料显示,当年10月份提案全部办理完成。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8号、第195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04年,完成了自治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65号《关于气象资料共享的建议》、第100号《关于再生水资源化问题的建议》、第103号《关于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做好一地、三域、十个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议》、第126号《关于尽快完成殡仪馆迁址,解决高新区黄河东路以南环境污染的建议》、第140号《关于高度重视和支持农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监测网络建设的建议》、第238号《关于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管理的建议》、第284号《关于利用清洁发展机制(CDM),促进宁夏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第329号《关于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管理的建议》。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48号、第64号、第81号、第144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05年5月24日至25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领导深入望远镇、金积镇、迎水镇调研,现场办理了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120号《关于加强自治区环境影响工作的提案》、第145号《关于加强企业三废治理和监测的建议》、第163号《关于建设完善我区医疗废弃物监管的建议》、第1135号《关于固原工业污染必须引起重视并加大治理的建议》、第231号《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254号《关于加大银川市医疗垃圾处理力度的建议》、第264号《关于消除室内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建议》、第270号《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管理,把好环保准入关的建议》、第271号《关于完善排污立法,控制环境污染的建议》、第272号《关于发展非政府组织,引导公众参与环保事业的建议》、第300号《关于建立环沙湖旅游区环保手提袋的建议》、第329号《关于推进我区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的建议》、第440号《关于整治石嘴山市河滨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222号、第232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06年,多次召开提案办理有关人员会议,优化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深入现场先后办理了自治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90号《关于加强我区废弃食物油处理的建议》、第132号《关于科学处理农村垃圾的建议》、第146号《关于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建议》、第264号《关于在“十一五”期间加强环境管理,实行硬指标硬措施的建议》、第265号《关于供电、供水行业参与建设项目初审的建议》、第274号《关于建立废旧电池处理厂处置及利用问题的建议》、第415号《关于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处理马铃薯废水废渣的建议》、第443号《关于培植中卫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建议》和全国政协第4288号《关于加大黄河水污染治理,保护母亲河的建议》等提案。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44号、第229号、第387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07年,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02号《关于支持开展中英合作——宁夏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措施研究的建议》、第35号《关于加强全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的建议》、第155号《关于尽快建立全区废旧电池回收机制的建议》、第239号《关于尽快建成长庆石油基地污水处理厂治理二二排水沟污染源的建议》、第288号《关于尽快出台治理我区餐饮娱乐业噪音和油烟污染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议》、第312号《关于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参与意识的建议》、第381号《关于在宁东基地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议》、第382号《关于在灵武羊绒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建议》等。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01号、第54号、第59号、第84号、第133号、第393号、第410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08年,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第130号《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宁夏沿黄城市带可持续发展的几点建议》、第150号《关于加强对城乡医疗垃圾治理的建议》、第171号《关于尽快在石嘴山等市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机构的建议》、第333号《关于加大节能减排管理和处罚力度的建议》等。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5号、第62号、第64号、第85号、第328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09年,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08号《关于加强我区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能力的建议》、第23号《关于在我区实施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议》、第36号《关于确保限塑令顺利实施的几点建议》、第40号《关于宁东矿区建设与白芨滩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和谐发展的建议》、第45号《关于在我区建立电子垃圾回收和处理体系的建议》、第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节能环保型高新技术产业的建议》、第86号《关于促进应用高新技术进行高效节水治污工作的建议》、第105号《关于加强我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第113号《关于解决同心县医疗卫生污染源处理系统的建议》、第193号《关于有效禁止白色(塑料袋)垃圾污染的建议》、第214号《发展宁夏能源化工产业,必须高度重视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的建议》、第265号《关于加大我区环保执法工作的建议》、第400号《关于限塑令要有后续措施来保障的建议》。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0号、第136号、第346号提案以及政协全国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614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10年,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6号《关于重视乡镇(村)卫生院(室)医疗废物、污水管理的建议》、第130号《关于在我区建设污泥处理厂的建议》、第218号《关于餐饮行业中一次性餐具使用的建议》、第274号《关于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措施的建议》、第367号《关于加大推行宁夏中水回用的建议》、第404号《关于限制菜市场使用超薄性塑料袋的建议》以及政协全国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02号《关于加大对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的建议》。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9号、第77号、第86号、第109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11年,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06号《关于在农民新居建设中加强排放治污处理的建议》、第435号《关于对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大扶持力度的建议》、第443号《关于加强对我区农村清洁能源和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第444号《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防止工业发展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建议》、第523号《关于加大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管力度的建议》、第534号《关于解决农村垃圾处理的建议》等。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27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

2012年7月13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邀请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以及提案人,现场办理了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3号《关于加强我区废矿物油处置的建议》、第47号《关于提高宁夏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力度的建议》、第49号《关于加强我区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建议》、第64号《关于重视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规范化处理的建议》、第71号《关于处理好环境保护工作与加快发展关系的建议》、第94号《关于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建议》、第96号《关于建立工业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的建议》、第149号《关于中卫市城区居民用上健康水的建议》、第206号《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改善银北地区大气微尘对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影响的建议》、第230号《关于建立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体系的建议》、第232号《关于建立自治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保障机制的建议》、第295号《关于执行限塑令的几点建议》、第39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环境监测能力的建议》、第417号《关于建立自治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保障机制的建议》、第459号《关于在全区城市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中心的建议》、第480号《关于加强基层环保机构特别是县级环保机构的建议》、第482号《关于建立我区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建议》19件提案。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号(第406号、第460号)、第21号、第571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13年3月7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刘小河到环境保护厅调研提案办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提案办理方式方法,以更加富有成效的工作,积极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对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当年完成了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5号《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第83号《关于宁夏农村环境保护的建议》、第117号《关于尽快建立科学的地方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和符合宁夏实际的全面小康社会进程监测评价体系的建议》、第128号《关于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宣传的建议》、第149号《关于开展PM2。5监测试点工作的提案》、第161号《关于尽快建立全区废旧电池回收机制的建议》、第211号《关于加强城市道路规划、管理和绿色出行的建议》、第235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的建议》、第302号《关于落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的提案》、第334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第399号《关于支持石嘴山市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区建设的建议》、第408号《关于加大我区湿地保护力度的建议》、第494号《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个体诊所医疗废物管理的建议》,第514号《关于加强我区环境监测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595号《关于改善周边环境,减少过敏性疾病发生的建议》等20件提案。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2号、第81号、第96号、第170号(第334号)、第491号、第604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14年,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号《关于切实推进宁东工业固体废弃物治理的建议》、第3号《关于建立宁夏节能与碳排放交易中心的建议》、第14号《关于加快建立全区经济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的建议》、第46号《关于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建议》、第67号《关于完善县级环保机构设置的建议》、第99号《关于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第125号《关于建立现代化无公害(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产品)处理设施的建议》、第134号《关于提质改性燃煤,治理空气污染的建议》、第153号《关于实施外媒进宁战略的建议》、第166号《关于将雾霾治理纳入考核地方政府政绩重要依据的建议》、第2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安全监管减少土地污染的建议》、第206号《关于建立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机制的建议》、第228号《关于加大城市餐厨油烟和烧烤摊点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打造蓝天碧水生态环境的建议》、第233号《关于加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健康发展的建议》、第245号《关于强力推动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保险的建议》、第267号《关于继续推进全区农村整治和绿化工程建设的建议》、第279字号《关于黄河中上游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迫切需要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第287号《关于建立化粪池强制清检制度的建议》、第298号《关于推进全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建议》、第302号《关于尽快淘汰黄标车的建议》、第348号《关于尽快建立宁夏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建议》、第354号《关于加强我区生态乡镇(村)建设的建议》、第379号《关于促进我区径流式电除尘技术应用和推广的建议》、第450号《关于加大对农膜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议》、第467号《关于建设生态型滨河新区的建议》、第496号《关于加强对我区电子垃圾污染防治的建议》、第527号《关于扶持泾源县立项实施泾河沿岸生态旅游服务特区项目的建议》、第530号《关于建立泾源县生态资源与水资源补偿机制的建议》、第573号《关于支持石嘴山市电石铁合金进行炉型置换的建议》、第577号《关于惠农采煤沉陷区矿山地质环境项目后期维护费用的建议》、第610号《对民营企业投资保护性开发文化旅游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第618号《关于在我区化工和冶金行业推广应用密闭矿热炉尾气净化技术的建议》等35件提案。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26号、第377号、第506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15年,先后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8号《关于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建议》、第43号《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防护的建议》、第52号《关于支持固原工业强市战略的建议》、第54号《关于防治宁夏引黄灌区面源污染的建议》、第98号《宁夏应率先树立生态优先发展理念的建议》、第102号《关于加强我区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的建议》、第113号《关于沿黄城市带加强黄河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第121号《关于以环境容量优化宁夏工业园区布局的建议》、第123号《关于宁夏农村饮水存在问题的建议》、第126号《关于将宁夏林权改革与森林碳汇交易有机结合的建议》、第130号《关于宁夏引黄灌区农田面源污染对策建议》、第14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建议》、第154号《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农业循环经济的建议》、第161号《关于银川如何避免成为雾霾之城的建议》、第171号《关于加强石嘴山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建议》、第174号《关于改善我区钢铁企业下滑态势的建议》、第182号《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运行保障机制的建议》、第188号《关于对建设项目应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力度的建议》、第194号《关于积极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生态环境建设的建议》、第204号《关于加强我区黄河流域环境保护的建议》、第220号《关于逐步根治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建议》、第222号《关于健全我区基层环保执法体系建设的建议》、第2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设施维护的建议》、第236号《关于提高我区集中供暖和电厂燃煤质量的建议》、第237号《关于加强我区美丽乡村清洁能源利用的建议》、第239号《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建议》、第240号《关于出台优惠政策支持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建议》、第247号《关于解决农村环境保洁运行投入的建议》、第249号《关于加强幼儿园等学校室内空气质量监管的建议》、第256号《关于支持石嘴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建议》、第268号《宁东固废渣场运营及综合有效利用的建议》、第271号《关于编制我区“十三五”规划有关农业水污染防控的建议》、第272号《关于农村环境卫生试行物业化管理的建议》、第292号《关于加强沙湖水质污染治理的建议》、第3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建议》、第333号《关于将通信基础设施纳入我区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的建议》、第368号《关于完善宁夏精细化工基地固体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建议》、第380号《关于用法治力量推动宁夏生态建设的建议》、第382号《关于宁夏沿黄城市带建设降污景观湿地的建议》、第383号《关于加快制定限制光污染立法的建议》、第410号《关于将生态文明教育引入我区中小学教育体系的建议》、第432号《关于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的建议》、第458号《关于加强高校及科研机构实验室污染防治的建议》、第463号《关于推进我区秸秆等生物质资源能源化利用的建议》、第505号《关于把贺兰山归德沟纳入石嘴山市北武当旅游景区的建议》、第538号《关于加大西吉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的建议》、第544号《关于解决西海固地区重大工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议》、第551号《关于规范居民区周围建立电视发射塔的建议》、第577号《关于创建青山绿水平安生活环境的建议》等52件提案。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6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16年10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提案交办会,自治区领导要求严肃认真地办好政协提案,并将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作出全面部署。围绕雾霾治理、湖泊湿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截至10月底,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76号《关于重视家庭装修,保卫室内空气环境的建议》、第189号《关于建立泾源县生态资源与水资源补偿机制的建议》、第191号《关于加快自治区秸秆多途径还田的建议》、第200号《关于加强我区美丽乡村清洁能源利用的建议》、第202号《关于加强宁夏工业固体废弃处理的建议》、第20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建议》、第226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立法工作的建议》、第229号《关于加强湖泊湿地恢复与保护利用的建议》、第266号《关于调整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建议》、第288号《关于推进我区环境治理PPP模式的建议》、第289号《关于加强我区自然保护区法规建设的建议》、第291《关于切实推进我区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建议》、第300号《关于培育发展环保产业的建议》、第400号《关于加大对电动出租车扶持力度建议》、第418号《关于规范自备电厂管理的建议》、第539号《关于加快我区发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542号《关于我区加大对径流式电除尘技术支持和推广应用力度的建议》等18件提案。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31号提案列入重点提案进行了重点办理。

2017年,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号《关于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促进全区整体生态环境进一步好转的建议》、第10号《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建议》、第60号《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合利用的建议》、第84号《关于加快发展我区农业循环经济的建议》、第85号《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造纸及综合利用的建议》、第90号《关于加强我区农村生活污水的建议》、第111号《关于建立健全宁夏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的建议》、第118号《关于解决沙湖与星海湖等湖泊湿地水污染的建议》、第126号《关于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对我区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的建议》、第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改善黄河水质污染的提案》、第153号《关于加强我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54号《关于加强农村秸秆综合管理利用的建议》、第156号《关于加强我区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的建议》、第196号《关于加强我区环境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第232号《关于尽快解决中宁枸杞品质受环境污染影响的建议》、第245号《关于减少我区雾霾的建议》、第336号《关于加大污染企业监测力度,改善宁夏环境质量的建议》、第370号《关于加大市区五里坡地区节能减排力度,有效推动能源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第378号《关于加大对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车辆投入管理的建议》、第507号《关于巩固“银川蓝”,加强大气污染监管力度的建议》等40件提案以及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36号《关于调整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第2014号《关于治理入黄排水沟保护“母亲河”的建议》。

(三)办理重点建议和提案

199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重点建议和政协重点提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办理了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523号建议。

2003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加强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研究制定了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提出了“重点提案重点办”的基本原则,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重点办理了自治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8号《关于控制我区二氧化硫污染的建议》和第195号《关于加强宁夏贺兰山东麓中段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2件重点提案。环境保护局领导带领机关有关处室和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深入二氧化硫排放重点企业石嘴山发电厂、石嘴山二电厂和大武口电厂,现场督办重点提案办理工作,面对面答复了提案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2004年,先后办理完成了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6号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64号提案《关于加强第三排水沟流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政协第4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减少造纸企业污染的提案》、政协第81号《关于新建工业园区加强环境保护的提案》和第144号等重点建议提案。在重点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办理方案,深入现场督办,并于当年6月15日前全部办理完毕。

2006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将自治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9号《关于对二排银新干沟四二干沟水污染治理的建议》,自治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44号《关于尽快组织实施宁东能源工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第229号《关于加强我区农村环保工作的建议》、第387号《关于尽快研究解决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处置及利用的建议》列为重点建议提案进行办理。6月15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座谈会,邀请了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政府办公厅、提案人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对自治区政协第44号提案进行了现场督办,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越经臣、贾忠南参与现场督办。同年7月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任怀祥带队深入工业园区和农村现场调研督办重点提案,听取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现场督办工作汇报。

2007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将自治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001号《关于加强我区城市污水处理监管力度的建议》、第54号《关于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大力整治农村环境的建议》、第59号《关于加强农村水体污染综合治理,解决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的建议》、第84号《关于治理我区农业污染的建议》、第133号《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抓紧治理集约化养殖污染的建议》、第393号《关于治理吴忠市南干沟、清水沟水污染的建议》、第410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列为重点提案加以办理。9月10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以及民盟宁夏区委会、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新闻媒体记者、提案人现场跟踪督办,并于当年6月30日全部办结。

2008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按照自治区人大、政协关于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自治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5号《关于加强我区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的建议》、第62号《关于进一步治理白色污染的建议》、第64号《关于加强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第85号《关于治理农村生态污染的建议》、第328号《关于在全区开展禁止使用塑料袋的建议》列为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7月1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领导带队深入银川、吴忠、石嘴山、固原等地调研督办。重点提案于6月30日前全部办结,受到自治区人大、政协和提案人的好评。

2009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从承办的22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中筛选出了5件建议提案列为重点提案,具体是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614号《关于加强宁夏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治理的提案》、自治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9号《关于解决好生态移民庄点面临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自治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50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的提案》、第136号《关于我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综合利用的提案》、第346《关于加强固原市马铃薯淀粉加工废水污染治理的提案》。其中人大第79号建议、政协第346号提案也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协重点督办的建议提案。

2011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结合政府为民办10件环保实事,确定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8号《关于解决黄河金岸两侧集镇大庄点污水排放治理及垃圾收集问题的建议》、第209号《关于治理市区化工企业污染问题的建议》,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27号《关于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列为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制定了办理方案,明确了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职责,保障了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

2012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期待的问题入手,确定了十届人大会六次会议第75号《关于加快第三排水沟水污染防治的建议》、第65号《关于重视贫困地区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管理运行问题的建议》,自治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号、第406号、第460号《关于加强我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建议》、第21号《关于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环境保护的建议》、政协第571号《关于采取综合措施治理宁东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建议》等列为年度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同年9月20日,自治区政协主席项宗西现场督办了第571号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意见》,推动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11月13日,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深入贺兰县和石嘴山市,对第75号重点提案进行了专题调研督办。11月29日,时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王正伟出席并主持召开了政协重点提案办理督办座谈会,听取了政协第21号《关于加强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环境保护的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同时研究制定了《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及周边地区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银川市环境保护局对贺兰山沿线进行了环境综合整治,限期关停搬迁了260家污染企业。

2013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将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2号《关于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处置的建议》、第81号《加快宁夏环保事业发展,推动“两区”建设的建议》、第96号《关于编制宁夏“黄河善谷”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建议》、第170号、第334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的建议》、第491号《关于加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滨河新区污水排放处理监管力度的建议》、第604号《关于建立我区污染物排放许可法规体系,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的建议》列为年度办理的重点提案。时年自治区副主席张守志对政协第604号重点提案进行了现场督办。

2015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承办并完成了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6号《关于规范处理基层医疗单位医疗垃圾的建议》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矿企业排放废水进行监管的建议》两件重点建议提案。为了办好两个重点建议提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召开了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方案,制定办理工作流程,明确主体责任和完成时限以及督办领导。自治区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还围绕重点提案办理,举办了环境保护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观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污染源监控中心、空气质量发布系统、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宁东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银川市污水处理厂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10月8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守志对政协第46号重点提案进行了现场督办。

2016年11月28日,自治区主席咸辉深入银川等地现场督办了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31号《关于加强宁夏雾霾治理的建议》办理工作。强调要痛下决心,用猛药、严把关,步步为营、环环相扣,形成高压态势,努力解决雾霾问题,把青山绿水留给子孙后代。同时,自治区人民政府还在银川召开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自治区政协主席齐同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6年至2018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点办理完成了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31号《关于加强宁夏雾霾治理的建议》,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91号《关于持久化、常态化打好碧水蓝天保卫战的建议》,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着力改善黄河水质污染的建议》、第196号《关于加强我区环境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号《关于帮助固原市治理清水河污染的建议》、第129号《关于加强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的建议》、第196号《关于加大对银川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我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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