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集中业务骨干会审全区普查表,完成第二阶段普查汇总数据初报国家;
(10)召开宁夏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次工作调度会;
(11)以国家普查办陈斌为组长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录入、审核阶段核查组对宁夏进行核查;
(12)召开宁夏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四次工作调度会;
(13)根据国家核查反馈问题会审宁夏普查数据,并完成第二阶段普查汇总数据终报国家。
(三)总结发布阶段(2009年1月至2010年10月)
1。总结表彰
对普查数据分析、整理,编写区、市、县三级普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开展普查逐级验收工作,圆满完成国家对宁夏普查工作的验收。
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评选自治区级优秀技术报告。自治区、石嘴山市、银川市为优秀技术报告;推荐自治区、石嘴山市技术报告参加全国评优,宁夏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告获得全国优秀技术报告二等奖;根据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条件,宁夏各级普查机构评选先进集体34个、先进个人167人,其中国家级先进集体25个、先进个人120名,并召开宁夏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发布普查数据,开发应用普查成果。
2。工作细目
(1)召开宁夏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五次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2009年普查工作;
(2)组织人员编写省、市、县(区)三级普查工作报告;
(3)各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对所辖县(区)普查机构的验收工作;
(4)宁夏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市普查机构的验收工作;
(5)组织评选自治区和国家级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6)组织环保、农业、辐射专家对宁夏及各市普查技术报告进行评选;
(7)圆满完成国家普查办对宁夏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全面验收;
(8)宁夏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表彰大会,表彰34个污染源普查先进集体和167个先进个人;
(9)以国家普查办副主任赵建忠为组长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核查组对宁夏进行核查。
二、全区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
本次共普查各类污染源35879家。
(一)工业源
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的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4248家。将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
1。重点污染源
(1)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3)16个重点行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本次宁夏共普查重点污染源2493个,其中银川市497个、石嘴山市850个、吴忠市377个、固原市466个、中卫市303个(见表4-1-1)。
2。一般污染源
工业源中除重点源以外的工业企业。宁夏共普查一般污染源1755个,其中银川市624个、石嘴山市309个、吴忠市458个、固原市107个、中卫市257个(见表4-1-1)。
(二)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普查范围主要是针对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畜牧业和渔业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宁夏共普查农业源20994个,其中银川市7737个、石嘴山市1219个、吴忠市8689个、固原市799个、中卫市2550个(见表4-1-1)。
(三)生活源
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管理所、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宁夏共普查生活源10609个,其中银川市4571个、石嘴山市1711个、吴忠市1792个、固原市1244个、中卫市1291个,普查机动车管理所5家,五市各1家(见表4-1-1)。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场等。本次共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3个,其中银川市9个、石嘴山市4个、吴忠市6个、固原市2个、中卫市2个(见表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