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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监测管理(第1页)

第二章环境监测管理

第一节 环境监测业务管理

一、计划管理

1975年7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了全区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加强环境监测计划管理工作,着手制定宁夏环境监测发展计划,加快各级环境监测站和各行业、专业部门监测机构建设步伐,制定科学完善的环境监测计划。

1979年,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环保研究所)成立,自治区编制委员会明确了其承担全区环境监测计划、规划编制与管理,是全区环境监测的网络中心、数据中心、技术中心,为自治区制定环境保护重大经济技术政策,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等职责。2000年“三定方案”进一步规定了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担负全区环境监测与环境信息统计、环境监测网计划管理,组织开展全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1984年11月26—28日,在银川召开了全区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了全区环境监测规划及环境监测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工作任务。

1985年,编制了《宁夏环境监测“七五”规划》《宁夏“七五”环境监测规划纲要》《南部山区国土环境保护监测方案》,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管理细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试行)》。

1986年1月29—31日,在银川召开了全区环境监测工作会议,提出开创全区环境监测工作新局面,贯彻落实“七五”环境监测规划纲要和“七五”规划提出的工业污染源调查、建立全区环境监测网络、开展环境技术交流、环境技术鉴定、环境技术论证以及修改完善《全区环境监测网章程》《全区污染源调查方案》《开展创建优质实验室、优秀监测站、合格化验员活动计划》等,明确了环境监测要为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服务的方向,逐步实现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化、仪器现代化、监测网络化和数据系统化的远景目标。

1990年,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建设规划》。

1990年3月7日,在银川召开全区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八五”期间环境监测工作计划,提出了“八五”期间在全区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监测站机构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网络建设、制度建设,更好地为政府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服务的工作目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站建设规划》,以加快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建设,逐步推进银南地区、固原地区2个三级监测站和中卫、青铜峡、灵武、平罗、永宁、贺兰、中宁、盐池、西吉、泾源10个四级监测站基础能力建设,力争每个监测站化验室用房达到600~1000平方米,配备40台(套)监测仪器等国家环境监测条例规定的标准。

1997年12月23—24日,在银川召开全区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第五次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任务,围绕“提高一个水平,强化两个监督,突出三个重点,完善四个基础,增强五大能力,实现六个突破”的工作目标和四项监测制度,提高监测科学化水平,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服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宁夏环境监测“九五”计划》《宁夏环境监测网章程(修改稿)》《宁夏环境监测站专业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

二、目标管理

2002年1月29日,召开了全区“十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座谈会。6月17日,召开了区、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站站长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了全区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辐射及地表水部分)目标。7月25—27日,召开了全区环境监测年度工作会议,再次要求全区环境监测部门抓住机遇,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宁夏环境监测工作新局面的目标。

2004年,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与各地市环境监测站建立了联合监测工作机制,开展“菜篮子”种植基地和主要灌溉区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工作,推动了全区“菜篮子”种植基地环境质量提升的目标。

2005年,《宁夏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提出了构建全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自然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强化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发布能力、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能力,规范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全面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各项环境监测任务和目标。

2009年3月23日,全区环境监测年度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对近年来全区环境监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总结,部署安排了今后两年特别是2009年全区环境监测工作任务。4月1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了《西部典型省份饮用水源保护管理体系试点研究》和《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重点领域方案案例研究》。10月14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银川签署了《促进宁夏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合作协议》,宁夏被列为全国环境监测转型发展的试点地区。

2010年3月23日,全区环境监测年度工作会议在银川召开,部署安排了2010年全区环境监测大比武工作方案,制定了《宁夏环境监测大比武竞赛规程》和《宁夏大比武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办法》,成立了全区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大比武组织机构,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团委、妇联联合参与举办宁夏首届环境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提升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增强应对实发事件的能力。

三、业务管理

2012年5月13日,自治区环保厅举办了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及PM2。5监测能力建设专题业务讲座,邀请环保部监测司副司长朱建平对国家新出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2014年6月2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印发了《2014年全区环境监测工作要点》,部署安排了全区环境质量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开展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开展PM2。5源解析、地表水环境容量和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研究工作。围绕《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及信息发布办法》《社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办法》开展监测工作。同时协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自治区气象局签署了应对大气污染合作协议,召开了第一次应对大气污染部门联席会议,开展了不利气象条件研究、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空气质量预报等工作。

2015年1月21日,召开了全区环境监测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了年度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制定了《宁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覆盖规划与实施方案》《宁夏地表水监测点位全覆盖规划实施方案》,新建和更新了38个空气自动监测站(19个国控站点,19个区控站点)。开展了全区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启动了农村环境质量试点工作,监测范围覆盖全区10个县(区)、30个村庄。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先后制定了《宁夏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转型发展纲要》《自治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监督监测数据会审制度》,建立了区、市两级国家监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自治区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完善了环境监测管理体系。

2016年全面推进区生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控制,全面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四个统一”(统一环境监测制度、统一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统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统一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努力实现全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以及信息公开化目标。

同年,开展了全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和设备运行维护,保障了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了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加强了与甘肃、内蒙古的沟通与协调,联合开展了甘、宁、蒙跨界水体断面监测,保障了跨省界断面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目标任务。

2017年,认真落实《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重点目标,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2018年,全面深化空气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6大重点工作,构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自然生态监测网络4大网络,强化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能力、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发布能力、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3大能力。组织全区环境监测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目标,不断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为生态立区战略和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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