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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2页)

2003年,全区环保系统全面推行行风评议,征求各界评议意见,促进环保部门作风建设。创新经济发展环境公开评议中,环保部门群众满意率列全区13个行政执法部门第3位。

2004年5—11月,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在全国环保系统开展民主评议环保行风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方案》。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坚持“谁主管、谁负责”,采取全区统一组织、区市县三级联动、分级负责,面向社会、突出重点、群众参与、议下评上、综合评议等方法。

5月中旬—6月下旬宣传动员。建立全区环保系统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邸国卫任组长,自治区纪检委常委、纠风办主任魏赤英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金韶琴、纪检组长李卫华任副组长,环境保护局监察室、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和五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局负责人为成员共19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局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同年7月6日,选聘具备一定理论政策水平、了解环保法律法规、热爱环保事业和公益活动,具有环保专业知识、清正廉洁、身体健康等条件8人为区环境保护局首批行风监督员。聘任期2年。他们是自治区政协常委、民革宁夏区委副主任兼秘书长徐自亮,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副主委、宁夏大学教授宋晓华,《光明日报》驻宁夏记者站站长、主任记者庄电一,宁夏电视台记者蔺银生,兴庆区文化街文湖社区居委会主任李惠琴,宁夏环保志愿者协会副会长常东利,青铜峡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质监部部长王占福,中国石油宁夏大元炼化质量环保处副处长魏旭礼等。行风监督员职责是监督环境保护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行驶环保执法监管职能情况;监督各级环保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遵纪守法情况;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群众对环境违法行为检举投诉和对环保工作意见、建议;参加环保部门执法检查、宣传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

全区各级环保部门分别召开行风评议动员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五市及部分县(区)环境保护局在报纸、电视台公开环保行风评议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分别聘请评议代表或行风监督员。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在宁夏人民广播电台“行风在线”节目接受记者专访,通过“宁夏新闻网”公开服务承诺和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开展以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为重点,以理想信念、依法行政、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三项教育”活动。学习21个篇目,集中学习一周,每人至少写心得体会3篇、读书笔记1万字;举办报告会、观看录像片等,转变思想。

6月下旬—9月上旬征求意见、自查自纠。环保系统各单位对照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等评议范围、内容找差距。主要是执行环保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实施“政府管环保、社会办环保”项目带动战略,推动环保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环保新思路,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和一把手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责任制情况;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规范环保工作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和执行全国环保系统“六条禁令”情况;实行政务公开,监督制约行政权力、勤政廉政、改革创新、履行职责情况;处理群众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及环境信访案件情况等。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下发征求意见卡、设立网上电子信箱等征求各界对环保系统行风意见和建议504条;自治区环境保护局领导到企业和基层走访服务对象,征求对环保工作意见、建议,听取行风监督员反馈意见。综合意见、建议,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到部门、岗位个人。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对照行业评议内容和标准开展“五查五看”:查依法行政,看是否存在不作为现象,解决执法不到位问题;查廉洁自律,看有无吃、拿、卡、要等现象,解决以权谋私问题;查文明服务,看有无冷、硬、横、推现象,解决服务态度问题;查工作作风,看有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解决脱离群众问题;查组织纪律,看有无违规违纪现象,解决组织纪律观念淡化问题。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查找不足,切实整改。带动市县行风评议。

9月上旬—10月上旬调查测评、开展评议。组织评议代表及行风监督员到环保部门、管理对象、机关单位、社区调查了解环保行风建设情况;发放“调查问卷表”,征求各界意见。环保、纠风部门召开评议大会,邀请党委、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被评议单位及新闻单位人员参加,环保部门报告行风建设工作,参加人员评议。

9月21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召开全区民主评议行风汇报会,总结、交流中期评议工作,向全区发放问卷调查表2750份,收回2542份,回收率92。4%,总体满意率90。5%。

10月下旬—11月下旬,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成果。区环境保护局梳理、归纳评议意见,结合自查发现问题,制定全区环保系统行风建设主要整改措施。

清理、审核、更新和完善环保政务公开内容,发展网上公开,规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重新修订办事指南;分期分批培训环保系统行政执法及其他业务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亮证收费,增强服务意识,严格监督管理,以上带下、以老带新,提高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完善行风建设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单位接待办事人员执行首问负责、工作代办、言行规范、服务承诺等便民服务制度,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简单粗暴等行为,实行批评教育、公开检讨或调离工作岗位;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执法,杜绝简化环评手续和先建设后补环评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重大项目预审阶段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环评报告书增加当地民意调查内容,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重视并详细记录“12369”环保举报电话、信访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反馈答复问题,动员社会力量监督违法排污企业;开展巡查、夜查和突击抽查,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加强排污费法律法规宣传和征收监管,不留死角;建立培训制度,培训企业领导及环保人员增强环境意识,学习环境管理、环保法规和循环经济等知识,了解科学治理污染方法,解决技术难题。继续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和环保知识走千乡入万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绿色文明。切实整改执法违规违纪、以权谋私、作风不实、数据不准、违反“六条禁令”等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促进行风好转。

11月中下旬,自治区环境保护局、纠风办领导带领考核组检查考核市县评议环保行风工作。以听汇报、现场看、查资料、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综合评定,按照《环保行风考评实施细则》的评议内容和标准,为市县环保行风考核评分。现场考核成绩占80%,问卷调查表占20%。

同年12月20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公布全区环保行风考核情况,通报表彰获得优秀的银川市、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和灵武、利通区、平罗、青铜峡等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责成考核成绩排名末3位县环境保护局上报书面说明。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推动强化内部管理,培养环保行业良好作风,提高队伍素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同时,某些单位思想发动不深入,自查自纠不扎实;一些单位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少数干部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依法查处偷排企业不力,群众反映某些热点、难点问题并未解决。

2005年,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开展“管理水平提高年”活动,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审批、重点项目集体审批和公示制;督促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完善信访举报投诉管理,注重纠正损害群众环境利益问题。

2006—2008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局根据自治区纠风办反馈全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反映环保系统意见、建议,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环保工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再教育,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增强公仆意识,努力解决群众诉求;加强环保知识、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适时检查政务公开、环保“六条禁令”执行情况,坚决查处有令不行、顶风违纪问题,教育环保执法人员树立正确权力观;帮助市县评议政风行风,解决环境执法、排污收费、队伍建设问题;实行市县环保区域包干,依法查处噪声、油烟等污染问题,为企业提供污染治理业务和环境管理政策法规培训指导,提高管理水平。

政风行风评议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评价标准,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长期任务,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2009年7月1日,环保系统评议行风中,举办新任处级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邀请区党校李培文博士作题为“中层领导角色定位与领导能力提升”专题讲座。开展学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活动。

2010年,市县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环保部门排名进入当地同类部门前5位有大武口区、青铜峡市、西吉县环境保护局;排名末5位有银川市、中卫市、石嘴山市、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和中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1年,全区环保系统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百分制,由5部分组成:群众评议70分,自治区纠风办组织,各级纠风办和统计部门实施,发放问卷82684份;座谈会评议10分,各级人大、政协负责,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5400名评议代表参加座谈评议;领导评议10分,各级纪检、组织部门负责,全区2952名各级领导干部参加评议(环保部门由本级纪检监察部门、政府及部门负责人评议);日常考核10分,各级组织部门、纠风办考核评分。评议内容有生态保护、治污减排、环境质量、环境执法、反腐倡廉建设、综合评价等6部分。评议当地同类部门排名进入前3位的有西吉县、中宁县环境保护局;排名列末3位的有银川市、中卫市、固原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与2010年相比,中宁县环境保护局由排名末位(第22名)升至第3名,西吉县环境保护局由第4名升至第2名,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由第24名(倒数第3名)升至第10名,灵武市环境保护局由第19名升至第5名。同时,固原市环境保护局由第12名降至第25名(倒数第2名),青铜峡市环境保护局由第4名降至第11名,红寺堡环境保护局由第7名降至第12名;中卫市环境保护局连续两年排名末位。

同年12月28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向市、县(区)环境保护局通报群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主要意见、建议:银川市应加强典农河生态保护,防止河水污染;不能只收罚款,治污工作推诿扯皮。永宁县要保护群众居住环境,对污染环境企业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石嘴山市要全天监控违法排污企业,从严惩治晚上偷排行为,教育环保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大武口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面太小,农村环境污染严重。惠农区企业集中地带环境差、乱、脏;环境监测形同虚设,空气污染严重,质量低劣,应加强治理企业晚上偷排污染环境行为;近几年生态环境改善,水生动物恢复增长,有不法分子向排水沟投放鱼膳精等毒饵危害水生动物,建议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平罗县要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加大力度查处企业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吴忠市急需加强城乡结合部一些小型污染环境企业监管,消除死角。中宁县应大力整治县城和工业园区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推动治污减排,改善环境质量。隆德县依法征收环保费,同时应加大投资治理环境污染。

环境保护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梳理群众意见、建议,切实整改,解决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突出问题,推进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2012年7月17日,环境保护厅参加宁夏新闻广播“民生热线·政风行风在线”活动,接到在线投诉银川市区环保问题7个。包括夜总会和建筑工程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2个,制药、化肥和饲料厂排放废气污染空气问题4个,火锅店排放污水异味扰民问题1个。责成市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处。

同年,全区环保系统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单位25个。其中:自治区级1个(环境保护厅),市、县(区)24个。

全区发放问卷39997份。评议内容由服务质量、促进发展、环境质量、环境执法、反腐倡廉建设、综合评价等6部分组成。总体评议成绩比2011年上升。吴忠市和西夏区环境保护局成绩在当地部门排名第一,13个市、县(区)环境保护局成绩排名均有提高。石嘴山市和灵武市、中宁县、红寺堡区环境保护局排名下降(见表10-4-1)。

环境保护厅决定2013年为环保系统“转作风抓落实年”,从加强学习、制度建设、工作重点、推进机制、工作问责等7方面提出目标要求。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通过民主推荐、群众测评等程序,选拔任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41名年轻优秀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在全区环保系统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评议机关11个处室和基层8个单位66名处级以上干部。检查全区18个县(区)40多个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点,查找不足,促使环保干部改进作风,工作上台阶。

2015年4月23日,自治区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查访全区“守纪律、讲规矩”执行情况,发现当天11时30分—11时50分环境保护厅部分干部职工提前离岗。经调查核实,厅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提前离岗有7个单位51人。显示少数工作人员迟到早退现象突出。提前离岗人员由厅领导组织集体谈话,发文通报批评;要求处室、单位负责人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责任,全面查找队伍“庸、懒、散、软”等问题,强化教育和监管。处理情况报自治区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同年10月9日,环境保护厅提出有效衔接建设项目验收和排污许可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竣工直接组织环境保护验收。

2016年1月20日开始,厅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农村环境监管处、规划财务处、法规与宣教处配合集中5天开展“厅局与基层联学”活动,选择“十二五”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创建“自治区生态乡(镇)”(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所辖高闸村为环境保护厅“联学”单位,以“建设美丽宁夏——推动‘十三五’环保大发展”为主题,参加活动的环境保护厅机关、基层支部党员代表、利通区环境保护局干部、高闸镇和高闸村干部群众代表共126人。邀请环保专家讲解生态乡镇建设意义、内容,召开干部群众代表20多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农村发展、人口流动、农民收入及扶贫帮困情况,听取建设生态文明、“美丽”乡村工作意见、建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捐款1。4万元,慰问20户基层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困难群众和乡镇敬老院老人。

“联学”活动,促进机关干部工作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基层群众明确发展方向,沟通交流中认识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正确性,认识坚持绿色发展、“美丽宁夏”建设重要性;增强党员干部调查研究主动性,克服片面性,提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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