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加强水源地保护管理。严格落实红线要求,水源地保护区禁止新建与保护水源无关项目;组织每月巡查1次水源地,及时发现和查处影响水质安全问题。
(三)入黄排水沟综合治理
2010年,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645万元,实施永二干沟截污工程和生态护坡工程,对永二干沟望远镇段至望远污水处理厂拟选址段铺设截污管网3。08千米,栽植树木1。3万株、清淤沟道3千米、清理污泥2。2万立方米,改善永二干沟沿线脏乱差状况,促进改善水质。
2011年,专项治理永二干沟、中干沟沿线生物制药、造纸、化工企业,查处偷排漏排行为。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县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监察执法,出动检查人员500多人(次),检查企业130家。
2014—2017年,争取国家、区市环保资金推进中干沟、永二干沟人工湿地项目和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为2018年底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Ⅳ类水体奠定基础。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2008年,结合全县工业产业结构布局,依托建成建材和宁夏华丽联合节能房屋制造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轻型钢结构ASA板镶嵌式集成节能建筑材料”生产项目,将4家热电厂粉煤灰约20万吨用于建材生产,形成产业链,做到废物综合利用。
2010年,监督紫荆花纸业、伊品生物、多维药业将废旧包装袋全部委托银川市洁美废旧塑料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建设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账,医废和工业危废全部运送至自治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要求全县所有生产和使用危化品的企业制定危化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管理和使用制度,建设危化品应急处理设施,配备应急防范设备,保证事故状态下随时启动运行。
2011年,各产生、利用固废企业在交易平台发布信息,杜绝产废单位将固废售予无资质企业,实现固体废弃物合法经营。全县生产、使用危化品企业制定危化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和使用制度,建设处理设施,配备防范设备,保证随时启动运行。
2013年,加强重点企业粉煤灰等固体废弃物监管,指导医院、卫生院做好医疗废物处置,指导学校做好实验室器皿处置。
2014—2017年,联合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综合治理,排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18家涉及医疗废物企事业单位。核实永宁县5家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实际产生量、处置量和申报量,排查产废单位固体废物堆存、转移安全隐患并限期整改。辖区13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排污申报登记,摸排47家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检查10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储藏间、配套应急设施、医疗废物档案管理,监督集中收集医疗废物统一集中处置。安全处置玉泉营小学遗留305千克汞、增岗供销社遗留780千克农药和京藏高速永宁段危化品泄露等。
五、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2009年,永宁县杨和镇纳家户村和胜利乡烽火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垃圾箱421个、生活垃圾池115个、垃圾中转站1个,购置垃圾转运车3辆,封闭式厕所4个。
2010年,望远镇、杨和镇、望洪镇、李俊镇、闽宁镇、胜利乡各建设垃圾中转站1座,垃圾箱2698个、垃圾池66个,配套购置各类垃圾转运车辆53辆。铺设生活污水管网28。9千米。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制定建立垃圾转运长效管理机制,将乡镇垃圾转运至县城转运站集中收集、压缩后送至宁东垃圾填埋场无害化处理。
2011年,永宁县李俊镇、闽宁镇、胜利乡建设垃圾转运站2座、垃圾箱2840个,配套垃圾车31辆。建设污水处理站3座,铺设集污管网50。25千米,建设污水处理池4个、化粪池7个。
2013—2014年,永宁县开展2个小城镇、4个中心村环保设施建设。完成李俊镇小城镇二期、胜利乡八区中心村、闽宁镇生态移民原隆村和福宁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配套项目。望远镇长湖村建垃圾池30个、永清村建6个,杨和镇观桥村建垃圾池6个,通桥街道建垃圾池5个。
2015年,指导杨和镇、望洪镇完成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申报,先后通过环保部、区环境保护厅实地验收。完成望洪镇靖益村、李俊镇宁化村、王团村、许桥村和雷台5个中心村300吨日污水处理站;为各中心村采购垃圾收集设备,实施望洪镇望洪中心村、新华中心村、胜利乡陆坊小镇和闽宁镇新镇区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项目。
2016年,全面督查乡镇干道、沟渠、园区设施环境卫生及污水站运行、垃圾收集车辆使用管理、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等工作。完成李俊中心村、新华中心村一期和八渠中心村3个污水站扩容,建成望洪中心村、新华中心村二期污水站开始运行。闽宁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污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2010年,北方乳业有限公司建设大型沼气项目,无害化处理畜禽粪便,逐步解决小型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固态畜禽粪便污染环境,实行养殖业废物资源化利用。
2011年,开展全县5家规模化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责令强化污染物管理,建设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从源头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
2014年,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鸡粪无害化处理并出售给加工生产企业做有机肥综合利用。宁夏壹泰牧业有限公司建设防渗漏粪场和大型沼气池工程。
2015年,督促全县8家畜禽养殖场按要求开展减排工作并定期上报畜禽养殖减排情况。排摸登记全县48家畜禽养殖企业,建立台账,上报县农牧局。完成胜利乡兴胜牧业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及金沙渠、许旺村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2017年,配合农牧局推进1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处理设施建设。
六、生态环境保护
(一)湿地保护
实施永宁县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项目,完成银子湖、珍珠湖湿地恢复与保护工作。扩建鹤泉湖湿地公园。截至2018年年底全县有湿地5480公顷。
实施西部水系、中干沟、落龙湖沟等主支干沟生物护坡治理,栽植柳橛子、紫穗槐15万株。开展重点功能区水环境治理,推进南部水厂等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排查入河排污口,核查自备井,保障城乡居民饮水水源安全。鼓励灌区、盐渍化重点地区农业灌溉开采利用浅层地下水,建设浅层农业灌溉水源井18眼。
治理第一排水沟永宁县段14890米和所属挡浸沟、大庙沟、宁化边沟3条支沟13420米、二旗沟5050米。完成护岸工程6850米,清淤疏浚沟道14890米,新建、翻建尾水59座,沿沟道铺设防汛管护道路14400米。项目实施后,改善农田排水面积1400公顷。
(二)生态移民区环境保护
闽宁镇生态绿化工程建设,2015年完成绿化面积46.6公顷,栽植各类林木86。72万株,提升镇区生态绿化水平。
(三)整治环境卫生
2015—2016年,组织整治镇域范围户外广告、乱涂写、乱张贴、乱搭建,整治清真寺周围占道经营、违章经营行为。查处一般案件20件、简易案件36件,警告5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余份,签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状120份,整改广告招牌105处,清运集镇垃圾4867。5吨。规范镇区车辆管理。分别在园艺村、福宁村建设标准厕所2个;镇干部带队维修铺设街道面砖300平方米,维护井70眼;协调县城管局污水处理车疏通福宁街下水井14眼、维修管道4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