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年,20家燃煤企业更换清洁燃料,6台工业锅炉实施煤改气工程。拆除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土暖炉87台。取缔淘汰城区燃煤锅炉51台136。2蒸吨。2016—2018年,为县城供热9台425蒸吨燃煤锅炉全部停运。落实碳化硅、水泥、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锅炉烟气提标改造、烟粉尘和堆场治理、双替代等5大类130个重点污染防治项目。取缔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64台252。92蒸吨,建成8个洁净煤配送中心。强化面源污染控制,清理拆迁地12处,整治**地6。6万平方米,累计覆盖防尘网1。45万平方米、搭设围挡2200米、砌筑围墙860米。组建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摸排集中整治企业473家,关停271家、停产整改196家;开工整改170家,限期搬迁企业6家、完成4家。2016—2018年划定建成区高污染燃料区面积14。2平方千米,建成12个洁净煤配煤中心,有效控制城区燃煤大气污染。2018年,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县城优良天数258天,占83。2%。可吸入微粒(PM10)平均浓度81。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28。3微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下降9。8%和18。8%;PM10年均浓度比上年下降2。0%,PM2。5与上年持平。
(二)水污染防治
20世纪90年代,县造纸厂年超标排放废水300万吨左右,严重污染水源。县环境保护办公室重点抓造纸厂水污染防治,建设白水回收设施,加强白水锥网回收设施和终端水斜网回收浆料设施运行管理,实行现场随机抽测检查,促进防治污染。平兰焦化厂建设废水闭路循环设施,减少废水排放量。2001—2005年沙湖纸业公司投资1700余万元,利用酸析木质素生化物化方法,建成处理造纸废水污水处理工程投入试运行,2005年通过区、市环保部门及专家鉴定验收。完成县化肥厂、宁夏宝马化工废水治理。2006—2010年,完成沙湖纸业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及150吨日制浆黑液碱回收项目工程;新建县城第一污水处理厂(绿源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能力1。5万吨日;拆除伊品化工有限公司,关停伊斯兰造纸厂生产线。加强挂牌督办的4家违法排污涉水企业和1家农药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督促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重点监控4家重点涉水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封堵不规范排放口,不定时采样监测,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三排”水质2008年11月底主要污染物COD含量下降52。4%、氨氮浓度值下降75。2%,“三排”、三二支沟水质由劣Ⅴ类转为Ⅴ类,“五排”水质达到Ⅳ类标准。
2011—2015年重点防治“三排”“五排”流域水污染,大地化工、新安科技建设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加强8家重点废水排放企业污染治理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完善总排口应急闸,防止超标废水排放;督促3家涉水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排污管线和排污口,强化自动在线监控作用;建成13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站投入运营,集中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全县湖泊水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2016—2018年,石嘴山生态区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精细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建设竣工,轻工业产业园区废水接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取缔园区内6个直排口。18家加油站完成双层管更新或防渗层设置。实施“三排”(平罗段)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将“三排”水引入威镇湖净化处理,改善“三排”水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工艺改造、清洁生产审核、废水预处理、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及流量计等措施,加强源头治理;完成县城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完成排水沟生态砌护50千米,安装88处“三排”“五排”入沟尾水拦污格栅,完成五三支沟、五五支沟和红崖子干沟20。2千米清淤治理。划定沙湖等重点河湖禁养区和限制养殖区,为沙湖补水2300万立方米;安装大水沟水源地保护围网5千米,关闭拆除水源地企业5家;完成39家加油站双层罐改造。
2018年,国控断面黄河干流平罗段稳定保持Ⅱ类;都斯兔河平罗段保持Ⅴ类,沙湖水质达到Ⅳ类,大水沟水源地水质保持Ⅲ类,“五排”水质达到Ⅲ类;“三排”水质为劣Ⅴ类,化学需氧量、氨氮磷分别比上年下降57%和17。8%。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2004年,开展县城医疗卫生垃圾、城市垃圾处理场专项检查,县城生活垃圾处置场推平覆土,减少废渣和垃圾污染。2008—2009年平罗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建成运营。2014—2017年建成平罗工业园区(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1号综合固体废弃物处置场。
2008—2016年,全县13个乡镇建成生活垃圾中转站14座、垃圾房3座、垃圾填埋场3处,配置垃圾收运车487辆、垃圾箱(池)11016个,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建成吉元君泰矿岩棉、恒达水泥、坤水水泥、志邦工贸、越晟建材、永平建材、正丰环保等废渣利用项目,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引导硅铁、镍铁、硅锰等企业对产生废渣回炉再提炼,回炉后废渣用于垫路和生产建材免烧砖;电厂产生粉煤灰用于免烧砖原料;除尘收集硅微粉回收加工加密,压制成微粉球后外销。建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清单,规范危废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强化2家涉重金属企业、23家医疗单位、16家产生危险废物企业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三、工业污染源治理
平罗县工业发展形成以煤炭加工、冶金、电力、精细化工为主的工业经济体系。工业结构能耗高、污染重,环境问题突出。20世纪90年代,太西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近百家,一年废气排放量10。18亿标立方米,其中燃料过程、生产过程废气排放量分别为3。2亿标立方米和6。9亿标立方米,分别占废气总量的32%和68%。二氧化硫年排放量1428吨、烟尘2497吨。流经平罗县境内三二支沟、“三排”“五排”监测均超过Ⅳ类水体水质标准。县造纸厂、化肥厂、平兰焦化厂和伊斯兰地矿队造纸厂废水年外排量约1100万吨排入“三排”,全部超标排放;渠口造纸厂、亚麻厂、宝丰糠醛厂、宝丰洗毛厂废水年外排量约100万吨排入“五排”,超标废水全部汇入黄河。2001—2005年,控制造纸废水直排黄河,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比2000年下降41。4%,连续2年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烟尘、工业固体废物分别以年均13。9%、7。6%、3。3%和22。9%的幅度递减。2006—2010年,完成沙湖纸业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及150吨日制浆黑液碱回收项目工程,新建绿源污水处理厂工程,拆除伊品化工有限公司,关停伊斯兰造纸生产线,爆破水泥立窑,拆除3条10万吨焦化生产线,关停或改造部分企业窑炉锅炉,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分别减排5208。74吨和499。5吨,全面完成区、市下达减排目标。2011—2015年,组织实施污染减排项目47个(污水项目13个、大气24个、畜禽养殖治理10个),削减化学需氧量1431。35吨、氨氮107。79吨、二氧化硫1802。19吨、氮氧化物340。35吨,完成主要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实施2家电厂脱硫脱硝、1家水泥干法窑低氮燃烧改造、1家焦化焦炉尾气余热回收利用等项目,完成32家电石铁合金企业矿热炉主烟道除尘设施技术改造,实现电极三角区、加料口、出炉口无逸散气排放。规范煤炭市场,整治洗煤厂、配煤场、煤炭转运站等涉煤企业,崇岗煤炭集中区全部封闭运行。2016~2018年,丽珠制药、陶乐供热公司等4台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烟气脱硫提标改造,吉青矸石电厂5台75吨燃煤发电锅炉完成新能源替代;淘汰燃煤锅炉194台367。6蒸吨。天瑞电厂脱硫脱硝设施投入运行,阳光焦化完成烟气二氧化硫治理,坤水水泥、恒达水泥完成脱硫脱硝提标改造,推进19家28台矿热炉粉尘治理和17家25台工业锅(窑)炉二氧化硫治理,完成区、市下达24个大气重点治理项目。邀请专家调查制药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异味污染,6家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46家企业实行错峰、削峰生产。排查“小散乱污”企业199家,关停126家、限期搬迁4家。涉水重点企业改进工艺,减少废水并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石嘴山生态区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医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取缔园区内直排口。实施轻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项目,废水接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018年,工业园区内3家企业获全区企业对标工作标杆奖,4家企业获全区对标工作进步奖,完成生态经济区和精细化工基地整合。
四、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
2008年平罗县被列为全区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试点县。2009—2010年,全县13个乡镇成立环境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资金,组织实施陶乐镇马太沟、黄渠桥镇黄渠桥村、宝丰镇镇关村污水处理项目和红崖子乡、高庄乡、灵沙乡、通伏乡垃圾处理项目,项目实施村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分别达75%以上和80%以上。开展滨河大道4个乡镇23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全区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示范村5个。2011—2015年,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9156万元,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9处、垃圾中转站14座、垃圾填埋场2处,配置垃圾收运车477辆、垃圾箱(池)10615个,有效治理13个乡镇14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垃圾。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自治区级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7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2016年,争取项目资金,建设宝丰镇、陶乐镇、崇岗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组织实施全县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15个村垃圾收转运系统维修完善和改造提升项目。2017~2018年,县委、政府把农村环境保护纳入全县目标考核,考核乡镇垃圾、污水设施运行等,将农村环境保护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生活垃圾处理形成村户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有专人负责,专人收集、保洁、清运,日产日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污水处理及改厕538户,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12个,建成自治区级美丽村庄6个,3个村获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2007年,调查13个乡镇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状况,现场查看规模养殖户4家、零散养殖户40多家,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对21家下达环境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争取农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资金570万元,重点治理规模化养殖户畜禽粪便。至2018年全县备案畜禽规模养殖场63家,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7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7%。建立“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单元、村民组为基础”秸秆禁烧三级管控网络,出动禁烧巡查人员制止秸秆焚烧事件40余起。争取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1363万元开展27万亩机械化深翻、8。6万吨玉米捡拾打捆、2。3万亩粮改饲项目,秸秆综合利用率85%以上。
(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2001年,平罗县利用国债沼气建设项目,在姚伏镇建设12座生态温室。2002年,在通伏乡金堂村、周城乡北营子村、前进乡小兴墩村、渠口乡六中村建成沼气池1100座。2003年,全县8乡镇16个项目村建沼气池2500座、太阳房680平方米、秸秆气化站1座。至2008年,累计建设8立方米小型户用沼气池8190户。至2018年,全县13个乡镇累计建设小型户用沼气池9364户,建立农村沼气服务网点68个,发放抽渣车68辆、潜污破碎抽渣泵43台(套)。2013—2018年,争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510万元,对6家畜禽养殖户实施污染治理和提标改造,19个养殖场完成粪污处理场设施建设,建设面积1。5万平方米。2016—2018年,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贮存处理设施比例达到80%。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减少畜禽粪便堆积造成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五、生态环境保护
(一)生态保护区建设
2016年,平罗县制定自然生态保护区规划,构建“两带多片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河沿线湿地保护带,沙湖鸟类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级水源地及镇朔湖、威镇湖、翰泉海等湿地)的生态空间格局。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其他保护区核心区严禁开展生产建设活动,提升管控保护水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自然生态保护区相衔接,以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及其栖息地,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空间,保障基本生态安全。2017年,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加强对贺兰山、沙湖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遏制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趋势。对自然保护区内受到破坏区域实施生态修复;沙湖等重点旅游区划定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加快推进沙湖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回头看”,核查遥感监测新增疑似点位。排查人类活动点位139处。贺兰山17处全部完成整治,销号6处、未销号11处;沙湖人类活动点位122处,完成整治并销号116处、继续整治6处。
(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2006—2010年,平罗县在崇岗镇大水沟实施截流潜蓄水及供水工程,向县城提供饮用水源。成立大水沟水源地保护管理站,调查县城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21处农村水源地保护区经营类型企业,水源地入口安装车辆限高器、水源地标志牌、界桩、围栏,明确保护范围。检查水源地附近企业环保“三同时”及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对未经环保审批企业下发《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搬迁关停砂石场,取缔水源地内腐殖酸钠污染等污染企业,否定水源地内报建项目环评。2011—2015年,全县18处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9眼水源井,重新划定保护范围,安装水源标志、界桩、刺丝围栏、警示牌等保护措施。调查评估大水沟水源地、头闸镇头闸村、姚伏镇高路村、陶乐镇东园村水源地环境。实施大水沟饮用水水源地水土涵养与绿化工程,安装刺丝围网,拆除清理工矿废弃区域旧建筑、残垣断壁并复垦,取缔保护区内违法煤炭、沙石经营户300多家,清理煤矸石渣4万余吨,保护水源地环境安全。2016—2018年,踏查测绘全县18处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1眼水源井,重新划定保护范围,增加保护宝丰镇、头闸镇5眼水源井;维修9个乡镇16处水源地保护设施,安装警示牌和标识牌,设置界桩。
(三)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建设
2011—2014年,贺兰山生态保护与规范发展崇岗煤炭市场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取缔集中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经营户254户,建设5个税控计量站,煤炭市场封闭运行。取缔经营区域栽植树木12。4万株,道路两侧建设高7米、长7。9千米防风抑尘墙,300多家经营户建设储煤仓,遏制煤粉尘污染。2015—2018年“绿盾”行动,环保、国土、林管、公安联合整治贺兰山保护区4个片区,关闭非煤矿山企业14家、整治储煤场1处,治理恢复面积160公顷。对贺兰山东麓砂石盗采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和夜间抽查,依法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四)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2000—2018年,平罗县以增绿、蓄水、治污为重点,加大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先后开发建设翰泉海、天河湾湿地公园等生态水系工程,实施黄河金岸景观水系、京藏高速沿线景观湖和威镇湖综合治理等工程,生态环境改善。形成位于平罗县西南部水域面积45平方千米的沙湖旅游区;位于平罗县西南部水域面积6。67平方千米的西沙湖旅游区;距平罗县城2。3千米水域面积12。67平方千米的翰泉海生态湿地保护和旅游综合开发区;位于县城南侧水域面积1。2平方千米的饮马湖湿地生态公园;位于平罗黄河大桥西岸,城滨大道交汇处,辐射面积66。67平方千米,中心规划占地面积6。2平方千米的黄河天河湾湿地公园;位于县城西侧,水域面积4平方千米的明月湖和水域面积0。53平方千米的翰苑湖;位于黄河东岸,距陶乐镇北7。5千米,沙漠深处的庙庙湖生态旅游区;位于高庄乡境内水域面积1。4平方千米的明水湖;位于高庄乡威镇村境内水域面积1。4平方千米的威镇湖;位于灵沙乡先锋村、宝丰镇陆渠村交界处,水域面积2。4平方千米的先锋湖和位于崇岗镇镇朔村,水域面积12平方千米的镇朔湖。以河湖和沟道治理为重点,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湿地保护力度,全县湿地面积达到206平方千米(2。06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