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县城供热工程。改造原1号供热点,拆除原有3台4。2兆瓦、1台7。2兆瓦热水锅炉,新增2台14兆瓦热水锅炉,扩大集中供热面积25万平方米;淘汰原旋风除尘器,更换为冲击式水浴除尘器,提高烟尘去除效率,增加脱硫能力。新建2号、3号集中供热站,安装2台14兆瓦热水锅炉,配套冲击式水浴除尘器,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0万平方米。
彭阳县围绕“生态、旅游、休闲”城区主题定位,以人与自然的协调融合,精细化塑造城区特色风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综合管理服务水平。2010年荣膺“国家园林县城”,2015年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县城”等称号。2017年年底,彭阳县城建成区面积7。39平方千米,建筑物面积315。6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6。19%,垃圾收集处理率97%。城区常住人口6。5万人,城镇化率34%。形成以栖凤山、悦龙山和茹河生态园为主休闲圈,以茹河体育公园、雷河滩体育公园和悦龙山全民健身中心等为主健身圈,以浙商国际、明皇购物中心和财富广场为主商业圈。中心城区建设面积11。92平方千米,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同步推进,政府投资和社会融资筹集资金74。6亿元,实施悦龙山新区开发、商贸物流、保障安居、工业园区、绿化亮化、全民健身、集中供热等重点工程。
2015—2017年,新建改建道路49条44千米,全部实行雨污分流。推进美丽茹河建设,沿河布置景观、广场、休闲步道和亲水平台,中心城区功能日趋完善,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同年,建设雷河滩全民健身中心、现代化儿童乐园及篮球场等运动场,该片区打造为全域旅游出发点和城市休闲综合服务区,融入县城10分钟健身圈。
贯彻“深度保洁、精细管理”理念,先后筹资1500多万元,购置环卫清扫保洁车辆,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水平达到72。4%。按照“一条街道一个景观、一个公园一个主题”的绿化目标,拆旧植绿、见缝插绿,沿河布绿、依山造绿。2017年、2018年,政府投资7000多万元实施39个生态绿化工程。实施城区楼体、道路和桥梁亮化美化,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山水园林县城形态初步显现。
工业园区2017年年底建成日处理能力2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通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和在线比对监测;建成污水管网4。18千米,建成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截至2018年年底彭阳县工业园区企业29家,其中涉水企业8家(无重污染类),园区每天产生生产、生活污水约60立方米,全部输入管网,经处理后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再次处理达标排放。整治企业扬尘,建立健全涉气、涉水企业名单,园区内科胜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封闭式料仓建设,生产所用物料转移至封闭式料仓。完成厂区场地硬化,实行园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湿扫作业。
三、生态环境保护
2003年,彭阳县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列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建设。2004年编制完成《彭阳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2012—2030年)》并组织实施。
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目标要求,2007年,彭阳县出台“813”生态提升工程,确定利用3~5年时间在全县打造8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庄和3万个生态户。
2010年,国家考核重点生态功能区,促进彭阳县加强生态建设,落实各项任务指标。
2013年4—9月,完成《宁夏彭阳县生态示范县建设规划》编制和审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2014年10月,被区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级生态县”。同年12月彭阳县被确定为宁夏开展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的两个试点县之一,编制实施《彭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十二五”期间,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草庙乡、古城镇、新集乡3个(累计达到5个),区级生态村3个。
2017年年底,全县森林资源累计保存面积195。5万亩,其中退耕造林75。6万亩,治理沟道449条24。3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83年的3%提高到24%,累计治理小流域96条,控制水土流失面积1712平方千米。
坚持“生态立县”,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梁峁沟坡综合治理,工程、生物、耕作措施相配套,乔灌草种植相结合,抓点带面,整体推进。逐步探索出“上保(塬面修建高标准农田—保障口粮)、中培(山腰培育特色经果林)、下开发(川道整治河道、利用坝地发展设施农业)”综合治理模式,推进流域治理由生态型向生态经济型转变。实现“改土治水、治贫致富、生态立县”发展之路。全县林地形成北部丘陵沟壑区水土保持林发展区(冯庄乡、小岔乡、王洼镇、罗洼乡、交岔乡、草庙乡、孟塬乡等7乡镇)、中南部红茹河谷残塬区生态经济林区(城阳乡、红河乡、白阳镇3乡镇和新集乡、古城镇部分行政村)、西南部土石质山区水源涵养林区(古城镇、新集乡2乡镇部分行政村)3个区域。
截至2016年年底,全县林木累计保存面积203万亩(退耕造林76。4万亩),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森林覆盖率由1983年3%提高到26。5%,累计治理小流域121条1546平方千米,治理程度由1983年11。1%提高到72。6%。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
四、环境污染防治
(一)大气污染防治
制定落实《彭阳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十二五”期间,组织检查生产、销售、使用煤炭的单位,加大煤炭质量抽检力度,依法处罚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煤炭行为,城区内禁止使用硫分大于0。8%、灰分大于15%高灰分煤质,取缔无证照煤炭经销点8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大中型餐饮企业“煤改气、煤改电”,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企业97家,行政事业单位、学校煤改气12家,安装燃气锅炉7台。小型餐饮企业及烧烤摊点全部进店经营,完成煤改气86家。
1。治理油气污染
截至2017年年底,全县注册加油站30家,因资质过期、扩建拆迁等停止运营7家,应治理23家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改造、验收备案。加油站销售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汽、柴油;同年淘汰各类不达标车辆210辆,其中:老旧车辆128辆、黄标车82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全县212辆出租车全部完成新能源改造,使用新能源公交车17辆,占在运公交车(48辆)35。4%。
2。治理扬尘
县建环局组织安监、国土等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王洼煤业有限公司3个矿区扬尘、燃煤堆场扬尘等,督促3个煤矿建成防风抑尘网和封闭运输储存系统。检查矿山开采企业28家,关闭7家、停产治理6家、限期治理2家,责令关闭矿山企业2018年3月31日前停止一切生产活动。
2016—2018年,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扬尘治理责任书,强化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围栏施工、堆场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责令县城施工企业全面完成料场、堆场覆盖,覆盖面积14。2万平方米。新增机械化清扫车4台、洒水降尘车1台,道路洗扫车达到6台,抑尘车2台,县城道路每天洒水2次,抑尘车喷雾降尘3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加大喷洒降尘频次,实行深度保洁,降低城市道路扬尘污染。
3。治理秸秆焚烧
落实自治区党委“铁腕整治,严肃问责,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求,制定《彭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防范重点区域、时段及乡镇、部门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县乡村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管;宣传到村组农户,开展电视台播放、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宣传方式。完成玉米全株青贮12万吨,减少田间秸秆留存量,对小杂粮、马铃薯等作物秸秆进行黄贮、压块打捆等,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重点区域实施24小时值班巡查,不留死角。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保持碧水蓝天和谐生态。
县建环局及相关部门制定彭阳县环境监管网格化、非煤矿山扬尘整治、城市交通管理和机动车污染预防、餐饮企业及食品生产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和细化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等。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列入全县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职责分工,严格监管,防治结合,稳步推进大气污染整治。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关口,停止20吨以下锅炉审批,督促建成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评估,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完成22家加油站、8家机砖制造企业环境影响评估。
(二)水污染防治
2010年6月,建成彭阳县污水处理厂并试运行,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十二五”期间,彭阳县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改善水资源环境。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河长制”,县委、政府依据彭阳县行政区划图和水系图,完成境内河流主河段、一级、二级、三级支流(共50条)划分,图表对照划定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责任范围,实现河流管理全覆盖。建立县领导任总河长、县级河长,44名乡镇领导任乡镇河长,156名村党支部书记任村级河长工作责任网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水污染治理体系。
2016年起引进社会资本,推进美丽茹河PPP项目。起点彭阳县古城镇乃河水库,终点彭阳县沟圈村,全长约45千米;建设湿地生态修复、边坡绿化、污水治理、旅游风景区建设、城市环境提升、水库除险加固清淤等11项子项目,概算总投资12。88亿元。2017年实施茹河水污染防治工程,一期工程建成液压升降坝6座,建设人工湿地面积13公顷,整治河道1。44千米,完成投资5200万元,截至年底茹河全流域水质达到Ⅲ类标准,蒲河达到Ⅳ类水质,红河达到Ⅱ类水质。茹河水污染防治二期工程埋设排污管道158千米,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9座,改造液压坝23座,河道护岸1。86千米,人工湿地4处16公顷,水源地防护湿地3处45。7公顷,建设巡检道路39千米,2018年9月底投入运营。投资3。44亿元。
2016年10月—2017年6月,提标改造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厌氧池、生化综合池、污泥贮池、粗细格栅、加药间、旋流沉砂池,配备污泥车及化验、在线监测等设备,项目总投资1439。9万元,建成后COD、氨氮、总磷、总氮等主要指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排放。
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2017年8—12月,投资271。84万元,在工业园区建设处理规模200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站一座,采用AO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为核心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实施工业污水预处理,将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参数降到城市生活污水参数数据要求后导入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同年组织建环、水务等部门专项治理全县23处入河排污口(工业排放口5处、生活排放口18处)。封堵县城工业园区、彭阳县林果发展有限公司2处排污口;县林果发展有限公司废水通过管道或车辆集中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王洼煤矿废水3处排放口,排放废水经设施处理后达到《煤炭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18处生活污水排放口关停整治7处,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7处,纳入流域治理方案4处,2018年年底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实施彭阳县茹河街道路给排水工程,集中整治茹河县城段生活排污口,改造排污管道6210米,接入雨水管网的污水全部接入污水管道,全面消除县城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问题。加大力度查处茹河流域非法采石采砂、非法排污、乱倒垃圾等重点污染问题,依法关闭非法采砂企业19家。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推行固体废物集中处理,监管企业建立固体废物台账,记录危险废物来源、储存、转运、处置。建立危险废物转运联单制,明确去向,防范突发事件。2017年年底县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98%以上,工业固体废物(不含煤矸石)综合利用率75%以上。结合全区环境执法大检查,针对煤矿煤矸石堆放、石油开采及部分涉危企业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问题,发出整改通知26份。王洼煤矿一矿、二矿覆土处理矸石堆放场;王洼煤矿3个矿区、采油九厂彭阳县作业区、供热公司5家企业均按照整改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设置规范标志;彭阳县瑞鑫废旧油品回收公司经营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5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