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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卫市环境保护概况(第2页)

2002年、2003年,中卫县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12。76万吨,迎水桥地区较多。2005年,中卫市城区工业固废产生量16。66万吨,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14。87万吨,处置利用率89。2%。2006年,全市工业固废产生量83。40万吨。2007年,沙坡头区固废产生量65。7万吨、中宁县89。41万吨、海原县3。95万吨,分别占产生总量41。3%、56。2%和2。5%。

全市工业固废贮存场总容量5。01万立方米,填埋场总容量74万立方米,有固体废物处置装置2台,设计处理能力2000吨日,总投资232万元,运行费用17万元。

截至2015年,全市建成垃圾填埋场3座,其中工业固废填埋场1座。2016年,执行一般固废产生、处置台账管理和登记制度,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严把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审批关,先后对重点监管25家危废企业(经营危废2家)建立“一企一档”,规范全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017年,申报产生危险废物20034吨,安全转移处置15142。4吨,其中跨省转出7805。3吨,跨市转出4740。7吨,市内转移2596。4吨,其余由企业安全贮存。2018年,推进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月报、季报等申报登记,完成26家危废企业和32家固废企业安全检查。

2。生活固体废弃物

2005年,投资4100万元建设中卫市垃圾处理厂投入运行。据统计,2005—2013年,生活垃圾产生量城镇居民所占比例最大,餐饮业次之,住宿业和医院较少;区域分布多少依次为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2014年,全市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截至2015年,全市城区垃圾填埋场3座,其中医疗废物处理中心1座。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35座、集镇垃圾中转站15座,购置垃圾收集车2825辆、垃圾收集箱44292个。

(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2000年,中卫县政府印发《关于对县城地区烟尘、噪声等环境污染突出问题限期整顿的通告》,分阶段、分步骤治理城区烟尘污染。2001—2004年,各县加大城区环境整治力度,县城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采暖锅炉、茶浴炉无条件入网。2006—2008年,成立中卫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环保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合,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组织实施“天蓝、地绿、水清、尘净”四大工程。2009年12月17日,中卫市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自治区园林城市”。2010年,中卫市先后获得中国绿色生态城市建设高层论坛组委会授予的“中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和“全国创新型城市”称誉称号。2012年3月1日,中卫市人民政府第1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卫市“创城”规划方案》,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旅游目的地城市、环保模范城市、文明城市和中国慈善城市“六创”工作。2013年,完成市区“36纵26横”大绿量、多层次、全覆盖绿化改造工程,城市绿地率达到37%,绿化覆盖率39%。2014年3月,经过科技部、发改委等16个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评审会评审,沙坡头区通过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验收,为宁夏唯一获批的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试验区。2015年7月25日,全国城市环卫保洁工作现场会在中卫召开,推广学习中卫“以克论净·深度清洁”模式。2016年,召开全市环保工作大会,分解下达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与县、区、市直部门及重点企业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将环保任务纳入效能目标考核。2017年,中卫市及县、区政府主动承担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有效管理机制,确保城镇、农村环境整治实效。2018年治理餐饮油烟污染,取缔市区露天烧烤,督促城区635家餐饮单位加装油烟净化机,全面落实餐饮服务业“煤改气”“煤改电”项目。

三、农村环境保护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05年中卫市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城区邻近地带种植无公害水稻、蔬菜、果树1。1万亩,注册“鸣钟牌”无公害商标,主要农产品残留合格率85%。2006年、2007年,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4部委有关禁止使用黏土砖、推行新型墙体材料文件精神,分2年时间取缔城区耕地范围内20家黏土砖厂和城区灌区9个镇、19个行政村20家黏土砖厂。

2008年,编制《中卫市2009—2015年农村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中卫城区农村生活垃圾、卫生厕所、环境能力建设方案》和《中卫市农村垃圾收运处置实施方案》。沙坡头区常乐镇和中宁县余丁乡创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2009年,为部分乡镇配置垃圾清运车,安装太阳灶、建设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2010年,实施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完成2009年被列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庄10个项目。2011年,争取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村庄整治项目资金,完成沙坡头区文昌镇雍楼村、滨河镇南关村2个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2012年,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实施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清洁能源、农村生态示范建设工程,加强11处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沙坡头区文昌镇、东园镇和中宁县红梧幸福新村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中宁县鸣沙镇、沙坡头区永康镇、滨河镇及南关村、常乐镇李营村分别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

2013年,编制《中卫市2013—2015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争取国家第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2880万元,其中:沙坡头区1060万元、中宁县934万元、海原县886万元。综合整治全市29个村庄4个移民项目区、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推动新农村建设。中宁县余丁乡和沙坡头区滨河镇南关村分别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沙坡头区柔远镇、中宁县白马乡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沙坡头区镇罗镇沈桥村、中宁县白马乡彰恩村和石空镇太平村、海原县高崖乡三汾湾村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村”;沙坡头区东园镇和海原县海城镇被环保部命名为“2012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

2014年,沙坡头区滨河镇被命名“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沙坡头区柔远镇雍湖村、刘台村、中宁县鸣沙镇薛营村、海原县李旺镇红圈村被命名为“自治区级生态村”。以点带面,发挥示范效应。同年,开展“中卫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涌现出村民环保意识增强、村容村貌整洁、基础设施完善、环保卫生管理运行实现常态化的乡村,经考核验收命名13个村为“中卫美丽乡村”,表彰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26名先进个人。

2015年,中卫市争取专项资金5526万元,申报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0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29个。继续组织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防治项目,购置垃圾收集车620辆、收集箱9793个,建设垃圾填埋场5个,支持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污染防治项目。

2016年,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批,覆盖全市19个乡镇75个行政村。2017年,县(区)政府作为农村环境治理责任主体,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覆盖率分别达到100%、85%和75%。

(二)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2005年,中卫城区宣和、永康两镇已建成8家鸡粪处理厂,形成年产4万吨有机复合肥生产能力。中卫万国企业有限公司种猪场建成沼气综合利用工程。2012年,全市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源减排项目13个,其中沙坡头区8个、中宁县3个。2013年,纳入年度养殖污染源减排养殖场13个,其中沙坡头区7个、中宁5个、海原1个。建立减排档案。2014年,争取国家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2743万元,综合处理沃丰生物有机肥等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中卫市敬农生态养鸡园区、中卫市宣和镇第一园区、中卫市鑫源良种种猪繁育公司、中宁县盛源养殖场、中宁县陈立庆生猪养殖场农业源实施干清粪项目,并资源化综合利用;中宁县兴峰肉牛产销合作社、中卫市正通公司猪厂等20家农业源养殖场粪便由生产厂家收购,制作有机肥料。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处理利用率达95%以上。2015年,争取专项资金5526万元,支持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污染防治项目。2016年,沙坡头区争取专项资金290万元,支持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畜禽粪便污染,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

(三)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2000年9月25日,中卫县召开机械秸秆还田及冬小麦种植演示观摩会。2001年,中卫县建设标准化秸秆养羊示范小区27个,新建青贮氨化池窖159个,容积6290立方米,加工利用秸秆饲料8。2万吨。2002—2004年,中卫、中宁县加强指导农户秸秆还田、养殖户制作饲料,严禁焚烧秸秆。2005年,实施迎水镇秸秆气化项目,至年底建成沼气池280座。建成夹道村秸秆气化站,受益农户138户;2006年扩建气化站,受益农户增加至400户。2007年,全市秸秆产生量26。91万吨;秸秆用作饲料14。95万吨、燃料2。83万吨、田间焚烧6。6万吨,分别占秸秆总量55。56%、10。52%和24。53%。2008年,全市加工制作秸秆饲料8。1万吨,其中全株玉米青贮3。9万吨。2009—2011年,开展秸秆加工调制综合利用示范。2012—2016年,组织技术人员指导移民区养殖户加工制作玉米秸秆饲料和全株玉米黄(青)贮饲料,为养殖产业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其中2014年新建青贮池20个25816立方米,年底储备饲草8200吨,其中制作青贮饲料7070吨,收储农作物秸秆1130吨。2017年,中卫市发布公告,从严管控秸秆焚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综合措施,逐级分包,领导包乡镇,技术干部包村、组,全面落实责任制、监督管理无盲点。2018年,中卫市持续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禁止秸秆焚烧制、封山禁牧制。

四、生态环境保护

(一)防治土壤污染

2005年,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在中卫城区种植面积较大的东园镇瑞应村种植基地开展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灌溉水质量、环境空气质量均符合标准,能够保证蔬菜的环境安全。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2007年中卫市化肥使用总量89878。3吨,其中氮肥48057。8吨、五氧化二磷41820。5吨,分别占53。5%和46。5%。沙坡头区化肥使用量8588。6吨、中宁县41531。8吨、海原县39757。9吨,分别占9。6%、46。2%和44。2%。是年,中卫香山硒砂瓜被列入全国首批250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被北京奥运会餐饮备选基地考察组确定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指定采购产品,成为中卫市走向全国的一张靓丽绿色名片。2009年,在中卫市十大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筛选,为生态建设打好基础。2017年落实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深入开展土壤环境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开展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29。57万亩,强化农用地环境质量管理。引导工业项目向中卫工业园区集中,与全市30家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土壤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企业用地土壤自行检测。强化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管理。

(二)改善生态环境

2000年后中卫、中宁和海原县逐步推行退耕还林还草、封山禁牧。中卫县先后被国家环境保护局列为全国69个生态示范县之一和全国生态农业建设重点县,包括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水土保持项目,总投资3360万元。2001年,中卫县完成人工种草2。38万亩,治理黄河险工段、三大山洪沟、配套改造灌区灌排设施、农村自来水工程等全年投入3489万元。

2010年4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第二届中国县镇绿色发展论坛上,经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环保部等部委专家考核评选,中宁县在全国各地推荐的116个县(市)中胜出,成为26个“中国绿色名县”之一,是宁夏迄今唯一获此荣誉的县镇。

2001年,部分地区推行林草间作模式。2002—2003年,加速北部沙漠综合治理,加强南部山区水保、草原、农田林网、黄河护岸林带、农田水利等建设,治理污染源,保护物种多样性,形成有机综合良性循环体系。建造美利纸业速生林50余万亩,抵挡了沙尘侵袭。

(三)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2005年,中卫市城区有湿地面积697公顷,其中天然湿地马场湖(30公顷)、高墩湖(80公顷)、小湖(30公顷)和荒草湖等,人工湿地鱼塘(约218公顷)、新开发建设市区黄河湿地公园(140公顷)、新区生态湖(69公顷)和沙坡头生态风情苑南湖(130公顷)。2006年7月,滨河湿地被列入国家湿地保护区建设工程项目。2007年、2008年,中卫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相继开工建设美利工业园区单梁山湖、照壁山湖、生化氧化塘工程。沙坡头区有湿地面积约562。6公顷。2009年,加强湿地边缘保护,在滨河湿地加筑堤坝,营造护堤林,退耕还湖,疏通渠道,提高拦湖蓄洪能力。2010年,实施“腾格里湖开发工程”,把西起迎闰路东到北干渠区域内马长湖、高墩湖以及池塘全部连通,沙漠湖泊水域面积达到670公顷(1万亩)以上。完成滨河大道两侧生态湿地绿化工程,恢复湖泊湿地233。3公顷。2011—2013年,中卫市重点实施腾格里沙漠湿地修复、工业园区绿化、南华山水源涵养林和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等项目和退养还湖、退田还泽、湖泊连通、围堰蓄水等工程,增加自然湿地面积,改善湿地植被生态系统。2014年,全市有湿地总面积67779公顷,其中自然湿地(包括河流湿地、湖泊湿地)67185公顷、人工湿地594公顷。2015年,实施黄河湿地恢复保护项目,治理湿地面积近1万公顷。截至2016年,中卫沙坡头区湿地面积增加到12728公顷。

(四)自然保护区管理建设

中卫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见第八篇第一章第三节)

海原县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4年12月13日,成立海原县南华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01万公顷。2014年12月,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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