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加强县城锅炉管理,凡安装锅炉单位均需有消烟除尘设备。1998年,全部安装消烟除尘设备,除尘率60%以上。推广集中供暖,集中供暖区严禁新上2吨以下锅炉和茶浴炉。2006年,县城供热中心全部配套水浮除尘系统,改用清洁燃料,取缔各类小锅炉、茶浴炉。2013年,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治理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2017年,完成中宁县西街、亲水、石空供热站布袋+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技改项目,拆除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82台;完成中宁县水暖公司5个供热站8套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及联网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累计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151台377。55吨,年减少煤耗量101925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26吨、氮氧化物300吨、烟(粉)尘2530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504家(台),实施煤改电、煤改气427家,清理露天烧烤摊点132处。
1995—2003年全县治理污染资金4295。8万元,完成治理项目27个,13家重点污染企业达标率由1999年62。5%提高到84。6%,37家非重点污染企业达标率由83。3%提高到92%。2006年、2007年,中宁县嘉盛实业有限公司第二台铁合金炉建设中安装2套旋风—布袋二级除尘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中宁县兴鑫金制品有限公司改造2×16500千伏安电石矿热炉环保设施;严厉处罚2家停产擅自复产铁厂。
2013—2017年,对中宁发电公司、天元发电公司实施脱硫、脱硝改造,对瀛海天祥、中宁赛马和天元建材等水泥建材企业实施脱硝改造,对水暖公司20蒸吨小时以上的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脱硫改造。瀛海建材集团水泥立窑、天净天能碳化硅和秦毅铝厂预焙槽等落后生产线实施结构淘汰关停。实施天元建材水泥熟料生产线2×9兆瓦余热发电项目、华夏特钢铬铁尾气综合利用及3×12兆瓦余热发电项目、新世纪电石尾气综合用于煅烧石灰石和气烧兰炭及12×600千瓦尾气余热发电项目、兴鑫冶金电石尾气综合化肥生产等项目。2017年年底,中宁县28个重点工业企业,建成废气治理设施163(台)套。推广应用以G、电力为主的新能源客运车辆781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4辆,严查柴油重型车等“冒黑烟”高污染运输车辆120余辆,年约减少氮氧化物排放76。8吨。完成38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和治理。完成锦宁铝镁电解铝槽、瀛海天祥1#2#窑窑头、赛马水泥1#2#窑窑头粉尘治理、宁安彩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锦宁炭素1#2#煅烧炉脱硫脱硝、兴鑫冶金和宁华工贸工业堆场治理、水暖公司和锦宁巨科烟气在线设施安装、天元锰业焙烧炉进料口无尘化改造。督促企业建设原料堆棚1。56万平方米,遮盖防尘网27。53万平方米,建设围档13。47万平方米。争取资金320万元,购置抑尘清扫车10辆,机械化清扫率83%;整治城市**场地(含拆迁现场)67处,遮盖防尘网164。59万平方米;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604辆,发放环保检测标识25465张。重型载货车、农用车采取重点路段限行、分流措施。整治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和露天烧烤企业167家,责令166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清理店外占道露天烧烤摊点77处,要求熏、炸、烤制类餐饮场所及露天摊点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煤炭、甲醇等高污染燃料;划定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严禁居民自行燃放烟花炮竹。工业限产限排规模以上企业14家、其他企业37家。
2018年,贯彻落实《中宁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治理、中宁发电公司脱硫、脱硝超低改造、裕隆公司碳化硅冶炼生产线废气“无组织”变“有组织”收集处理、瀛海和赛马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头窑尾“电改袋”治理、新世纪冶炼密闭式原料输送栈道等项目,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完成天元公司3台12兆瓦燃煤发电机组特别排放限值改造、锦宁公司碳素厂煅烧工段脱硫脱硝除尘升级改造,主要污染物实现了达标排放;强化煤质管控,建成1家清洁煤配送中心,取缔5家散煤销售单位,立案查处2家,城区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1107家(台),清理露天烧烤摊点431家(处),完成煤改电、煤改气945家(户)。每天出动湿扫车4辆、喷雾车2辆,城区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6。9%。
(二)水污染防治
1995年中宁电厂投资17万元,改造原废水回收系统,回收利用废水,使外排水量由100吨小时左右降低到30吨小时。2003年宁夏奔月纸业有限公司投资189万元,建成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废水工程;中宁淀粉有限公司投资210万元,建成厌氧—好氧生物处理废水工程项目。2004年,建设日处理1。5万吨污水的中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一期),2006年投入运行。2011年中宁县大战场、舟塔、鸣沙、余丁、石空、白马等乡镇配套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8套,日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约1200立方米。2012年,宁夏天元锰业公司投资1。3亿元建设1座日处理能力3000立方米,总容积80万立平方米米的工业废水处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行。2013—2017年,建成中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恩和纺织园污水处理厂,配套集污管网15千米,填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建设空白;完成兴尔泰工业废水综合处理、恒兴果汁工业废水处理等项目。正阳生猪养殖场、鸿宇肉牛养殖场、莉莱达奶牛养殖场、李劲松蛋鸡养殖场等38个养殖场建设尿液存储池约25000立方米。2017年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污水处理一级A提标改造和第二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污水处理一级A提标改造。同年,启动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达到6万吨天。2017年年底,中宁县28个重点工业企业,建成废水治理设施19(台)套,废水处理能力42250吨日,全县污水收集处理率95。98%。
2015—2017年,中宁县启动北河子沟水环境综合治理,投资1。5亿元,采取沿岸截污、河道疏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绿化美化亮化、格宾砌护、湿地建设等综合整治措施,累计封堵排污口78个,搬迁沿线养殖场2家,建设生态湿地2处,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清淤、砌护北河子沟道20。1千米,北河子沟水质由劣Ⅴ类逐步提升到Ⅳ类,基本达到自治区规定水质标准。2017年年底,完成康滩(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农村万人千吨饮水安全工程环境基础状况调查评估,设置界桩600个、交通警示牌70个、拐点标识牌20个。完成中宁县辖区直接入河流、排水沟及湖泊湿地排污口调查,监督中宁电厂封堵进入黄河冷却水排污口,外排废水集中收集综合利用。完成22家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累计更换双层罐60个,设置防渗池38座;严控地下水超采,划定地下水禁采区和限采区,关停自备水井37眼。
2018年,监督检查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购置安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10套,每天增加污水处理能力3000立方米,解决第一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建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地表水准Ⅳ类水质提升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投运。第二污水处理厂完善进水口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安装,铺设管网1100米,实现尾水综合利用。第四污水处理厂完成总排水口总氮、总磷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建成设计处理能力2万立方米日第三污水处理厂,完成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成为全区首家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中水回收利用工程。探索农村集镇污水处理模式,利用箱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大战场镇污水处理站,破解农村污水收集难、污水量小等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建设康滩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实地测绘和标定一级、二级保护区边界坐标,设置界桩395个、界碑15座、标识牌15个、交通警示牌26个,完成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网88米;保护区主要交通道路两侧设置4个72立方米应急池,建设防撞护栏4。4千米、生物隔离带8千米,拆除加油站、养殖场等9家污染源,关闭农资店4家、理发店3家、餐馆1家,取缔枸杞看护房30处,关闭自备井6眼,安装监控设施9套;完成5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制定《中宁县加油站双层罐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整改加油站33座,其中:双层罐改造26座124个储油罐,防渗处理7座34个储油罐,水污染防治率达到80%;改造建站15年以上加油站15座,改造率71%。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和清河专项行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61次,出动人员1500人(次),动用机械241台次,累计巡查河湖沟道168条;取缔关停排污口2处、封堵排污口28处,取缔关停不达标养殖企业12家,整顿达标排放企业5家;取缔非法采砂场24家,拆除石灰厂1家,建设拦污栅1座,清理旱厕7个,清除各类垃圾1691吨,拆除清运违法建筑物2。07万吨。
(三)土壤(固废)污染防治
中宁县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锰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和建筑垃圾等,其中粉煤灰、煤矸石主要用于水泥行业,炉渣用于建筑屋顶保温层,建筑垃圾大部分用来垫场地、填坑或做路基,最大限度实现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综合利用量214。9万吨,利用率45%。危险废物产生量约3。18万吨,主要以天元锰业含铬污泥、锦宁铝镁电解槽大修渣、隆基硅和锦宁巨科废油泥为主,全部委托第三方资质机构处理,处理率100%;2008年,建成1座中宁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处理能力120吨。2012年,中宁县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设计年处理Ⅰ、Ⅱ类工业废渣约2000万立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厂完成一期建设,采取工业废渣卫生填埋、分类堆放、压实、设置抑风墙、产生渗滤液实施防渗处理和收集导排,填埋使用年限约30年,年处理工业废渣119。4万吨。2015年宁夏源林生物发电公司50兆瓦生物质发电机组建成投运,年利用秸秆27万吨。2017年,制定印发《中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县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和布设工作,完成了68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的遥感核查。2018年印发《中宁县2018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原则,落实企业治理土壤污染主体责任,建立全县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完成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并在政府网站公示。配合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实施工业园区周边土壤采样检测,布点105个、采样153个,涵盖工业园区10家企业及周边9个村庄。
噪声污染防治。1988年解决锅炉噪声扰民问题,临近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处锅炉房安装消声箱、消声门窗,至1999年安装17台(套)。2000年起整顿县城商业网点和娱乐场所高音喇叭,限制舞会开放时间,限制县城内大型车辆通行。2002年起治理县城内交通和商业噪声,县公安、工商、建设与环保等部门联合组织人员,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基本解决噪声扰民问题。2004年起,定期清理群众反复投诉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三、环境综合整治
(一)污染减排
2011—2018年,制定印发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将区、市下达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鼓励企业技改项目污染排放等量置换,以节能、节水、节电改造综合利用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把关招商引资项目,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落实到重点企业。
2011年削减化学需氧量2742吨、氨氮120吨、二氧化硫1152吨、氮氧化物453吨,分别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106%、100。7%、105%和141%。
2013年静态削减化学需氧量2610吨、氨氮530吨、二氧化硫2740吨、氮氧化物109吨。
2014年,静态削减化学需氧量3778。68吨、氨氮513。61吨、二氧化硫603。27吨、氮氧化物1822。12吨,分别完成减排任务的141。3%、110。3%、145。2%和123。1%。
2015年静态削减化学需氧量1653。67吨、氨氮382。65吨、二氧化硫3881。81吨、氮氧化物1933。74吨,分别完成减排任务的132。8%、102。3%、113。3%和127。2%。
2016年,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2264。38吨、氨氮664。22吨、二氧化硫624。53吨、氮氧化物1268。95吨,分别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100。8%、109。1%、123。9%和120。6%。
2017年,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65。43吨、氨氮28。13吨、二氧化硫2844。69吨,氮氧化物2107。76吨。
2018年落实中宁发电有限公司废气治理项目和第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废水治理减排项目,削减二氧化硫179。5吨、氮氧化物869。9吨、化学需氧量522吨、氨氮78吨,全部完成年度任务。淘汰拆除燃煤锅炉155台,超额完成区、市下达(31台)任务,年减少煤耗量12。5万吨,减少排放烟粉尘3900吨、二氧化硫1198吨、氮氧化物367吨。投资4500余万元,为乡镇、学校、卫生院等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未辐射到的45家单位安装385台空气能热源泵。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0—2015年,中宁县获批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9012万元,其中:2010年2196万元,2011年1813万元,2012年982万元,2013年1242万元,2014年1422万元,2015年1357万元。涉及11个乡镇90个行政村23。27万人。配置各类垃圾箱7439个、各种垃圾转运车446辆,建成垃圾中转站6个、垃圾填埋场7座、污水处理设施6个,铺设污水管网60千米,保护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8处。2016年,制定《中宁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将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兑付乡镇农村卫生保洁经费835。5万元。2017年健全“户村保洁、镇乡填埋处理、县级考核验收”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强化考核,全年监督检查乡镇24次,随机抽查16次,下发通报12期,兑付乡镇环境卫生保洁经费1009。5万元。2018年拨付各乡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资金1300万元,采购5立方米垃圾箱500个、240升挂式垃圾桶1000个、双格垃圾箱480个、摆臂式垃圾车2辆、自装自卸式垃圾车2辆、电动三轮车150辆,发放各乡镇,逐步配套和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