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建设】2022年,中卫市委党校开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完成常规巡察工作,针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和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活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好管好用好教学、科研、宣讲、网络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工作措施,推动平安建设稳步开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好用好中卫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干部教育基地。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学习宣传《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规章,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为劝导、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村振兴结对帮扶等工作任务。
【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中卫市委党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推行导师制培养模式,按照《全区市县党校(行政学院〔校〕)教研人员导师制培养实施办法(试行)》选派3名教师与自治区党校专家教授结对“传帮带”,推进用学术讲政治落地落实。抓实干部梯次培养,开展青年教师“习·思·享”理论小组学习活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公开自主招聘教师1名,评定晋升职称、职级5人。完善在职干部学历教育管理机制,抓好在职研究生班学习管理服务,完成2022级宁夏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等工作,录取学员39名,推进党员干部在职学历教育。
【理论宣讲】2022年,中卫市委党校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等专题,组织开展理论下基层宣讲200余场次,受众近1。2万人次。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推出视频“微党课”9讲、视频“云宣讲”5讲,在中卫发布等平台推送播出。
【教育质量评估】2022年,中卫市委党校把全区市县党校办学质量评估作为重点工作,多次召开校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推动办学质量评估工作。制定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方案,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五定”原则,将评估指标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和责任追究。强化工作措施,对迎检档案资料多次进行“回头看”,组织相关人员赴兄弟党校观摩学习。6月上旬通过自治区党校办学质量评估。评估意见反馈后,市委党校召开座谈会分析存在问题的成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党校系统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职责、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干部培训】2022年,中卫市委党校创新教学方式,提升干部培训质量。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内容,加强培训课程、培训保障、培训制度体系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上党校讲台”制度,市委书记、市长等8名市级领导干部带头走进课堂进行专题辅导。创新培训方式,全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调研课题,学员分组开展社会调研,成果经专家评审和现场PPT展示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全市年轻干部能力素质进修班分阶段确定培训专题,每个阶段均组织学员研讨交流、基层调研及闭卷考试。加强现场教学课程开发,开发党风廉政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等多个现场教学点,开展现场教学20多场次。举办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培训班,一把手政治能力素质提升、换届后新进领导班子及乡镇一把手、中青年干部、优秀选调生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设大数据产业中心市和大数据产业升级示范市等培训班35个,参学2750余人次,实现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全覆盖。
【教学科研】2022年,中卫市委党校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推进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咨询进决策,制定《教学专题开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集体备课、试讲评课等制度,开展教研活动15次,开发教学专题15个。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立项校级课题11个。组织教师申报第五批宁夏新型智库、全区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智库研究、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卫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等课题项目,提交课题项目13个,立项省部级课题1个、地市级课题3个。完成省部级课题1项并一次性通过评审,1项智库课题入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智库成果要报》。编辑出版《中卫论坛》4期,采稿68篇;在《宁夏日报》《中卫日报》等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25篇。持续开展教师蹲点调研活动,11名教师走进基层,掌握第一手资料,完成调研报告13篇,向市委上报《调研资政专报》5篇,其中3篇获市委书记肯定性批示,为深化教学科研工作奠定基础。
【中卫市党校工作座谈会】5月1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市委党校工作汇报,并开展座谈交流。
(缪昕)
档案管理
【概况】中卫市档案馆为市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设办公室、档案管理利用科(信息技术科)、档案接收征集科3个正科级机构。核定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8名。馆舍总面积1198平方米。截至2022年年底,馆藏各门类档案232个全宗98000卷、资料14716件(册),各类实物档案1997件。馆藏档案跨度97年(1925年—2021年)。现存国家重点档案主要有:《乾隆中卫县志》《道光中卫县志》,民国时期国民党中卫县党部、卫宁地方法院、教育科、邮政局、统计局档案及历史文献《万有文库》、国民党在宁夏的活动照片,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领导人到中卫考(视)察照片等。
【资源优化建设】2022年,中卫市档案馆参与实施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制定《中卫市档案馆2022年档案接收征集计划》,全方位收集中卫市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档案材料,确保应收尽收、应归尽归。2022年共接收脱贫攻坚、党史学习教育等方面档案15231件,接收各级政府公报129件。
【利用服务】2022年,中卫市档案馆线上服务查档群众41人次,接待现场查档人员302人次,利用档案553卷(件),复制档案2464页。开展档案开放审核。制定《中卫市档案馆2022年档案开放审核计划》,全年完成5个全宗文书档案的开放审核工作,通过自治区档案开放系统向社会公开开放目录741条。
【信息化建设】2022年,中卫市档案馆争取项目资金40万元,组织完成馆藏档案数字化第三期加工项目。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一期和二期成果导入档案馆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开通自治区内网上查档服务,并接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
【安全管理】中卫市档案馆安排专人负责数字化项目加工人员的信息保密管理。对档案馆库房、机房、办公用房和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重要设备,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2次,并进行集中整治。实行法定节假日期间全天值班制,实时监控库房、查档大厅等重要部位,及时做好日常库房巡检、温湿度监测。落实档案防火、防盗、防鼠等防范措施,及时更新显示器、防虫药、灭鼠板。(李四营)
党史研究
【概况】2022年,中卫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纂完成2021年《中共中卫市委大事记》,共3万余字;征集2022年中卫历史大事记、中卫市委大事记资料各40万余字;编撰、修改《中共中卫历史大事记(2016—2021年)》资料20万余字。指导中宁县党史部门完成《中国共产党中宁历史大事记(2015—2021年)》资料整理工作和《中宁红色印记》编写工作,海原县党史部门完成《海原县红色故事》编写工作。在全市党史部门扎实开展《中卫市脱贫攻坚实录》征编工作,共征编荣获全国、全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口述史31篇,完成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口述史采编工作;撰写《中卫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思考与研究》。撰写《中国国家人文地理·中卫》中红色文化、烈士、改革开放三章节内容,征集图片17张。
【党史宣传教育】2022年,中卫市委党史研究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为滨河镇槐树北巷社区、海城镇山门村讲党课两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打造党史图书资料室,收集中共党史、宁夏党史、中卫党史等各类图书300余册。
(万家媛)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
综述
【概况】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法规性决定2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份,开展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次,完成专题调研两项,组织重点工作和相关领域视察3次,作出决议决定12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人次,督办办结代表建议28件,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等21批次。
【立法工作】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度立法工作推进计划。年内制定出台《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作出《关于加强大麦地岩画保护的决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调整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决定》。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两件。组织开展全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清理审核,以及计划生育和水能资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八五”普法宣传。落实宪法宣誓和法律知识任前考试制度,引导公职人员自觉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先后组织宪法宣誓仪式5次,49名国家工作人员庄严宣誓、依法履职。
【监督工作】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全市枸杞产业提质增效推进情况视察和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调研,听取全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创新平台建设情况报告,助力重点产业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围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全市开展压砂地退出种植和生态修复工作、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进行全市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调研,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夯实美丽中卫的生态“绿色基底”。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政策落实、代表建议办理、民生实事办理、大麦地岩画及长城等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办理工作视察和专题询问,助推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围绕加强社会治理,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报告、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助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人事任免】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地方组织法和人事任免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承诺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等程序,依法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障国家机关的合法有序运作。年内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人次。
【视察检查调查】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开展压砂地退出种植和生态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实施大麦地岩画、长城等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国有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专项报告,关于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预算调整的议案;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代表建议进行专题询问;调研全市设施农业发展情况,调研全市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视察全市枸杞产业提质增效推进情况,视察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办理工作,视察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重点项目建设;完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执法检查、调研等任务;完成市委安排的相关监督工作。
【中卫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2月25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副主任万克军、韩秉文、郭爱迪、田风才、陈自强、景兆珍、马丽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主持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周自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红香,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负责人,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议《中卫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卫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审议设立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审议辞职决定,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中卫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举行。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副主任万克军、韩秉文、郭爱迪、何建勃、田风才、陈自强、景兆珍、马丽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主持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智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强吉鸿,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开展压砂地退出种植和生态修复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中卫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宏峰辞去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补选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代表,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中卫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举行。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副主任万克军、韩秉文、田风才、陈自强、景兆珍、马丽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自忠,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智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晓军,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辛彧辞去中卫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中卫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7月20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副主任万克军、韩秉文、郭爱迪、何建勃、田风才、陈自强、景兆珍、马丽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杨照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周自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莉,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李晓军,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报告》《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听取《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第一次)的议案》《中卫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稿)》、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辞职议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全市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中卫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中卫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11月18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副主任万克军、韩秉文、田风才、陈自强、景兆珍、马丽及委员共29人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崔昆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洪波,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杨智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莉,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各专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办负责人,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听取《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卫市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卫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全市生态环境情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实施大麦地岩画、长城等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代表工作
【代表服务保障】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加强上下统筹协调,制定代表培训工作三年计划和本年度计划,结合人大监督工作特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赴浙江、山东等地参加专题培训和学习考察,增进了解,取长补短,全方位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代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建言献策、出力添彩。推进乡(镇)代表之家和村级代表工作室改造提升,使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更加畅通、代表履职活动更加规范。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宁夏人大》,向代表赠阅《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公报》等学习资料,强化代表履职意识。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沟通,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代表履职渠道拓展】换届选举之后,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重新编组,在认真组织、做好各级代表进站入点的同时,建立健全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县(区)人大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基层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活动,建立代表履职“三个一”(每半年至少走访或联系选民和基层单位1次、每届至少提出1件意见建议、每届向选民或所在选区述职1次)工作机制。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拓展代表参与立法调研、监督检查、工作评议、重大事项决定的空间。全年邀请120余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并采取致函、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征集200多名代表关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引导鼓励人大代表在一线担当作为,在一线示范引领,在一线监督督促,在一线建言献策,为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实施凝聚最大共识,汇聚最强力量。
工作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和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人民政府调整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决定》《关于加强大麦地岩画保护的决定》。研究制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度立法工作推进计划。组织在中卫全市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小区物业中选取16个单位建立中卫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代表“双联”活动,每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确定1名市人大代表为联络员,形成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群众的工作模式。组织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科研人员、专家学者中选择32人建立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科学立法水平。组织制定《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人员咨询费支付办法(试行)》。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两件。组织开展全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电子数据清理审核工作,共梳理出截至2021年现行有效的法规10件,政府规章2件,规范性文件150件,共计162件,逐一收集、审核、整理出文本电子数据,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做好计划及预算审查工作。审查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做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各项工作,对报告进行初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形成初审意见,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将审议意见印发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督促财政部门做好2022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及公开工作。广泛征求加强预决算执行的意见建议,结合预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草拟关于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和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并及时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做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卫市本级和部门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各项准备工作,对报告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意见,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审议。做好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准备工作。审查2022年三次预算调整,针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议案,严格按照自治区追加预算资金的使用要求,并对资金管理使用提出工作建议。大力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在线监督工作,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在线实时查询监督市财政和各预算单位资金收支明细,动态监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实现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实时监督。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到中卫调研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开展检查调研等各项监督工作。做好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专项报告各项工作。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督办代表建议的落实。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关于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强化民生实事的跟踪督办,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政府提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健康和教育水平,推进实施健身设施、道路、绿化、城市品质提升工程等10件民生实事落实。对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设海原县西安供水水源工程”的重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督促代表建议落实。听取市人民政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抽选市、县、乡(镇)三级人大代表90名征集意见建议,征集意见建议105条,发放网络调查问卷300余份,梳理归纳反映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7条,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审议后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麦地岩画、长城等保护利用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形成《关于实施大麦地岩画、长城等保护利用情况的报告》。做好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创新平台建设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做好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视察工作。报送《中卫市“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卫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情况的报告》。完成市五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撰写会议简报14期,印发360份。增强服务代表意识,强化建议督办,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督促办理市人大代表关于市压砂地退出种植和生态修复争取资金情况的建议,下发督办函,并与相关职责部门进行对接沟通,及时跟踪督办。
【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2022年,中卫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督促司法局起草《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对黄河河道、沟渠内倾倒生活垃圾及乱建房屋、粉尘污染及林木被滥伐补种等案进行专项调研座谈,听取市检察院对全市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征求市委政法委、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等部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指出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形成《中卫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调研报告(草案)》。听取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督促起草《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草案)》。督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23号代表建议《关于加大儿童娱乐设施建设力度的建议》。年内共组织4次对46名拟提请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市监委、法院、检察院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配合完成自治区人大《关于对全区信访工作有关情况调研的函》《关于调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服务工作。(张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