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础建设】2022年,中卫市强化危爆物品、医院、学校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50处,确保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小翼看家”视频建设全面推进,安装监控3。9万余处,公共区域监控2724路,天翼大喇叭126处,平安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制定完善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申报项目34个,“雪亮工程”延伸工作持续推进,新建视频监控267余路。深化移动警务终端应用和大数据建模,紧盯视频应用、警务云搜的案例收集和质量提升,协调水电气暖等职能部门,打通数据壁垒,向区厅汇聚社会数据15万条以上。建设完成监管中心办公业务用房,市留置所、拘留所以及4个业务警种的搬迁工作。争取财政支持,为辅警划拨公用经费12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专项经费2849万元,激发辅警工作积极性。
【队伍建设】2022年,中卫市实施政治建警“铸魂工程”。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制定“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方案,开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党日系列活动,出台《中共中卫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实施从严治警“清风工程”。执行“十个严禁”“六项规定”,召开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动员会,建立完善涉警问题线索快速处理机制,对有违纪违规苗头民警及时敲打提醒,组织30批次1230名民辅警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面对面接受思想洗礼,筑牢民警拒腐防变的意识。实施素质强警“育警工程”。优化大部制警务机制,建立健全人员配备、职级晋级等一系列制度,调整交流58人、提拔任用34人、晋升职级57人。常态化开展“训练日”活动,深化实弹射击训练考核和最小作战单元警情处置等警务实战培训,分警种开展社区警务、舆情引导、应急处置、科技赋能等培训、比武6次,丰富大练兵载体,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实施从优待警“暖心工程”。落实“有困难找组织”,解决民辅警实际困难200余件,走访慰问52个基层单位、300余人次。加强典型选树培育49个单位、220名个人被区、市记功嘉奖,中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海原县公安局李旺派出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沙坡头分局荣获平安宁夏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市公安局被市委评为“干事创业先进班子”,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
(莫伟莉)
检察
【服务发展大局】2022年,中卫市检察系统投身平安中卫建设,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准逮捕100人,审查起诉23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加强涉黑涉恶财产执行监督,实现长效常治。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进“反诈人民战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防范和维护航空安全,联合政府职能部门消除沙坡头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区安全隐患。聚焦林草保护,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对全市5600余棵古树名木进行保护。聚焦矿山修复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履行对中卫北山、天景山等地区矿产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监管职责,督促职能部门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3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工商联等12个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加强企业诉源治理。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36人进行监督,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组织检察干警380人次下沉抗疫一线,服务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司法为民】2022年,中卫市检察系统开展保护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监督,起诉食药领域犯罪29人,通过公益诉讼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31万余元。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向82名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95。2万元。关注特殊群体保护,发挥“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站”品牌效应,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作配合机制,帮助214名农民工追讨欠薪308万余元。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24人;以“双向保护”理念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40人;引入社会力量帮教388人次,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89份,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369件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信访事项“七日内回复全覆盖、三个月答复无遗漏”工作要求。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批准逮捕115人、不起诉29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1%,服判率达97%,减少社会对立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39份,回复率达100%,以“我管”促“都管”,守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全。
【法律监督】2022年,中卫市检察系统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对审判机关量刑不当提出抗诉5件,对程序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8件。完善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机制,推动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依法对银川市原副市长徐某等8件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增强反腐合力。推进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化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法律监督,全覆盖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提出各类纠正意见115份,采纳率100%,纠正“减假暂”执行不当10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人。树立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强对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民事执行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66件。完善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纠正民间借贷等领域的“假官司”3件,维护司法权威。开展社会保障领域行政监督和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加强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工伤补助、拆迁补偿等热点问题监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3件,助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办理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4+9”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44件,挽回经济损失1347万余元。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149件。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落实人大工作决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巡回检察等执法司法活动,定期公布案件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法院
【概况】2022年,中卫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937件,审(执)结25392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6。71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028件,审(执)结1982件。市中院结案率位居五市中院第一、全区法院第二,两级法院“3+1”执行核心指标均达标,市中院“3+1”执行核心指标位居五市中院第二,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宁夏建设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12个集体、32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刑事审判】2022年,中卫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28件,判处罪犯967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117件,审结各类毒品案件26件,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3件,审结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85件,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78件。出台《减刑、假释案件办案指引》,办理减刑案件39件。
【民事审判】2022年,中卫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5141件。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司法措施落实落地,与市工商联、市女商商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审结涉企纠纷案件7509件,采取“活封活扣”“放水养鱼”等方式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审结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22件、知识产权案件65件。
【行政审判】2022年,中卫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383件,审查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案件87件,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将市依法治市委员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化解行政争议情况纳入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33%。推动市、县(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部建成并实质化运行,化解行政争议12件。
【环境资源审判】2022年,中卫市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6件,筑牢绿色司法屏障。深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定《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团队工作规范》《关于加强全市法院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工作的意见》等6项制度。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建立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回访制度,督促涉案企业及时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沙坡头法院与甘肃白银市白银区法院、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法院签署《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推动建设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肯定。
【执行工作】2022年,中卫市法院执结案件9560件,执行到位金额16。98亿元。开展集中专项执行活动23次,执结案件2208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控40882次,扣划存款1。1亿元,查封房产1524套、车辆802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25人,司法拘留89人,限制高消费7077人。网络司法拍卖标的物935件次,成交额1。11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23万余元。开展“抓管理、强业务、促规范”执行建设提升年活动。
【司法改革】2022年,中卫市法院执行《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及相关司法辅助人员职责清单》,院庭长审(执)结案件11784件,占员额法官结案数的46。41%。深化诉讼制度改革,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572件755人,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二审独任制审结民事案件8616件。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制定《关于提级管辖办理程序的工作规则》。深化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改革,压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判、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编印年度发改案件白皮书,坚持审判执行质效月通报、季分析和核心指标定期跟进,强化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统筹和监管职责。
【司法为民】2022年,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工作为抓手,落实27项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实施民法典,审结涉及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等纠纷案件1729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964件,审结涉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案件6771件。依法减缓免诉讼费245万余元,发放救助金210万余元。
【阳光司法】2022年,中卫市法院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审判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座谈37人次。贯彻《监察法》,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33次。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0043份,直播庭审2373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93件,举办公众开放日、听证会、新闻发布会11次。(刘文霞)
司法行政
【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办公室制定2022年工作要点,筹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次,不定期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安排。对接自治区司法厅争取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工作。迎接自治区督察3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实地督察3次,整改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的七大类31项共性问题、六大类8项主动认领问题、11项具体问题。
【行政立法】2022年,中卫市司法局牵头起草《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牵头起草《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两次,专家论证会两次,征集意见建议70余条,初步形成《中卫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
【行政执法】2022年,中卫市司法局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公开选聘25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组织市本级22个行政执法部门109人参加行政执法证件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将中卫市市本级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42个部门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发布《关于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指定专人立案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4件。制定出台《中卫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梳理汇总形成涉及30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两轻一免”情况统计表,并按时报送自治区。
【行政复议】2022年,中卫市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措施,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复议监督职能,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办结34件,其中作出撤销决定4件、确认违法1件,对不当行政行为下发《行政复议建议书》4份,行政行为被纠错率为14。7%。2022年2月,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
【行政应诉】2022年,中卫市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中卫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办理诉讼案件128件,办结83件,胜诉73件,胜诉率87。95%。市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法律顾问】2022年,中卫市司法局修订印发《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为市政府和50个市直党政机关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精准化法律服务。为“云天中卫”等重点工作审查合同、协议484份,为“十四五”规划等重大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199份,办理涉法性事务69件,参与政府会议合法性审查87次,就重大涉法涉诉事项报送法治专报8份。
【社区矫正】2022年,中卫市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电子定位巡查490余人次,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对各县(区)和42个司法所进行专项督查2次,整改反馈1次,制发工作通报、工作督办函、工作提示函各1份,组织召开全市安全隐患预警研判会议3次。印发《全市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中卫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制定《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社会志愿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27项。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测评600余人次,集中教育活动14场次,提供社会救助(物资帮扶)100余人次。统筹协调民政、住建、人社等多方力量和资源,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低保3人、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办理低保2人、申请解决公租房2人、给予临时救助88人92000元、提供就业信息644人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86人次。在社区矫正对象相对集中的村(居)社区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6个,组织引导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推进沙坡头区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指导中宁县、海原县智慧矫正中心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市级社区矫正指挥中心。
【法治宣传】2022年,中卫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轮训3期,督促全市206个部门(单位)、乡镇完成“四清单一办法”(四清单:内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一办法:考核办法。)的修订和公示工作。发挥重大时间节点法治宣传作用,结合“法律七进”,向群众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800余次。加强法治文化创建,培养“法律明白人”骨干1414人,建成中卫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沙坡头区黄河法治文化带香山湖公园项目。《以案释法》《与法同行》广播、电视访谈节目持续开展,共计录播30余期。“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推送1132篇文章。
【公共法律服务】2022年,中卫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1335工作模式”(“1”即以网络平台统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发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网通办”。“3”即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运营指挥机制,推进资源统筹和保障,合理调配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统一调度、协调有序、数据共享。“3”即按照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便”、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导”的服务目标,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5”即对标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特色化、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五化服务”,优化服务提供方式,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在全市打造示范品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个,完成2022年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经费保障加大,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由30万元提高至52。89万元。“百所联百会”结对机制持续开展。开展规范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巩固行业治理成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律所设立调解工作室,探索公职律师全覆盖工作,在全市建立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打造市律师行业“党建+统战”法律服务实践创新基地项目,推进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和法律援助补贴免税政策,做好“应援尽援”,全年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60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906。5116万元。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受理公证案件108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