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22年财政支持城市建设的相关情况
(一)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情况
经统计,2022年涉及城市建设的专项资金13项,资金约为20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海绵城市建设、教育设施(高中)、群众体育健身、养老、助残、城市垃圾处理、绿色建筑、第三产业发展等方面。
(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情况
经了解,2022年自治区发改委在支持城市建设中,主要聚焦市政设施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城市品质提升等方面,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市政交通管网、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防灾减灾、智慧街区社区、公共充电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度约为11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0。91亿元;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设施1。6亿元,因缺少项目储备,预计投资额度0。8亿元;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投资额5。76亿元;燃气管道改造4亿元;排水防涝投资额度国家发改委尚未下达,2021年为0。4亿元。
(三)债券资金相关政策
截至3月底,我区可发行一般债额度为90亿元,专项债额度为9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中,涉及城市建设的有: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停车场、天然气管网、电网、城镇污水处理、公共卫生设施、养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等。
(四)其他财政优惠政策
宁夏PPP基金以股权、担保两种方式,对PPP项目进行投资,投资期限与项目生命周期保持一致,最长不超过30年,单个项目投资额累计不超过1。1亿元。PPP项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区内各市、县(区)推广应用PPP模式的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前期工作奖励、项目落地奖励、自治区级示范项目奖励、存量项目转PPP项目奖励,每实施1个项目,市县最高可获得810万元奖励资金,且最多不能超过3个项目。
四、我区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发展规划缺位,财政资金效益发挥低
五个城市开发建设方式缺乏系统性、整体性,没有成熟的专项城市发展规划,只有银川市正在着手制定发展规划。一是城市建设“碎片化”问题突出。由于缺少规划引领,造成各部门只能根据自身职能及面临的城市发展问题,各自为战,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2021年重点项目均为5个,但项目类别都在4个以上;2022年重点项目为8个、6个、4个,项目类别为5个、4个、3个。反映了城市发展方向不明确,重点不突出,城市建设摊大饼,摊薄了财政资金,建设效果不明显。二是各类项目建设统筹不够。城市建设中存在重复施工现象,如供暖、市政道路等项目施工时有“打架”的情况发生;个别城市因雨污分流排水体系中初期雨水处理设施不完善,造成雨水也进入污水处理厂,增加污水处理厂的负荷和运行成本,未发挥已建成的雨污分流管网作用,形成财政资金浪费。
(二)城市底子差,改造资金需求量大
一是市政基础设施亟需新建改造。随着近年来宁夏城镇化提速,现有的市政基础设施难以满足城市需求,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更新、扩容需求大,加之此类项目投资建设成本高,收益低,给本级财政带来较重负担。近两年,5个城市共开展市政道路、排水防涝、污水处理等37个市政项目,投资概算44。29亿元,占5个城市可用财力的10。7%。剔除银川市,其他4个市仅此一项就占可支配财力的24。7%,严重制约着其他建设项目的实施。近五年来,银川市每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总投资都在30亿元以上,随之给本级财政带来较重的资金配套压力。二是历史欠账较多。在早期的城市建设中,部分城市在环保等方面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当前为解决这些问题,占用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如石嘴山市为星海湖水质提升工程配套资金1。56亿元,占2021年可用财力的23。6%;固原市的海绵城市PPP项目政府欠费约2亿元,六盘山机场航线每年需补贴近1亿元,仅此2项应付款就占固原市2022年度可用财力的25。6%。历史遗留问题严重制约部分城市实施城市建设项目。三是城市建设需求多样化、高标准化。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城市建设不仅要解决基本住行问题,还要满足教育、医疗、健身、养老、托幼等多元化需求,不仅要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还要解决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进而推动城市结构调整优化,提升城市品质,让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综上所述,城市建设资金需求呈上升趋势。
(三)财政收入规模小,难以支撑城市建设
资金保障不足是我区实施城市建设最根本、最直接的制约因素。一是自有财力支持城市建设力度小。各市财政收支压力比较大,对中央财政依赖性强,刚性支出占财政收入大头,可支配财力捉襟见肘,随着用于环境保护、生态修复、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支出的不断增加,本级财政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更是凤毛麟角。吴忠市近年来均未安排本级财力用于城市建设;石嘴山市2021年本级配套的城市建设资金仅占可支配财力的4。5%,2022年占1。4%;固原市2021年本级配套的城市建设资金占可支配财力的1。6%;2021—2022年,除银川市外其余四个城市,本级配套的城市建设资金,最高不超过其可支配财力的8。8%,建设资金严重依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转移支付及中央预算内投资。二是城市建设项目难以全部落地。部分城市在推进城市建设中,投资大,超过自身能力,自有财力无法满足建设需求,存在一定隐患。以银川市为例,近五年来,每年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的自有财力只有3亿元,但每年其总投资都在30亿元以上,较大的建设力度与较低的资金配比形成较大反差。2021年,除银川市以外的其他4市重点项目,需配套的自有财力为7。38亿元,占4市当年可支配财力的15。6%;2022年则占32。4%,占比过大,配套难度较大。城市建设在财政收入总量有限的背景下,项目难以全部落地,建设内容难以全部实施。
(四)债务率居高不下,制约城市建设资金的筹集
我区全口径债务率约为220%,政府举债受限,通过筹措债券资金开展城市建设的空间不足。2021年,5市仅筹集5。34亿元一般债券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未筹集到专项债券资金,债券资金占投资概算的18。2%;2022年,5市计划筹集一般债券资金4。1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3。48亿元,用于重点项目建设,占投资概算的14。6%。在自有财力难以支撑城市建设的情况下,无法通过加大债券资金筹集力度,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
(五)社会资本薄弱,城市建设过度依赖政府投资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是实现城市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式。当前,城市建设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主要是政府投资。一是社会资本参与度不够。2021年,5个市重点项目没有企业参与;2022年,计划实施的32个重点项目,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4个,社会资本占总投资概算的17。3%。以社会资本相对雄厚的银川市为例,2021年城市建设项目91个,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的19个(房地产开发项目7个),投资额占全部投资概算的15。5%。城市建设80%以上依赖政府投资,财政负担过重。二是国企需进一步发挥社会责任。2021年银川市城市建设项目中,国企共参与11个项目,除电力公司新建供电线路3个项目外,市属国企参与8个,其中,城市垃圾处理、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安装、公共交通等项目5个,公益项目3个,国企应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进一步发挥社会责任,加大参与城市建设的力度。
五、下一步财政政策重点支持方向
为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落实,补齐民生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建议财政支持政策重点从以下几个方向支持。
(一)重视城市专项规划
对根据城市定位,结合历史文化等城市特色及发展中面临的主要矛盾,聘请专业机构编制城市发展专项规划,明确城市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城市建设时序的城市,以奖补资金形式给予一次性支持,引导城市科学、合理开展城市建设。
(二)重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抢抓政策窗口期,利用国家大力支持老旧燃气管道、排水防涝体系升级改造的机遇,集中部分财力,与中央预算内投资形成合力,重点支持财政困难、管网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开展老旧管网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推动城市燃气、排水防涝系统建设,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加速推进韧性城市建设。
(三)加大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力度
依托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单元化城市建设,便于统筹相关部门资金,形成资金合力,能够避免重复建设,发挥财政资金“1+1>2”的效果,有效提升城市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适当加大自治区财政老旧小区补助资金额度,结合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合理、平缓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户均补助水平,保持财政政策平稳,稳定市县预期,增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信心,稳妥有序加大改造任务,进而促进城市建设高质量。
(四)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牵头做好中央财政资金争取工作,会同5个城市及相关区直部门,以城市为单元,筛选、整合优质重点项目,集合各方资源,主动对接财政部等部委,争取更多中央财政支持的重大项目、试点工作在宁夏落地,为我区城市建设发展带来更多的真金白银。
(五)鼓励多主体参与城市建设
按照肥瘦搭配的原则,选取部分城市建设项目,利用现有宁夏PPP基金、PPP项目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等财政优惠政策,鼓励5个地级市的市属国企成立平台公司,深度参与到城市建设设计、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的各项工作中,有效分担本级政府财政负担。
作者单位:宁夏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