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端会计人才供给不足。根据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到2020年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达到2000名的培养目标。按我区人口占全国人口比例测算,我区应培养高级资格会计人员1400人左右,截至2021年年底,我区高级资格会计人员1262人,按每年评审通过80人左右测算,能够完成目标任务。但正高级职称会计人员只有12人,2022年度无符合正高级参评条件人员;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2005年启动,按人口比例测算我区应达到10人左右,但15年来我区全国会计领军仅培养5人,其中3人在中央企业工作、1人在区属金融机构工作、1人在区直机关工作,区属实体企业没有1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和使用不够。国际化高端人才培养项目启动以来,我区没有人员入选。
二是对高端会计人才政策支持不足。在政策激励方面,国家和其他省市先后针对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福建、安徽等省市将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列入高层次人才B级、省级高端会计人才认定为C级、2019年人社部和财政部发文明确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学员按程序认定为正高级职称、青岛等一些省市对高端会计人才给予了30万~50万元的政策性奖励等各种人才激励政策,目前我区对全国和省级高端会计人才无相应政策支持。
三是会计人才外流严重。截至2021年年底,我区注册会计师310人,但年龄结均趋于老化,50岁以上的人员所占比例达到60%,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短缺,年轻注册会计师流失严重。培养的6名全国会计高端人才中1人被深圳医院挖走,154名区级高端人才也存在外流趋势,现有的培养和使用存在脱节现象。
四是会计人才地区分布不均。2021年度,我区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1150人,其中银川市812人,占比为70。6%,是其他四市通过人员的2倍以上;现有的1262名高级会计师中银川市拥有991名,占比为78。5%,是其他四市的近5倍;12名正高级会计师中11人集中在银川市。会计高级人才的过度集中,不利用我区会计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和接续培养。
(三)相较于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区会计服务市场做大做强的能力和动力不强
一是服务资源过度集中。2021年度我区事务所业务收入达到1。97亿元,其中收入超过千万的2家事务所合计0。88亿元,占比达到44。7%。上市公司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优质资源稳定集中在少数大所和区外分所,小所只能以低价竞争方式承揽咨询、绩效评价等业务,做大做强的通道不畅通。
二是事务所走出去能力弱化。目前我区设立的37家事务所中只有宁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区内设立分所3家,没有1家在区外设立分所,事务所均不具备证券和H股业务资格,在区外开展业务的能力和愿望不强,为我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主要为区外事务所和分所。
三是对会计审计服务采购方的监督不够有效。目前我区审计服务采购中非正常低价中标现象比较严重,表面原因是事务所竞争激烈,深层次原因是采购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不高、监管部门对服务采购方审计质量的监督不严,造成低价中标事务所出具的低价报告也能应对需求。
四是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处于探索阶段。2016年我区下放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权限以来,极大地激活了我区代理记账市场,但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滞后,需要下一步研究相关措施。
三、扎实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落实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一是加强经费保障力度。会计制度的有效贯彻能够发挥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杠杆作用,在会计培训上少花一分钱,在有效保证经济健康发展上就可能会多浪费一元钱,随着各单位公用经费逐年压缩,培训经费有所减少,建议建立有效保障会计培训经费的相关机制。
二是加强贯彻培训体系建设。目前我区主要采用高级会计师由区本级培训、其他会计人员由市、县及各单位负责的机制,但是在具体执行中还存在职责不明确、小微企业覆盖不到等问题,下一步要加强培训贯彻体系设计,提高贯彻培训的精准度。
三是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指导各市、县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等发挥主动性,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会计准则制度宣传培训,应培尽培、加大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点等工作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准则制度执行中的新问题。
四是加强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积极组织市、县会计管理机构参加财政部举办的业务培训,认真总结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取得成效和经验的先进典型,增强指导服务基层、有效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能力。产学研相结合,探索建立专家咨询指导机制,为各类会计主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力支持。
(二)贯彻人才强区战略,统筹推进会计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
一是加强会计人员从业激励机制建设。根据《会计法》第一章第一条“对认真执行本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的或物质的奖励”的规定,积极申请恢复展开会计双先表彰,进一步提升会计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发从事会计行业荣誉感,提升我区会计行业整体水平。参照财政部和其他省市做法,协调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将高端会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体系,激发我区广大会计人员干事创业的活力,积极吸引区外高水平会计人才来我区干事创业。
二是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持续完善会计人员能力评价体系,形成初级、中级、高级(含副高级和正高级)等层次清晰、相互衔接、体系完整、逐级递进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和评价体系。改进人才评价方式,积极引入互联网等新技术,创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方式,着力解决报考人员逐年增多、考试组织压力大等问题。
三是加强会计人员信用体系建设。诚信是会计人员的核心价值所在,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完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打造诚信为本、失信必惩的会计工作环境。
四是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契机,引导会计人员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持续提升能力素质。优化培训内容,提高继续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突出高端引领,着重培养一批复合型会计高端人才,增强服务自治区重大战略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能力,为深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人才。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会计服务市场有序发展
会计管理“放管服”改革旨在重塑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激发会计服务市场活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给予事务所等会计市场主体政策上的支持。在事务所开办、税收优惠等政策上予以支持,积极鼓励和吸引区外高水平事务所来我区开办分所和开展业务,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区事务所区外拓展业务,发挥鲶鱼效应,进一步激发我区会计服务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会计服务保证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水平。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优化会计行业准入服务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研究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
三是健全各类会计社会组织自律管理功能。以行业协会自律方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指导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风险管理、质量控制建设,切实打破制约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行政壁垒、业务限制和地方保护,进一步提升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督水平。
作者单位:宁夏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