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利的刀刃轻松划开鱼皮,露出了下面如同雪花和牛一般,拥有着漂亮纹理的粉红色鱼肉。
他一边熟练地分割着鱼肉,一边给众人介绍。
“这鱼叫蓝鳍金枪鱼,是鱼中极品。”
“尤其是这鱼腩的部位,更是精华中的精华。”
他顿了顿,看着众人好奇的眼神,又补充了一句。
“这鱼肉,我建议你们别煮着吃,那太浪费了。”
“切成薄片,直接生吃,那味道,绝对让你们一辈子都忘不了。”
生吃?
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
他们祖祖辈辈都是渔民,吃了一辈子的鱼,可还从没听说过鱼肉能生吃的。
那不是茹毛饮血的野人干的事吗?
老魏挠了挠头,有些迟疑。“永志老弟,这……生的能吃吗?别吃坏了肚子。”
刘永志哈哈一笑。
“放心吧魏大哥,这可是最顶级的吃法。”
“信我一次,保证不后悔。”
他手脚麻利,很快就给在场的十几个核心成员,每人都分了足足有十斤重的鱼腩肉。
那粉嫩的色泽,细腻的纹理,光是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
众人看着手里沉甸甸的鱼肉,都有些不好意思。
“永志老弟,这也太多了,我们拿个三五斤尝尝鲜就行了。”
“是啊是啊,这鱼这么金贵,你还是留着自己卖钱吧。”
刘永志摆了摆手,态度坚决。
“都别跟我客气,拿着!钱什么时候都能赚,但这份喜气,得大家一起沾。”
他这份仗义,让在场所有人都心头一暖。
他们不再推辞,一个个喜笑颜开地收下了鱼肉,心里对刘永志的敬佩,又多了几分。
可即便分出去了上百斤,船舱里那条蓝鳍金枪鱼,看起来似乎也没小多少。
除去巨大的鱼头和骨架,剩下的鱼肉估摸着至少还有两百斤。
这玩意儿放久了就不新鲜了,必须尽快处理掉才行。
他想了想,从兜里掏出了那个黑色的大哥大,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金老板吗?我刘永志。”
“我这儿刚搞到一条顶级的蓝鳍金枪鱼,你有没有兴趣?有的话赶紧来码头,先到先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