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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四大众问品第十七(第3页)

案。智秀曰。第五重请佛住。

尔时一切菩萨摩诃萨(至)所设供具则为唐捐。

案。智秀曰。第庆纯陀也。

尔时世尊欲令一切(至)自受纯陀所奉设者。

案。僧亮曰。化佛不食。表释迦亦然。以显不灭而现灭也。自受纯陀所设者。为应见者。有此说耳。非定尔也。僧宗曰。法身无像。应化何殊。自受纯陀者。示请主有人。显彼无宿愿之异耳。智秀曰。第七事也。

尔时纯陀所持粳粮(至)一切大众亦复如是。

案。智秀曰。第八事。叙纯陀与大众愿遂。一切欢喜也。

尔时大众承佛圣旨(至)所食之物亦无差别。

案。智秀曰。第九事。叙大众承佛旨。故能有涅槃之念。

是时天人阿修罗等(至)无上调御盲无眼目。

案。智秀曰。第十事。向叙怀念。今述发言也。

尔时世尊为欲安慰(至)此则是诸佛最上之誓愿。

案。僧宗曰。此中说十三偈。无指的文也。正应各除前后四偈。取中央偈也。大意。明佛法身圆极。应而不灭也。前四偈。一往慰喻。后四偈。令其安心有在。不应愁恼。即是答上示现究竟涅槃义也。上言示现。明如来久已成佛。入伊字圆德涅槃。说此妙义。令大众开解即示现。又一义。既妙本不灭。是则应迹。无时不化。但一应不现。亦言灭也。宝亮曰。唱有十三偈。誓唯十二。不知所以而然也。或是偈之零落。不尔者。十三字误。应为十二也。智秀曰。偈中分为四阶。第一有一行半。明久能现入涅槃。其实长存也。第二次有一行。明得涅槃。故久无饥渴之苦也。第三次有十四行半。广举诸譬。明今非实灭。示现灭也。即此十四行中。复有三意。前一行半劝也。中十二行。正显偈旨也。最后一行。结劝意也。第四有四行。举三宝长存。明涅槃相也。有三意。初两行劝。次一行举三宝。劝求常果也。后一行举诸佛誓愿。结成所以劝意也。

若有比丘比丘尼(至)观了三宝常者是栴陀罗。

案。昙纤曰。次答问云何勇进者。示人天魔道也。明若能随佛发前誓愿。是即天道。不解一体三宝。常乐我净。是名魔道。栴陀罗者。即是杀者。魔之异辞也。

若有能知三宝常住(至)无有娆害能留难者。

案。智秀曰。次答云何知法性。而受于法乐也。明三宝是真法性。有能知者。则永受安乐也。

尔时人天大众阿修罗等(至)鼓天伎乐以供养佛。

案。僧亮曰。以此答云何知法性。受于法乐也。时会知佛常住。是知法性受安乐也。谓现在化道已讫。应现灭也。

尔时佛告迦叶菩萨言(至)皆知如来是常住法。

案。僧亮曰。欲令人说异见。显如来密力。皆是知法性受乐之事也。有两翻。此第一先问迦叶也。宝亮曰。就迦叶答中五事。第一见诸佛甚多。第二见所坐甚小。而能容也。第三见大众各随佛说十三偈。第四见大众各心念言。唯我独得供养释迦。第五见纯陀之供。虽复鲜少。而足大众也。

尔时世尊告纯陀言(至)摩诃萨等之所围绕。

案。宝亮曰。纯陀自见一事。并前合为六事也。此明现在事毕。从得道已来。所化可利益。有缘得益者。讫于此矣。

佛告纯陀汝先所见(至)菩萨所行具足成办。

案。宝亮曰。上已广略两重明常。复答二十余问竟。乃结果云。纯陀住十住地。所作成办。当知理教可征也。何应指说陀罗尼咒。而顿有六万四千人。得无生忍者。故知。昔教定是方便。今教定是真实。若昔纯不数。以方便唱云。有人得道者。则下愚入道之心不勤。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至)说是大乘大涅槃经。

案。僧亮曰。追答第二十七问。明未来事讫。为开邪正两门。十恶为魔道。十善为天道。使改恶行善。故言未来事讫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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