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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山县委 盐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的通知(第5页)

——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群众意识淡薄,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搞特殊、耍特权,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

——服务意识和主动性不强。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管卡压”变成“推绕拖”;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运行“僵尸化”。

——决策随意性大。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

——担当精神不足。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遇到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遇有矛盾往上推,层层不表态,责任上推下卸;遇事没原则,态度不鲜明,当“老好人”,怕得罪人;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熟视无睹、漠然置之。

——营商环境不优。“新官不理旧事”,言而无信,重签约轻落地、重招商轻服务、重承诺轻兑现;政策文件制定不少,但落实中存在“中梗阻”问题,市场主体和群众遇到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依然存在。

——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汇报重成绩、轻问题;统计数据造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四)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方面深查深改。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重点整治不敬畏、搞形式、打掩护、不收敛等突出问题。

——违规用车用房。在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方面搞变通,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按规定配备、使用、封存公务用车,违规超标准使用、多占办公用房或滥建楼堂馆所等。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电子红包、网购快递隔空收礼送礼;把管辖范围内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作为媒介和资本,违规收送、占用、插手和接受等。

——违规吃喝、旅游、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出入私人会所、农家饭庄等隐蔽场所;接受超标准接待或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旅游安排等;编造理由,违规公款出国(境);借出国(境)、出差、招商之机,变相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分批分次化整为零借机敛财等。

(五)在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深查深改。围绕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聚焦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方面,重点整治脱离实际、频次过多过滥、浮于表面等突出问题。

——学风漂浮、文山会海。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会多、文多、检查多,抓工作习惯于开会发文,甚至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开会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超计划、超时间、超规模、超预算开会,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层层开会、交叉开会;制发文件不从实际出发,照抄照转,超篇幅、超范围发文。

——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只接触干部不接触群众;对调查情况不作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好高骛远、虚头巴脑,可操作性不强。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精准意识,既要整治带有共性的“四风”问题,又要精准发现和整治具有本层级、行业部门和地方特点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深刻查找“四风”隐形变异新问题,实施靶向治疗,切实加以解决。

三、进一步坚持标本兼治,提升专项整治活动成效

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必须坚持系统治理、远近结合、综合施策,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举措,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理论自习室、“每周悟语”、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网、乡村干部“龙虎培训”计划、农村大喇叭、党校教育培训等平台作用,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养。

深入开展“九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建立一套村班子管理考核机制,开展一次集中大培训,开展一次相互观摩活动,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擂台赛,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用好一张“阳光村务”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重要堤段。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改革发展全部活动中,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始终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绩观,防止和克服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等行为,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

(二)针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讲政治、顾大局、抓落实、创实绩主题整改。把讲政治贯穿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环节,全面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把工作放在大局中去审视,纠偏差、补短板、强弱项。从纠“四风”改作风入手,严格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对盐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回头看”实施方案》和《两场战役、十项工作、20件大事责任分工》,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确保全面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县乡领导干部包联制度,不断提高包联工作的实效性,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坚持真督实查促落实,用好重点工作台账和月报周报制度,统筹督查事项,加大督查力度,提升督查效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盐山全面贯彻落实到位。

(四)针对履职尽责、服务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敢负责、勇担当、尽职责、善作为主题整改。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防止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乱作为。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营造担当作为、争先创优的良好环境。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考评工作,充分发挥干部考核评价的激励鞭策作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树立鲜明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及调整职能,防止责任悬空和责任上推下卸。严格落实“十项落实机制”(各位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每月向常委会汇报分管工作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派遣单,月度亮点评选,脱贫攻坚擂台赛,县委常委会听取乡镇“一抓三促”汇报,乡镇长和人大主席半年一述职,县委书记定期谈话,风险点“研判日”,项目观摩,听取11个县委部门、24个县政府组成部门“一抓一促”工作汇报),推动全县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和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建立完善各级党组织“两优一先”表彰机制,组织开展争当“担当作为好干部”、争创“干事创业好班子”活动。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改革发展第一线的干部,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以“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为依托,坚持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用人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实现有举必查、查必有果、违规必纠、纠必到位,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六)针对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求深入、戒漂浮、重实际、务实效主题整改。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干部培训、专题研讨等制度,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通过县“四大班子”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统筹控制每月全县拟召开的会议数量,并大力谋划一批“三会合一”“两会合一”,坚决完成2019年会议数量同比减少20%目标;持续开展会风会纪监督检查行动,完善会前提醒、会中监督、会后问责机制,进一步整饬会风会纪“顽疾”。大力精简县委、县政府文件,实行计划管理、增补审批、前置审核,能不发的坚决不发,能合并的坚决合并发,坚决完成2019年文件数量同比减少30%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筹规范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要求,严格落实2019年县委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统筹县委督查与县政府督查、部门督查、大督查工作力量,坚决避免交叉、重复、多头督查,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调查研究,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搞层层陪同,聚焦盐山改革发展实际问题,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调研,真正在密切联系群众中听实话、摸实情、找实策。

(七)深化“日清日结”制度,全面打造“模范机关”。按照可落实、可督导、可检查的标准,细化实化深化“日清日结”制度,进一步提高公文流转规范性和运行效率切实做到“文不过夜、事不隔天”。严格落实工作日志化、流程标准化、办事效率化、反馈及时化等标准要求,强化过程管控,提高批办效率,加强实效监管,让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扎实开展“模范机关”

(八)建立“为民办事直通车”,着力解决民生实事。探索建立“为民办事直通车”,聚焦化解群众急难怨盼,特别是投诉无门的问题,以激活“僵尸”政务服务热线、网站、APP为突破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逐步完善“问题受理、交办督办、反馈回复、追责问责、定期晾晒”的闭合式为民办事机制。进一步深化“向人民报告制度”,倒逼职能部门规范行使职能权力,杜绝吃拿卡要、推脱阻挠等不正之风,切实做到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针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就学、就医问题,在全县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深入开展行风整顿,对群众意见大、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督办,深纠背后存在的作风问题,以专项整治成效赢得群众口碑。

(九)深化“黄牌警告”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细化完善“黄牌”警告制度,提高“黄牌”发放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坚决避免随意发放、避重就轻、突击发牌、临时凑数、以“黄牌”警告代替纪律处分等问题。

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四风”问题新动向,抓住反面典型严肃处理、公开曝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五个习惯于”下工作生活,把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和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问题线索,要迅速查处。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重要案件、重大事故等,注意发现、纠正和查处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四个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压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对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十)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促进机关转变作风。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窗口单位和重点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聚焦紧紧围绕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活动、开展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对盐山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回头看”和县委确定的“打好两场战役、抓好十项工作、办好20件大事”三条主线,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以下评上、以下促上,促进窗口单位和重点行业转作风、树新风。对群众满意度高的通报表彰,对群众满意度差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将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管理考评,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持之以恒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格主体责任。各乡镇(临时社管委)党委、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加强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确保纠“四风”、转作风深入推进。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行业、分管部门的作风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班子成员的监督。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分别抓好县级机关、县属各类学校、县属国有监管企业、全县卫生系统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坚持领导带头。牢牢抓住“关键少数”,从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常委做起,从县“四大班子”和县级领导干部做起,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起,带头开展自查自纠,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挖细查“四风”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坚持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搞好统筹协调。把深化纠正“四风”

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结合起来,与“双创双服”活动、“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确保各项工作衔接紧凑、互相促进。要把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纳入县重点工作大督查内容,各督导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督促各乡镇(临时社管委)、县直各部门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要把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在高质量发展上,体现在为民谋福祉、解难题、办实事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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