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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第142章 巴黎特产(第1页)

:巴黎特产

樊俞峰究竟有没有动手,没有人知道,但粉丝们能看到的是,他的的确带着成员们一起去吃了法餐。

一家超级贵的、以新鲜食材、米其林三星、艺术设计闻名的餐厅。

食物好吃与否这件事,还是要看食客本人的体验。

时颂和许澈倒是很喜欢,他俩的口味比较像,对大多数食物都能欣赏,整体口味偏清淡。

相比起他俩程叙言倒是很喜欢吃甜食,他对这家餐厅的芒果班戟非常推崇。

樊俞峰嘛,他觉得还行,海鲜做的不错。

陆淮就完蛋了,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重庆人,他本来公司在上海就足够遭罪了,经常靠着家里寄的牛肉辣酱活着。

当然,随着他出道后收入暴涨,他在上海也能吃到自己喜欢的口味。

可在巴黎就不行,总有人说巴黎很忧郁,要陆淮说,巴黎未必有他忧郁。

他深深的后悔自己没有带一瓶辣酱出来。

于是一整顿饭他都在往自己那个海鲜饭里加红椒粉,一边加还要一边疑惑,“这辣椒粉怎么是甜的啊!”

会做点西餐的许澈已经懒得理这个做饭白痴了,红椒粉就是甜的啊。

时颂低头偷偷的笑,樊俞峰撑着下巴在听餐厅里的音乐。

餐厅侧面有个小小的演出舞台,一位穿着黄色裙子的女孩在拉小提琴。

樊俞峰轻声道:“《anamnesis》”

程叙言看过去,他戴了一个白色毛线帽隐藏自己过于显眼的头发,餐厅的灯光下他的脸庞像是被蒙上了一层焦糖的蜜色。

时颂听了一会儿,“好像听着有点闷。”

他默默的挖了一勺蛋糕送进嘴巴里,这个蛋糕对他来说稍微有点太甜了。

他撑着脸看过去,安静的欣赏。

说起来有趣,看似性格不同,但他们整个团体都有能聊的来的地方,他们都很喜欢音乐。

只不过每个人的喜好不同,樊俞峰的喜欢更多样的一点,他做出的很多东西能看出本人敏感细腻的性格,和外表很不像。

时颂则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会写歌,一开始会写一些无病呻吟般的情歌,不论歌词是什么,但核心都是爱来来去。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取向也会发生变化。

他经常练的乐器的是贝斯的,人的审美是会受到乐器影响的,他就是如此,在从模仿写歌的怪圈中走出后,时颂自己其实是更加偏好贝斯好听的歌曲,像funk、fusion、neosoul之类的歌曲。

唯独五个人都能欣赏的来就是纯音乐。

时颂挑眉,他开启话题,“我一直觉得《别》这首歌才应该做第二主打的。”

《别》是他们正规一辑里的一首收录曲,时颂喜欢这首歌喜欢到强烈推荐所有人选它做第二主打,但最终还是输给了《不要开玩笑》。

程叙言懒散的往后一靠,摇晃的白葡萄酒倒映出他柔和的眉眼,“《不要开玩笑》比较商业嘛,也不是说不好,只是会更受大众喜欢。”

“商业和音乐性总是要选一个的。”

陆淮则道:“《别》不是那种艺术到大众听不懂的,只是偏炫技。”

许澈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是炫感情,一般炫技的歌曲会有种工业化的冷感,但《别》。。。”他犹豫片刻,“更像老派的摇滚乐。”

时颂笑了,“是挺老派的,一首4分半的歌曲,前奏就占了一分钟,真做主打也不是很好。”

现在是高度信息化的时代,碎片化的信息要求作品必须高效的吸引人。

爱豆的歌曲,很多时候副歌高潮部分在第一句就出来,要么直接副歌开头,要么就是第一句有副歌的词语或者歌名,要的就是简洁高效的造就记忆点。

时颂放下了餐具,笑着道:“最好玩的地方是,如果它做主打,会有很多人觉得不合适、不配,但要是做收录曲又会有很多人惋惜它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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