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仰诸房院依此同共遵守。 皇佑二年十月 日
资政殿学士尚书礼部侍郎知杭州事范 押
△忠宣右丞侍郎公续定规矩
一诸位子弟得贡赴大比试者。每人支钱一十贯文。【七十七陌下并准此】再贡者减半并须实赴大比试乃给。即己给而无故不试者追纳。
一诸位子弟以人力采取近坆竹木。掌管人申官理断。
一诸位子弟内选曾得辞或预贡有士行者二人。充诸位教授。月给糙米五石。【荒遇米价每石及一贯以上即每石只支钱一贯文】虽不曾得辞预贡。而又行为众所知者。亦听选。仍诸位共议。【本位无子弟入学者不得与议】若生徒不及六人。止给三石。及八人给四石。及十人全给。【诸房量力出钱以助朿修者听】
右三项以熙宁六年六月 日
二相公指挥修定
一掌管人侵欺。及诸位辄假贷义庄钱斛之类。并申官理断偿纳。不得以月给米折除。
一族人不得租佃义田。【诈主名字同】
一掌管子弟。若年终当年。诸位月给米不阙。支糙米二十石。虽阙而能支及半年以上无侵隐者。给一半。已上并令诸位保明后支。若不可保明。各具不可保明实状申 文正位。
一义庄勾当人。催租米不足。随所欠分数克除请受。【谓如交米及一分即只支九分请受之类】至纳米足日全给。【己克数更不支】有情弊者申官决断。
右四项以元丰六年七月十九日
二相公指挥修定
一身不在平江府者。其米绢钞并勿给。
一兄弟同居虽众。其奴婢月米。通不得累过五人。【如谓七人或八人同居止共支奴婢五人之类】
一未娶不给奴婢米。【虽未娶而有女使生子在家及十五年 五十岁□以上者自依规给米】
一义庄不得典买族人田土。
右四项以绍圣二年二月初八日
二相公指挥修定
一义庄费用虽阙。不得取有利债负。
一义庄事虽听掌管人依规处置。其族人虽是尊长不得侵扰干预。违者许掌管人申官理断。即掌管人有欺弊者。听诸位具实状同申 文正位。
右二项以绍圣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二相公指挥修定
一义仓内族人不得占居会聚。非出纳勿开。
一因出外住支月米者。其归在初五日以前。取诸位保明诣实。听给当月米。
一义宅有疏漏。惟听居者自修完。即拆移舍屋者禁之。违者掌管人伸官理断。若义宅地内。自添修者听之。【本位实贫乏无力修完而屋舍疏漏实不可居者听诸位同相视保明诣实申 文正位量支钱完补即不得乞添展舍屋】
一诸位请米历子。各令诸位签字圆备。方许给。给讫请人亲书交领即去。失历子者住给。勒令根寻。候及一年。许诸位及当管人保的申 文正位。得报。别给历头起支。
一积留月米并请者勿给。
一诸位不得于规矩外妄乞特支。虽得 文正位指挥与交。亦仰诸位及掌管人执守勿给。
一义庄人力船车器用之类。诸位不得借用。
一诸位子弟官己升朝。愿不请米。捐助赡众者听。
一诸位生男女。限两月。其母或所生母姓氏及男女行第小名报义庄。义庄限当日再取诸位保明讫。注籍即过限不报。后虽年长不理为口数给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