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此照
月付
月付
月付
月付
年
月
日局给
第
号
○蚕桑局章程
卷六之二
古圣王利民之道。首重农桑。蚕桑之利甚溥且厚。可佐耕农之不足。地有旷土。而不知倡种桑之举。非所以厚民生也。因民所利而利之是所望于彼都人士矣述蚕桑章程
□江劝课□桑局规条
蚕桑局事宜
△□江劝课□桑局规条
清河砖圩门西。设立劝课蚕桑局。并分局。公举董事。管理出入帐目。照料两局树株。公议事宜十条。开列于后。
一局地十二亩余现每亩栽桑五十株。二年后长成。每株好者。可摘叶三十斤。每亩只留四五十株。余拣出移栽他处。以五株百五十斤之叶。养蚕出丝一斤。计一亩出丝八斤。除去人工饭食一半颇有赢余。
一养蚕俟接桑长成之后。就近雇觅江南蚕妇来局。教十五岁以下女子养蚕。
一筹款由绅士。分单各向亲友写捐。无论多寡若干。均由局中给与收票。俟三年成熟按每年一分起息。统共加三连本归清。其妇女养赡银两。情愿借入局中者。加给经折。按月付分半利。亦俟三年归本。官捐者。任满日如数完缴。
一局中每年春秋二季种椹后。小桑甚多。如民间有愿领回桑秧自行栽种。悉听其赴局领取多寡。随到随付。局中桑匠一名。每年照料桑树外。定准接桑千余株。以资配搭本秧。给散俾各户均有湖桑。可接本桑。
一局中散给民间桑秧。树本微小。移栽者见效在二年之后。为日迟久。种者畏难。拟每年买备仙女庙两年后。大桑秧二三万株。配搭本局小桑秧。普散给民。见效甚速。惟每万须价五十千文。现局中无力购办。俟捐项稍有存积。即为买备。倘遇好善乐捐美举定必有成。
一民间种有大桑秧。四五十株至一百株。不知接条者。许其到局。邀请桑匠赴乡代接。但需年前具禀到局。临期方不致悞。
一局中每年种买桑叶。俾贫民知有桑树即可易钱。自必多栽桑树局中每年种桑秧普散。并收备桑子施散。
一局中制造江南丝车二辆。铁锅二口。年年缫丝。如民间来卖茧妇女愿学缫者。令其自缫。买丝照买茧价酌加。总期于民有利。
一局中每年。刷印简明种桑养蚕缫丝法三单张。随时普为散给。有领桑秧者。必设立号簿注明集镇以便知其散放多寡以便桑匠分接。
△蚕桑局事宜
一规条既定。亟须妥速料理。所有一切应办事宜。择其尤为简要者开单于后。
一编篱
一窖粪
一接果
一蓄菜
一采药
一取料
一养竹
一喂羊
一分局
一编篱
一编篱 查照古农书法。冬月夹杂密栽榆柳大长条。俟生活后。两边扳倒编为十字篱。用棕朿紧。此外仍多栽酸枣枸橘木槿五加皮之类。总以有剌者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