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是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基地管委会签订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2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2016—2018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到2018年年底,全区重点入黄排水沟达到Ⅳ类水质,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2月17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委托核发Ⅲ类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通知》,将从事Ⅲ类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颁发工作,委托至各市环境保护局及宁东管委会环境保护局实施。
2月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关于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2016—2018年)(送审稿)》。
3月30日,中卫市与阿拉善盟签订中卫市环境保护局和阿拉善盟环境保护局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
4月1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交通厅、商务厅、质监局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确定自4月1日起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进行资金补贴,12月底前实现宁夏基本淘汰黄标车。
4月17日,宁夏党委办公厅印发《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8年)》,计划到2018年,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宁东基地优良天数比例分别达到80%、73%、80%、75%,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4月2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对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承担的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环境整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月28日,自治区党委成立银川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刘慧任组长,15个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市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协调组(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工作组(设在银川市人民政府)。
5月10—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2016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和贯彻实施环境保护“一法一例”检查活动。
5月17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分别与陕西省、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签署《环境与生态保护合作协议》,为促进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6月20—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宁夏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7月1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
7月12日至8月12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督察组的要求和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紧盯转办事项,采取边接件、边查处、边整改、边公开的措施,取得查处整改实效。
7月2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安厅联合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联合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启动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8月23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会同区金融工作局、宁夏保监局联合部署开展全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宁夏华夏电源有限公司、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53家企业被确定为第一批试点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
9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
9月27日,2016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宁夏环保行恳谈会在银川举行,中国工程院的5位院士就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并提出对策建议。
9月30日,英大长安保险经纪宁夏分公司同平安产险宁夏分公司与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现场签订了宁夏环境污染保险试点工作第一张保单。
是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决定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环保、发改、经信、住建、财政等1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10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联组会议首次对宁夏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10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宁夏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11月8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银川市环境保护局首次启用无人机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对银川城区燃煤锅炉污染企业实施夜查。
11月16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银川召开“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督察宁夏回族自治区情况反馈会”,宣布了“中央第八环保督察组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自治区主席咸辉表态讲话。
11月2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深入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现场督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李建华强调,要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重拳治污、铁腕执法,切实做到问题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11月25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审议并通过《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11月29日中国环境报全文予以刊登。
11月28日,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座谈会在银川召开。自治区主席咸辉现场督办由民进宁夏区委会提出的231号《关于加强宁夏雾霾治理的提案》。
12月7日,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自治区主席咸辉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疾风利剑的行动,精准治理污染,限时完成任务,竭尽全力扭转当前环境质量下降的被动落后局面。
12月12日,自治区党委、政府成立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席咸辉任组长,自治区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等27个部门负责人和五市市长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案件调查组(设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整改督导组(设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2017年
1月12日,环境保护部约谈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银川市、固原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宁夏强化水污染治理工作,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自治区副主席刘可为、银川市市长杨玉经、固原市市长马汉成分别就落实整改要求,改善水环境质量作了表态发言。
1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主席办公会,传达环境保护部约谈会议精神,听取约谈情况汇报,研究布置整改措施。咸辉主席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约谈提出的问题主动认领、专人负责,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1月23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领导同志包抓重点环保问题工作方案》,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梳理出13个重点环保问题,分别安排13位自治区领导同志负责包抓整改。
2月13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带领国务院督查组对宁夏水泥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期间,专程前往宁夏环境保护厅调研,看望慰问环保系统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