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咨询座谈会,讨论修改由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的《自治区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决定将宁夏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时间由国家要求的2018年底提前到2017年底。
3月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任务分工的通知》,下达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牵头落实“强化水污染治理确保水环境安全”和“开展入黄排水沟综合整治”两项任务。
3月2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华专题调研沙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督促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3月22—23日,自治区主席咸辉深入西吉县葫芦河流域实地查看水污染综合治理情况,主持召开现场会,专题研究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4月6日,第一届(2017)中国西部城市环境治理高峰论坛在银川国际交流中心举行。
4月7日,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专题会议在银川召开。会议听取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全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情况、初步成果及存在问题的汇报,并就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
4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5月2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火电、造纸行业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相关事项的公告》,即日起,凡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火电企业、自备电厂及制浆、造纸、浆纸联合等企业,须于5月15日前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确定的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
5月3—4日,以“保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宁夏”为主题的2017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启动。
5月8日,自治区主席咸辉调研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部署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6月5日,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现场交流暨“保卫黄河母亲河·打好蓝天保卫战”宣传周启动仪式在银川市举行。
6月1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举行宁夏首批火电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仪式,向首批6家火电(自备电厂)企业发放了全国统一编码管理的排污许可证。
7月3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自治区地税局在宁夏地税12366纳税服务中心成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宣传基地”。该基地是宁夏首个环境保护税宣传基地,也是全国首个环境保护税宣传基地。
7月12日,在永宁县举行“深化科技创新合作推动生物发酵异味治理”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永宁县政府、银川市科技局及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签订生物制药异味污染治理三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生物发酵制药异味污染控制集成技术与系统优化研究项目正式启动。
7月20日,银川市公布《银川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并率先在全区公布河长名单。
7月26日,刘军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免去赵旭辉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职务。
9月6日—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会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
10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大气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同步启动涉气“小散乱污”企业排查、燃煤锅炉污染排查、高污染燃料销售使用排查、散煤使用销售排查、工地道路及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等11项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切实扭转全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不降反升的严峻形势,确保完成国家和自治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11月10日,由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七部门组成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第八巡查组进驻宁夏,对宁夏“绿盾2017”工作情况和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是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在吴忠部分县(市、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调研全区落实河长制、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11月13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推进会,会上发布了《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
11月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督察督导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大气污染防治必须动真碰硬严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决定从相关部门抽调百余人组成五个工作组,下派各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查工作。
11月30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税适用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宁夏将于2018年起,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环保税。
12月4—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五个执法检查组,对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贯彻执行环保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事项进行了检查。
12月18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联合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银川海关等7部门对银川市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12月28日,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宁夏将于2018年元旦、春节首次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新规。
2018年
1月1日,《石嘴山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正式施行。
1月5日,灵武市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正式成立并投入使用,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设在灵武市人民法院,并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示范园设立两个巡回审判点实施巡回审判。
1月14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与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联合签署《关于加强环保信息共享协作,推动区域绿色金融发展合作备忘录》,建立环保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助推宁夏绿色转型发展。
1月15日,自治区主席咸辉主持召开政府专题会议,通报全区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传达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有关批示精神,研究部署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1月18日,环境保护部对宁夏水污染防治现场核查考核汇报会在银川召开。
2月2日,自治区主席咸辉实地调研督查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以河流湖泊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坚决完成水污染整治的硬任务,让宁夏河流长治久清。
2月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向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提供了首批环境行政处罚类信息,推动建立环保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促进宁夏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3月22日,自治区召开污染治理重点任务现场交办会,一次性给各地交办环保重点任务511项、重点项目1138项,同步下达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全力确保环保大投入、大治理取得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