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在宁夏环境保护厅召开了片区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编制调研座谈会。
4月1日,宁夏宝丰能源催化有限公司通过宁夏电子税务局网络申报环保税49361。9元,并正确写入金税三期系统,标志着宁夏环境保护税申报业务正式开启。
4月2日,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会召开,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月10—11日,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调研黄河保护治理工作,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出重拳、下狠手,综合施策,压实责任,切实保护好治理好黄河母亲河。
5月4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咸辉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调研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时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严守环保和安全底线,努力当好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和排头兵。
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终期考核结果的通报》,宁夏考核等级为合格。
5月24日,自治区主席咸辉到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石嘴山市大武口第一水源地调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盯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下决心保护好蓝天绿水青山。
5月30日,宁夏首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贺兰山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正式揭牌成立。
5月,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对贺兰山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工作给予通报肯定,认为宁夏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把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头等大事,铁腕整治、全力攻坚,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6月1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银川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切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
6月2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咸辉就媒体报道“泰瑞制药涉嫌表面整改”作出批示,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各项要求,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行为,确保我区存在的环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6月2—3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一行实地调研沙湖治理、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月4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在“涉宁环保网上有关情况汇报”上批示:“对红果子工业园区内的散乱污企业,要逐一核查,认真进行整改。全区各地各部门要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6月6日,银川市委、市政府按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成立泰瑞制药异味扰民问题整治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对宁夏泰瑞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永宁县政府责令泰瑞制药公司停止试运行,实施停产整治。
6月12日,2018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视察组对宁夏京能宁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火电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宁东智慧环保信息化平台等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跟踪监督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6月16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边督边改工作的报告》上批示: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盯整改工作中存在的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抓紧整改到位、问责到位、绝不允许大而化之、蒙混过关。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要一追到底,严肃查处。
7月10—14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宁夏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抽查检查。
7月12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和内蒙古阿拉善盟人民检察分院签订《关于建立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和阿拉善盟左旗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检察协作协议》。
7月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施生态立区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8月16日,自治区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督查检查组发现泰瑞制药擅自启用设施违规恢复生产。
8月17日,银川市市委、政府连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关停查封泰瑞制药生产设施,对违规违法行为从重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8月18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银川市委关于泰瑞制药擅自恢复生产情况的汇报,研究处理意见。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追究负有领导和监管责任的市(县)有关领导的责任,免去钱克孝银川市委常委、永宁县委书记职务,按法定程序免去银川市副市长徐庆、永宁县县长李润军职务。
是日,银川市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杨玉经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关于宁夏泰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擅自恢复生产有关问题的决定,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
8月2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是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在重点区域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的计划目标。
9月13日,国家“绿盾2018”专项行动巡查组对银川市白芨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发现的问题点位逐一进行实地巡查,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10月1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宁夏反馈“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情况,提出了督察整改意见。
是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自治区水利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自治区农牧厅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11月12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行挂牌仪式。
是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改委、水利厅联合编制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
11月19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在平罗县联合召开全区“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现场推进会。
11月29日,《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出台。
12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的工作目标。
12月2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全区“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工作启动暨培训工作会。
12月2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气象局联合签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合作协议》,确定在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管理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