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理“煤尘”污染
2016年11月,申能吴忠热电、宁夏大唐大坝发电公司余热利用项目相继建成投入运行,市区热电联产供热面积1435万平方米,市区建成区内所有供热燃煤锅炉淘汰或停用。划定全区首个城市禁煤区,开展燃煤锅炉“清零”行动,2017年淘汰燃煤锅炉411台,城市建成区内2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率先在全自治区推进餐饮企业“煤改气”工作,累计完成餐厅、烧烤摊点“煤改气”1077家。督促608家餐饮企业完成高效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安装工作,对全市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2。治理“烟尘”污染
对辖区内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超低或特别排放改造,提高新建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倍量替换,从源头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2016—2018年,先后完成申能吴忠热电、宁夏大唐大坝发电有限公司、宁夏大坝发电有限公司1#、2#、3#、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以及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成宁夏金昱元能源化工自备电厂脱硝工程投运。青铜峡水泥、青铜峡水泥太阳山分厂、宁夏明峰萌城建材有限公司完成水泥行业特别排放限期改造。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查整治行动,对全市制药、农药、煤化工、造纸、纺织印染等8个行业全面排查,完成宁鲁石化、宁夏金裕海化工VOCs排查治理工程。
3。强化“气尘”污染治理
制发公告,明确新注册机动车执行排放标准。2016年、2017年,实施“油改气”“黄改绿”、强制报废等措施,淘汰黄标车7006辆、老旧车辆8953辆。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印发《关于禁止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驶入市区道路通行的通告》,划定黄标车、农用车禁限行路段51处。完善城区环路通行条件,确定重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及绕行具体路线,购置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1辆,联合集中整治黄标车及排气不达标车辆,安装全市154座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油品零售企业和加油站(点)全部完成国Ⅴ阶段车用柴、汽油替换。
4。严格城市扬尘管控,2017年大气攻坚期间遮盖堆土、**土地826万平方米
2018年检查建筑工地138个,责令整改34个扬尘管控不到位工地,增补遮盖抑尘网17。8万平方米。集中整治金属物流园、北方农资城等市场扬尘污染。推行机械化干湿清扫、冲洗和洒水作业保洁模式。强化重型载货车辆监管,处罚大货车超载、不盖篷布等违法行为8505起。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加强教育引导,严格管理,2017年春节期间(2月15—21日),市区细颗粒物(PM2。5)最大峰值较上年下降66。4%。
根据自治区环境质量报告书,2015年、2016年、2017年吴忠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分别占74。0%、76。5%和80。0%,比例逐年上升,空气质量改善。
(二)水污染防治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工业发展和城市人口增长,工业废水和生活废水增多。水污染较重的有利通区清水沟、南干沟,青铜峡市中干沟、反帝沟、红旗沟、汉延渠。据1987年工业污染源调查,清水沟年接收兰州军区造纸厂(今昊晟纸业)排放废水140万吨、吴忠磷肥厂16万吨、吴忠造纸厂400万吨及巴浪湖农场皮革厂5万吨,清水沟重度污染。据1996年调查,青铜峡市辖区工业污染排放废水企业11家,年排放废水1421。65万吨。到2001年,主要工业污染源排放企业13家,年排放废水1752。05万吨。部分废水渗入地下,部分排入黄河,严重污染水体。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全面调查评估金积水源地地下水环境质量和地表建筑物、污染源等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建立基础环境信息数据库。综合整治南干沟水源地段向东改道,远离水源地,清淤疏浚河道、浆砌石与木桩护坡,沿岸植树造林,修复生态。2013年开始,市委、政府推进南干沟清水沟环境综合治理。关闭沿岸28家小造纸企业,关停富荣化工,拆除昊盛纸业、科进峡光纸业蒸球,废除化学制浆工艺。2016年,封堵“两沟”沿途23家企业排污口,完成湿地主体工程,在枯水期成功试运行,“两沟”入黄水质连续10个月达到Ⅳ类水质。治理工业废水。水源地周边8家涉水企业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产业园区企业污水自行处理后再进入第三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处理生活污水。金积镇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通过管网引入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黄河人家和回乐人家兴建污水处理站2个。建立国家、自治区、市、企业四级联网监控平台,实时监控企业排污情况。沿沟8家涉水企业安装IC智能管理系统,刷卡排污,严控企业超标超量排放。
2016年,推行河长制管理考核办法。市、县、乡、村四级696名河长到位履职。全面封堵取缔入黄排水沟排污口,综合整治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吴忠市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通过环保验收。拉网式排查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实行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治理超采地下水,2017年关停集中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企业自备水井。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据1987年银南地区(辖7县(市),包括中卫、中宁、灵武县)工业污染源调查108个工矿企业,年排放固体废物45。95万吨,综合利用8。85万吨。全地区历年堆存固废264。75万吨。主要是工业垃圾、煤矸石、煤粉灰和锅炉煤渣,大多用于铺路和垫地基,利用率2。08%。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煤炭开采、洗选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产生粉煤灰、炉渣、煤矸石、脱硫石膏、磷石膏、电石渣等。2000年开始,吴忠市鼓励和支持企业形成固体废物内部循环、区域企业间综合利用或与第三方合作、市场开发利用、高新技术处理危废等模式,全市7家固废综合利用企业合成建筑材料用于铺路或楼顶防渗,利用量318。8万吨,综合利用率54。5%。安全处置规范堆放总量242。2万吨、临时堆放24万吨,分别占固废总量41。4%和4。1%。2016年工业固废产生量585万吨。
2000年前,吴忠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无序,部门单位清倒固定地点,个体随意乱倒,造成二次污染。地级吴忠市成立,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城市管理。2000年投资2400万元,距城区20千米处兴建40万平方米垃圾填埋场,城区兴建25个废弃物回收站。医疗废物全部集中处理,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鼓励固废处理企业研发生产加砌砖、超细粉煤灰、建筑石膏粉等新产品,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90。2%。2016年吴忠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22。02万吨、2017年24。18万吨,清运量分别为21。68万吨和23。76万吨,无害化处理量分别为20。95万吨和23。17万吨,处理率95%和95。8%。自治区效能考核办认定两年吴忠市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均为优秀。
(四)噪声污染防治
1994年,县级吴忠市首次划分声能区,面积4。5平方千米,覆盖人口7万。2007年重新划分声功能区,面积26。7平方千米,覆盖人口15万。
2007—2016年,吴忠市执行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控制交通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业和施工噪声,改善声环境质量。
2012年后,业务办理、审核等环节严格声环境准入,规划环评文件设立噪声污染防治内容,建设项目环评明确改善声污染防治措施,未验收噪声排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运行。强化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处罚噪声排放超标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减少噪声污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建立环境信息通报制度,加大噪声违法的舆论监督和曝光力度,适时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掌握点位噪声排放声级,为环境执法提供依据。
在居住区、机关、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禁止22:00到次日6:00之间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建筑施工作业。确因工程需要作业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高噪声音响器材。每年中考、高考期间,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环境的活动;因抢险作业或者生产工艺确需作业的,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告。营业性娱乐场所和商业空调器、冷却塔等设施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大噪声违法行为举报和曝光力度,促进城市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6年6月、7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接到群众信访举报96件,涉及环境噪声17件,其中工业噪声举报数6件、社会生活噪声数11件。吴忠市立查立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9份,查处1家噪声严重扰民企业罚款4000元。
2017年,吴忠市各功能区中1类区(中心居民文教区)、2类区(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区(规划工业集中区)和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均达标。
针对市区城际铁路、银西高铁、京藏高速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入高峰期,重型车辆增多,交通噪声扰民问题凸显。公安、交通、环保部门在市区主干道设立禁鸣标识,在各学校和办公场所等区域设禁鸣区和限速区,加强监管。全年市区各类环境污染投诉763件,其中噪声扰民投诉305件、建筑施工噪声47件、社会生活噪声258件,分别占环境污染投诉39。9%、6。2%和33。8%。
三、环境综合整治
(一)“优美环境、洁净城乡”综合整治行动
2007—2011年,吴忠市先后开展城乡环境绿化和美化“两大工程”,把建设滨河生态水韵城市纳入“十一五”规划,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宁夏生态文明示范区奋斗目标。
2007年,吴忠市开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绿化美化工程,全面改造和绿化乡村环境、农村道路、庄点,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经费保障机制。当年完成村庄绿化2。8万亩,村庄林木覆盖率达到25%。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3个、生态村2个,自治区级环境优美乡镇13个、生态村13个。通过实施“两大工程”,利通区和盐池县通过自治区卫生城市验收。
以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三城联创”活动为载体,先后建成滨河湿地公园、滨河体育公园、清宁河生态走廊等风格类型不同的精品园。建设秦韵、唐风、新月等档次高、功能全、有品位的绿地广场,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休闲、健身、娱乐的场所。在新建的金滨路(开元大道)、明珠路、文化街等14条道路两侧设置30~50米宽防护绿带,形成多层次立体景观。开展绿化达标和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新建单位、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
实施南干沟、清水沟污染综合治理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23个。吴忠市境内较大流入黄河支流清水沟、南干沟流域面积大,沿线居民密集。随着吴忠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入黄支流承担接纳污水任务,导致境内黄河水质恶化,自净功能衰减,出现水生植物、水中微生物退化、死亡现象,地表水环境生态功能萎缩。2016年,吴忠市实施清水沟、南干沟人工湿地水质改善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60亩,概算投资17730。17万元。依托罗家湖新建液压升降坝,在水质不达标时,将沟内流水引入罗家湖,采用传统湿地加强化处理加系统监测的方法,加装微纳米气浮装置、敷设EP高分子智能网膜、填充活性土、布设在线监测调控等强化措施,消减污染负荷。2017年4月,市政府下发《吴忠市全面封堵取缔入黄排水沟排污口工作方案》,全面取缔南干沟、清水沟、苦水河(市辖区段)、罗家河沿岸工业企业、养殖园区排污口,要求沿岸生产单位产生废水经二级处理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方可排放。责任落实到单位,限期完成。利通区政府负责城东南片区清水沟的治理,栽植树木近1万株,沟岸植绿,两岸铺设人行步道,构建城市水网骨架,打造生态长廊、文化长廊、休闲长廊,形成人工湿地公园,成为利通区城南一道风景线。
“十二五”期间,以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市为目标,形成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明确保护区域和范围,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开展生态建设修复。利通区、青铜峡市加强平原绿洲建设;盐池、同心、红寺堡重点防风固沙型生态功能区,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同心、红寺堡、孙家滩、青铜峡沿山生态功能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集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自然保护区均建立整改台账,对人类活动点位逐个编号,对问题逐件建立图文档案销号管理。森林覆盖率达16。5%。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吴忠市2010年8月被国家旅游局授予“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2012年2月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授予“国家园林城市”、2013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年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达到335天,居全区五市首位。“十二五”吴忠市万元GDP综合能耗累计下降41。8%,完成自治区下达节能降耗目标。
(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2007年,成立吴忠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关闭吴忠市金彩纸业公司等23家不符合产业政策造纸企业。2008年,确定25个减排项目,开展污染减排。依法查处被环境保护部列为挂牌督办的宁夏昊盛纸业公司废水超标排污案,依法取缔原油脱水厂34家、铅冶炼企业5家,淘汰硫酸生产线3条、金属镁生产线1条、水泥立窑6座、电厂矿热炉2座。
2008—2017年,综合整治城市噪声、餐饮业油烟污染、采暖锅炉烟尘,提升城市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