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吴忠市按照低碳理念建设城市交通、能源、供热等基础设施,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依托申能2×35万千瓦热电厂,建设35千米供热管线,5个供热站,实现城区集中统一供热,2017年接入居民供热面积达到1320万平方米。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建设公交车智能调度系统平台,30辆气电混合动力新能源公交车投入运营,市区公交绿色出行服务能力和安全水平提升。争取自治区预算内资金880万元,在利通区中华、上桥、永昌等7个社区和三中、九小开展低碳示范,为滨河体育运动公园、秦渠休闲文化公园等配备观光游览电瓶车、自行车、拦车升降柱等设施设备,推广居民低碳消费观念、普及低碳生活理念。
淘汰取缔吴忠市圆通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等铅冶炼企业烧结机生产线。关闭天辰冶金、吴忠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淘汰落后产能200多万吨,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2。6%,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拒绝引进H酸等10多个投资额达数十亿元污染项目。
2017年3月,以竞争性磋商形式,确定陕西华陆化工环保有限公司和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公司组成联合体为社会资本投资方,在青铜峡市注册成立青铜峡市宝德华陆水务有限公司,与青铜峡市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开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至同年年底工程建设竣工并投入运行。日处理污水0。5万吨,满足园区23家企业污水处理需求,经环保部门验收,处理后污水达到国家级A排放标准。
2017年8月,太阳山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3745万元,11月底建成土建及安装工程投入试运行,年底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污水处理厂,采用社会资本和政府补贴合作模式建设,政府回购模式建设给排水管网。
吴忠金积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依托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由园区管委会与吴忠市环境保护局共同争取环保项目资金及自筹资金1340万元,实施提标改造工程,经公开招投标,由陕西科技大学造纸环保研究所负责施工。2017年年底建成提标改造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合格,经环保部门验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日处理污水1万吨。盐池县工业园区、弘德工业园区、同德工业园区分别与县城污水处理厂对接,产生污水经处理后排放。
2017年年底,吴忠市13个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22万吨日。工业园区减排项目、资金筹措、治理技术、工程验收、监控联网等方面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园区做好节能减排和污水处理等基础性工作。共建成污染减排工程33个,完成投资10。5亿元。
吴忠市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2016年、2017年分别办结排污许可证审批79宗、62宗。实现火电、造纸、水泥、石化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网上申请与核发工作。
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金积工业园区、青铜峡新材料基地、盐池县工业园区、弘德工业园区、同德工业园区6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2017年年底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06年9月,宁夏小康环保行动在吴忠市金积镇启动。吴忠市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绿化美化工程,拆除违章建筑和影响城乡面貌的建筑物,建成垃圾池近5000座,户用沼气60000座,组建环境卫生保洁队伍1533人,配备垃圾清运车64辆,实现了垃圾清运车乡镇全覆盖。2008—2009年,争取中央、自治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9个,工程建设投资2670万元。2010年,宁夏被列入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吴忠市争取项目资金9780万元,完成了82个村庄17个建设项目。建设污水处理站15个,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16千米,设置垃圾箱(池、桶)7187个,配置各类车辆264辆,垃圾压缩中转站3个,垃圾填埋场2个。组织完成了25个镇和2个典型的饮用水地调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45处,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84处,解决46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建立以大青葡萄、高酸苹果、小拱棚西瓜、水稻为主的有机食品创建基地6个。建成移民村21个,完成生态移民18万人。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生态村2个;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12个,生态村13个。通过整治,村庄布局更加合理,村容整洁,道路顺畅,沟渠畅通,农村面貌明显改善。
2010—2012年,宁夏确定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和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3个重点示范区。吴忠市位于沿黄金岸核心区,被列为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试点地区。2011—2015年,吴忠市争取项目资金27759万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工程、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工程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整治村庄345个,建设项目82个,建成污水处理站7个、垃圾压缩中转站2个、垃圾填埋场17个。铺设污水收集管网279千米,设置垃圾箱(池、桶)42894个,配置各类车辆1020辆,2015年全市514个村庄实现治理工程项目全覆盖。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吴忠市累计投资5。05亿元,整治村庄489个。全市66个中心村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7个,铺设污水收集管网457千米,设置垃圾箱(池、桶)62341个,配置各类车辆1790辆,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个、垃圾填埋场20个,建立农村保洁队伍497个。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提供保障。
全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率达到100%,农村乡镇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6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9%,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95%以上。
(四)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吴忠市畜禽年生产粪便368万吨(固态粪污117。17万吨,液态250。82万吨)。通过固体干清粪、生产沼气、有机肥加工等方式利用畜禽粪便356。46万吨,录入全国直联直报系统的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96。86%。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331家,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269家,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81。3%。有机肥施用面积114。76万亩,占种植面积35。6%。
吴忠市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实施“奶牛出户入园”工程,建成标准化奶牛园区106个,奶牛出户入园率76%,建成牛粪综合利用项目6个,年处理牛粪40万吨。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建设沼气、有机肥等项目,加强畜禽粪便、污水综合利用。建成300立方米以上的大型沼气池17座,年处理畜禽粪便17余万吨;建成有机肥生产企业8家,年处理畜禽粪便量60余万吨,年产值4000多万元,带动全市养殖户增收1000多万元。
(五)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2014年以后,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防控工作。
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青贮制作72。8万吨,黄贮制作54。6万吨;玉米秸秆打捆5。8万吨,稻草饲用17。5万吨,马玲薯深翻后做底肥使用59。5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83%。2017年,全市农作物种植面积323万亩,年产秸秆224万吨。通过青、黄贮制作、打捆、机械还田及秸秆生物反应堆等方式利用秸秆196万吨,综合利用率87。3%。
2018年,全市各级农牧部门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围绕粮改饲、水稻高茬深翻全覆盖、秸秆打捆,秸秆机械化还田、收贮补贴等项目实施,提高秸秆利用率。市人大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列为2017年、2018年重点办理建议。人大代表在利通区金积工业园区现场视察环保板业有限公司秸秆生产纤维板材项目。市政协列为提案。市政府连续两年召开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现场观摩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政策引导、科技支持等方式,扩大饲料化、肥料化、资源化利用渠道,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7%以上。秸秆焚烧逐年下降,督查发现火点数2014年280个,以每年30%速度下降到2018年52个。
(一)自然保护区建设
吴忠市境内有罗山自然保护区(同心县和红寺堡区境内)、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盐池县境内)和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区(青铜峡市境)。
罗山自然保护区1982年定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地跨同心县和红寺堡区,距同心县城55千米、红寺堡城区25千米。海拔最高2624。5米。山体呈南北走向,南北长25千米,东西宽18千米,土石质构造,由大、小罗山组成,大罗山主峰“好汉疙瘩”位于同心县境内。保护区年均降水261。8毫米,多集中7—9月。境内野生动物114种,高等植物275种(药用植物60余种),昆虫700余种。罗山在恶劣自然环境保存连片森林植被,是宁夏中部水源涵养中心,水资源保障周边十几万群众及饲养牲畜饮水。
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盐池县境内。2006年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840平方千米,属荒漠—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地貌属于黄土高原向鄂尔多斯台地过渡地带,气候属于半干旱区向干旱区过渡地带,植被属于草原向荒漠草原过渡地带,资源利用属于农区向牧区过渡地带。植被类型可划分7个植被型、15个植被亚型、25个群系。有野生维管束植物54科180属368种;有脊椎动物24目53科168种和44个亚种;有濒危野生动物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规定保护动物29种;有中日澳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协定规定保护鸟类分别为42种和8种;有国家保护有益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陆生野生动物67种。保护区内物种丰富,植被类型多样,动植物地理区系成分复杂,湿地资源丰富,四大过渡带特征明显,是一处独特的天然种质基因库和自然科学研究基地。
青铜峡库区湿地保护区是青铜峡黄河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形成的。2002年6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青铜峡库区湿地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是宁夏最大一片滩涂湿地,保护区总面积196。98平方千米,其中湿地公园42。43平方千米。保护区水生生物及鸟类资源丰富,有野生脊椎动物255种,其中鸟类180多种;野生维管束植物240种,芦苇等水生植物遍布。辖区有青铜峡黄河水利枢纽工程、108塔、牛首山古寺庙群、金沙湾农业观光旅游区、黄河大峡谷风景旅游区以及鸟岛风景区等众多人文自然景观。
(二)生态示范区建设
吴忠市委、政府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07年开展以城乡环境绿化和美化为主的“两大工程”。
吴忠市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委托环保部和中国环境科学院编制《吴忠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启动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坚持绿化美化、节水节能、减排降耗等重点工作。
2013年,出台《关于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突出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布局合理、开发有序的原则,确立打造美丽吴忠、健康净土、绿色城市、生态家园定位。同年8月,环境保护部批复,将吴忠市列入第六批宁夏首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2016年8月,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局确定吴忠市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截至2018年底,吴忠市森林面积512万亩,森林覆盖率16。5%,市区建成区绿地率41。3%、绿化覆盖率42。1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21。56平方米。淘汰落后产能,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3。7%,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区五市首位。
(三)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建立沿黄重要湖泊湿地水环境监测通报机制,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亲水环境”作为2011年为民办理10件环保事实之一。当年4月,吴忠市环境监测站组织监测技术人员结合自然地理条件、生态环境特征、湖泊湿地建设对城市发展意义等因素,筛选容积大于300万立方米,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吴忠黄河国家级湿地公园6个湖泊、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3个湖泊、吴忠清宁河沿途3个湖泊、盐池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湖泊和罗家河、豫海湖、丁家二沟水库、小洪沟水库、暖泉湖、盐湖、刘家沟水库、郝家台水库、鱼光湖等27个湖泊湿地开展采样监测工作,并按水域(或区域)确定9个湖泊湿地作为调查评估对象。
全市Ⅲ类良好水质湿地占调查湖泊湿地44。4%,Ⅳ类轻度污染水质占调查湖泊湿地22。2%,中度污染以上水质湿地占33。3%,水环境质量总体满足现状利用功能。同时对吴忠黄河国家级湿地公园、青铜峡库区湿地、暖泉湖等湿地开展环境污染风险评估,提出污染治理对策和建议。2011年8月完成《吴忠市重要湖泊湿地环境现状调查评估与污染风险评估报告》。
2007—2017年,吴忠市先后实施滨河、青铜峡库区等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建设。开展湖泊清淤、湖岸整治、封滩(湖)育草等工作,完成湿地保护及恢复面积73万亩(黄河湿地50万亩,湖泊湿地23万亩),占全市土地面积2。4%。完成项目区植被恢复、景点等硬件设施建设,新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湿地保护科研监测站,开展湿地科研、生态监测、鸟类救护、疫源疫病防控监测等工作。有效保护湿地保护区内国家重点保护鸟类、自然水生植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