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书和材料,交由学校审核。
(二)学校推荐
各学校(园)对申报教师材料进行初审,在确保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择优推荐。在推荐培养对象人选时要统一组织,充分考虑学科结构,推荐人员必须满足评选条件(一)(二)项的所有条款,然后在同一学科内部按照评选条件(三)(四)项中的条款择优推荐。
(三)县级初审
由教育体育局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校(园)推荐人员进行汇总统计,分学段学科逐一审核提交材料,按照评选指标3倍的比例推荐出培养对象初步人选。
(四)终审
成立各学科评审专家团队,对提交的录像课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评选出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对象人选,并上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认定及培养
培养对象人选评选出之后,由教育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相关机构发文确认培养对象,并通过考察学习、访学研修、论坛交流等形式进行为期一年的培养,培养期内完成考核任务的,由发文机构认定并颁发“西吉名师”证书。
六、工作要求(略)
【案例2】公布培养对象并下发培养方案关于公布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对象暨下发培养培训方案的通知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对象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学校(园)推荐申报,教育体育局进行了审核、评分评选和公示,现对确定的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对象进行公布,并下发培养培训方案,各相关学校(园)要积极组织培养对象参加培养培训工作,督促指导相关人员按时完成期间的各项任务。
附件1: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对象名单(略)附件2: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培训方案根据《关于实施西吉县“十百千”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方案》相关精神,参照区、市名师培养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利用1年时间,努力培育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业绩卓著、群众公认的教学名师,在全县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培养对象
本次确认的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对象30人。三、培养培训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师德修养、现代教育管理、教师专业化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教育科研等方面内容开展培养培训工作,着力培育一批研究型、专家型、学者型的“县级名师”。
四、培养培训形式
集中研修与自主研修相结合,专家引领与学习实践相结合,教育科研与教学实践相结合。
五、培养培训安排
(一)自主研修
培养对象制定自主发展规划,自主阅读师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书籍,完成1万字左右的读书笔记。
(二)集中学习
通过“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聘请国内或区内知名专家,在教育理论、教育管理、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集中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教育科研
培育对象根据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3),结合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实际,围绕教育改革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主持开展课题研究,撰写课题研究论文,完成课题研究报告。
1。课题申报
第二批“西吉名师”培养对象根据“课题研究指南”自行确定研究课题,撰写课题申报书。
2。课题审核
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课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以文件形式予以确认。
3。课题培训及开题
县教育体育局聘请专家进行开题讲座,课题主持人进行开题陈述,专家对每个课题进行指导。
4。课题研究
课题主持人组织成员进行课题研究,收集整理研究材料,撰写研究论文,完成研究报告。
5。课题结题审查
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组采用现场答辩、材料审查等方式,对研究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并评出等次,合格及以上的予以结题,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并颁发证书。课题结题时需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过程性资料,课题组要有1篇以上论文在《西吉教育》及以上杂志上公开交流或发表。
(四)学习实践
第二批“西吉名师”培育对象在县域内学校开展“传、帮、带”活动,培养周期内承担一次全县教育教学观摩交流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主讲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