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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财政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及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调研报告(第2页)

(二)强化创新驱动,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紧紧围绕“优化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发展战略,通过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聚焦引导,支持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全面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巩固和提高实体经济对全区经济的支撑作用。

1。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做强工业经济。加强财政政策与税收、信贷、产业和土地等其他宏观政策的有机衔接,不断增强财政政策的协调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整体组合效应,着力提高财政政策在做强工业经济中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建立利通区科技研发中心,落实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以金积工业园、现代纺织产业园、金银滩镇装备制造产业园、利通区健康产业园为重点,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盘活园区闲置资源,实现产业集约集聚发展。

2。以康养产业为龙头,做大第三产业。依托健康产业园和特色民族医药与民族医疗技艺,支持一批高标准、高规格的康养项目建设,促进信息、文化、旅游、绿色、养老、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出台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相关政策措施,结合“吃在吴忠”品牌效应,支持万达金街、牛家坊、“吴吃堡街”等特色餐饮商圈建设,形成“吃游购”特色餐饮产业链,增强消费带动作用。支持现代商贸物流园、电商公共服务运营中心等项目建设,将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与本地优势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服务业提档升级。

3。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载体,做优特色农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落实各项财政支农政策,高标准建设东部农业田园综合体、西部露地蔬菜产业示范区、南部奶牛生态养殖示范区(肉牛养殖基地)、北部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中部优质粮食和饲草种植基地,加快现代设施农业提质升级,推动农业产业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范发展。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各类惠农、强农政策性金融信贷产品,切实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生保障层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完善各项民生领域财政保障方式,特别是在教育发展、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促进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投入绩效不断增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1。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进一步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着力支持城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差别化补贴政策。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落实好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规范资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助资金安排的及时性和拨付的精准度。

2。支持和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支持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临时救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落实援企稳岗、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及退役军人安置等政策,扎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残疾人保障工作,不断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要求,继续加大各项补贴支出力度,充分发挥就业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推动引进中青年高层次人才队伍。

3。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支持农村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生态保护工程,持续落实河湖长制,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和设施免费开放,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引导和扶持艺术精品创作,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和导向作用,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和重点文旅项目提质升级,推动文旅产业深度融合。

4。支持健康利通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大力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支持医疗卫生体系、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支持中医药研创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健康产业。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促进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重点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城市健身路径和便民足球场建设,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支持机构运转和社会治理工作。足额安排工资性支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收入分配调整政策,确保工资发放及时到位。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保障政权建设经费投入,努力维护政权机关正常运转,重点支持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大财政投入,提升乡村振兴质效。把“三农”领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拓展农业资金筹集渠道,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对“三农”投入。

1。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和就业能力提升方面予以倾斜,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推进贫困地区危旧房改造,不断改善贫困户住房条件。支持贫困地区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条件。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支持贫困户发展稳定增收产业项目,特色农业、林业及各种惠农保险向贫困户倾斜。深化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工作,通过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的方式赋予贫困户,拓宽贫困户持续增收渠道。

2。支持农业发展基础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发展,支持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落实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完善农田建设投入机制,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健康发展,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应。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继续支持国家现代产业园、经济强镇创建,落实扶持区域经济发展补助政策,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业产业集群。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支持特色农业、品牌农业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支持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乡村建设短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因地制宜、扎实有序推进空壳村整治、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支持实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工作,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健康发展。大力实施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农村道路、文化体育、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提升美丽乡村建设质效。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支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提升行动,落实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兴业奖补政策。

4。支持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努力提高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扶强与扶弱相结合,统筹乡村产业振兴、扶持壮大经济薄弱村和空壳村集体经济等奖补资金,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支持发展乡村普惠金融,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坚持把财政改革作为财政发展的不竭动力,以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为主线,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改革,健全优化财政管理机制,为实现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1。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大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打破惯性思维,量力而行,精算平衡,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健全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全面清理财政专户,规范国库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规范消化暂付款工作,采取预算安排列支、核销呆账死账等措施,切实压减暂付款规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财政支出事权调整政策,优化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政府间财政关系,重点理顺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严格控制新增政府债务,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政府举债一律在批准的债务限额内通过申请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并落实偿还责任。继续做好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工作。

2。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强化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健全绩效结果评价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采用绩效自评和外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引入专家论证或第三方机构参与,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根据采购限额标准,编实、编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保证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维护预算严肃性。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内控制度建设管理,重点加强开标、评标过程监管,对开标、评标的全程监控音像及存档情况定期抽查,防范因音像不存而导致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和投诉。健全履约验收制度,实行采购人采购结果负责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流程,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透明化、多元化,杜绝预算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权力寻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确保预算资金监管更加有效,积极促进部门职能转变。

4。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依托全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平台,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有效衔接,实现资产管理事项全过程动态管理。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制,把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不断增强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组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好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

五、“十四五”时期财政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财政法治建设,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1。强化收支管理。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密切跟踪重点行业、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动态,把握行业整体运行趋势和特点,强化分析研判和预警预报,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统筹调控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加大压减一般性支出力度,切实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力提效,为加快补齐民生事业“短板”腾出更大财力空间。

2。推进权力公开运行。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公众监督,保障公民对政府财政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涉农、扶贫、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全方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不断加大财政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3。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政工作运行流程,明确执法责任,加快建立按制度管理、按规定办理、按程序操作的财政运行机制。严格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提高财政制度建设质量。开展财政法规、惠民政策社会化宣传,以“财政法规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为载体,积极开展财政法规、惠民政策“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运用法规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拓宽财政普法工作覆盖面和渗透力。

(二)强化财政自身建设,提升财政工作执行力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开展各类主题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增强财政干部凝聚力和向心力。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培养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立足岗位做奉献,为完成“十四五”时期财政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三)强化保障机制建设,提升规划实施组织能力

1。加强组织保障。财政“十四五”规划是未来五年全区财政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为顺利推进规划实施,成立由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四五”规划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规划落实落地、如期完成。

2。加强政策衔接。围绕利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财政“十四五”规划与全面深化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全力完成年度的收支目标任务,强化公共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3。加强监测评估。建立财政“十四五”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特别是预期性目标和财政政策重大调整、变更时,依据自治区财政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校正。在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开展,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参与财政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作者单位:利通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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